如今,頻繁的霧霾、PM2.5、沙塵暴讓我們的生活變的一團糟,人們對環境問題的關注度越來越高。如果說現在的環境污染要歸咎於工業的發展,那么在沒什麼工業的古代,人們會被環境問題困擾嗎?還需要保護環境嗎?
雖然古代沒有工業,但只要是人類活動,就必然會對環境造成影響,所以古代也會有環境問題,而且你可不要小看古代人的環保意識。在古代,朝廷也會通過頒布一些法令,對人們的活動進行限制,以保護環境。
早在西周時期,就有環保法令出現,叫做《伐崇令》,這個法令就規定“毋壞屋,毋填井,毋伐樹木,毋動六畜,有不如令者,死無赦。”這應該是我國古代最早的關於環境保護的法規了。從中我們可以看到,當時統治者對於環境保護是非常重視的,對於那些不遵守環保法令的人,最嚴重的會判死刑。
到了戰國時期,秦國也頒布過一部專門的環保法令《田律》,其中規定“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為灰、取生荔麝鷺,毋……毒魚鱉、置阱罔,到七月而縱之。”也就是說從二月開始,禁止到山上砍伐木材,禁止堵塞河道。不到夏季,禁止燒草做肥料,禁止採摘剛發芽的植物或者捕捉幼鳥,不準設定捕捉鳥獸的陷阱,到七月才會解除禁令。
除了這些,在以後的朝代中,也還有很多環保法令出現過,西漢頒布過《四時月令詔條》,規定了人們一年十二個月該幹的事情和不該幹的事情。到了宋朝,根據《宋大詔令集》記載,宋太祖、宋真宗等皇帝也針對環境保護下過詔令。
除了通過頒布一些法律條令來進行環境保護,一些朝代還專門委派官員進行環境保護的管理。在歷史上,很多朝代都設過“虞”、“衡”等官職。《周禮》中記載了有關虞衡的職責,當時有山虞、澤虞、林衡、川衡之分,他們分別負責不同的事務。山虞負責制定保護山林資源的政令,林衡負責巡視山林,執行禁令。澤虞和川衡則負責掌管河流湖泊。
到了唐宋以後,虞衡的工作範圍有了進一步增加。“掌京城街巷種植,山澤苑囿,草木薪炭供頓、田獵之事。凡采捕漁獵,必以其時。凡京兆、河南二都,其近為四郊,三百里皆不得戈獵采捕。殿中、太僕所管閒廄馬,兩都皆五百里內供其芻蒿。其關內、隴右、西使、南使諸牧監馬牛駝羊,皆貯蒿及茭草。其才炭木橦進內及供百官番客,並於農隙納之。”
由此可見,古人的環保意識還是非常強的,這應該也與當時人們對自然有著更高的敬畏之感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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