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百六十多年前,清朝文學家、史學家全祖望與朋友憑弔揚州城外梅花嶺上的史可法衣冠冢,寫下著名散文《梅花嶺記》,此文被收錄進語文教科書,我想,很多朋友應該也像我一樣,對史可法的了解,是從這篇文章開始的。
不過,全祖望對史可法之死的記載,似乎跟歷史本身,有所差異。
在《梅花嶺記》里,全祖望說,史可法召集諸將開會,講自己誓與揚州城共存亡,但到時肯定慌亂,說不定無法完成殉國之業,“誰為我臨期成此大節者?副將軍史德威慨然任之”。
史德威接下重任,史可法很高興,說我沒有兒子,我願意收你為義子,“吾上書太夫人,譜汝諸孫中”。
之後城破,“忠烈拔刀自裁,諸將果爭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執刃,遂為諸將所擁而行”。
再之後,史可法遇清軍,大呼我就是史可法,拒絕豫親王多鐸的誘降,不屈而死。
全祖望把史可法找人於危急之時給自己補刀當成事例,可見,這件事,乃是頂重要的。
然而,對於這個情節,當事人史德威又是如何說的呢?
史德威在揚州之役中活了下來,他寫了篇文章記述史可法殉國前後之事,內中並無史可法說怕自殺不死,讓人幫忙成全氣節一事。
他說,四月十八日,史閣部召集諸將,講,“拚一死以報國家,爾我同有此心,甚可嘉賴。乃下拜得威為後嗣”。
他之所以要收史德威為義子,我想,原因大概有兩點。
其一,史德威是大明忠臣,跟他一樣,抱了殉國之念,要拼到最後一刻,這人,靠得住。
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他跟史可法一樣,姓史。
如果當時史可法有講“倉皇中不可落於敵人之手以死,誰為我臨期成此大節者”之類的話,史德威應該不會不記載下來。因為這無疑更能顯示出史可法殉國的堅決。
且,當史可法要收史德威為子時,史德威說自己有宗有族,無父母之命,不可拜他人為父。後來在諸將的勸說下,才勉強應承了下來——而《梅花嶺記》,根本未提及史德威的態度,似乎被收為義子,他應該十分感恩,十分榮耀……
史德威寫到,城破之後,“閣部知勢已去,乃與得威訣,持刀自刎。參將許謹,雙手抱住,血濺衣袂,未絕,復令得威刃之。得威不忍加,相持昏絕間,謹同數十人擁閣部下城。”
此情節跟全祖望記載的,就差不多了。
當然,有沒有說全祖望文中的那句話,根本無損於史可法的堅貞。但於讀史者,史就是史,文學就是文學。人就是人,神就是神。涉及史實的文學作品,如果能夠將之拎清,實在是善莫大焉。《三國演義》被當成歷史就是深刻教訓啊。
明朝 史可法 史德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