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與此國曾簽一條約,本可收回大片土地及港口,最後卻拱手放棄

提起晚清,人們第一時間都會聯想到“屈辱”二字。由於落後腐朽,在各國列強的侵略下,以鹹豐皇帝、慈禧太后為代表的的清朝統治者被迫簽署了數以千計的不平等條約,還割讓了大片土地。長期以來,史學界對同英、美、日所籤條約及《辛丑條約》十分看重,卻忽視了侵吞清朝版圖最多的沙俄。

《南京條約》原件《南京條約》原件

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後,英國從清朝撈到了不少好處,對沙俄等國產生了強烈刺激。同年,沙俄成立了所謂的“黑龍江問題特別委員會”,專門負責對遠東地區的侵略墾殖事宜。從道光二十九年(公元1849年)到鹹豐二年(公元1853年)的4年時間中,涅維爾斯科依等人帶領沙俄軍隊在黑龍江下游建立若干據點,隨後又在東西伯利亞總督尼古拉·穆拉維約夫的指揮下,將勢力擴張至黑龍江中上游一帶。

鹹豐六年(公元1856年)10月,“亞羅號事件”發生後,英法聯軍迅速對清朝發動戰爭,史稱“第二次鴉片戰爭”。次年12月底,聯軍攻克廣州城,穆拉維約夫得知後喜不自勝,當即派出先遣部隊繼續向內陸地區進發,同時從國外遷來大量“移民”,以實現對這一地區的永久占領。與此同時,他又向沙皇反映,要求由駐華公使出面與清廷進行外交談判。

大沽炮台保衛戰復原場景大沽炮台保衛戰復原場景

鹹豐八年(公元1858年)5月,聯軍艦隊攻占大沽炮台,嚴重威脅著京畿地區的安全形勢。在清廷上下急得不可開交之時,沙俄東西伯利亞總督穆拉維約夫主動拋來“橄欖枝”,嚴厲譴責英法兩國的“罪惡行徑”。不過這只是個冠冕堂皇的幌子,其實質不過是想趁火打劫,畢竟對任何國家而言,占便宜都是無法拒絕的。

在談判中,沙俄以出兵為由提出苛刻條件,被清廷斷然否決。然而沙俄代表並不甘心放棄,於是又快速推進第二次談判,要求將烏蘇里江以東、黑龍江以北的“荒蕪地區”割讓給俄國。對於這一要求,清朝代表——黑龍江將軍奕山起初是嚴詞拒絕的,然而俄國人卻以武力威脅,當夜甚至公開炮擊以示警告。無奈之下,奕山於同年5月28日,在璦琿城與沙俄總督穆拉維約夫簽訂了臭名昭著的《璦琿條約》,這是清朝與沙俄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東西伯利亞總督穆拉維約夫畫像東西伯利亞總督穆拉維約夫畫像

在這個條約中,外興安嶺以南、黑龍江以北的60多萬平方公里的土地歸沙俄所有,但以黑龍江將軍為代表的清廷官員對精奇哩江上游東南一帶擁有管轄權,清朝漁民與獵戶均可在此永久居住,沙俄不得干擾侵占。此外,“為保持邊境和平”,烏蘇里江以東領土由兩國共同管轄,烏蘇里江及黑龍江這兩條內河應允許且只能允許沙俄及清朝船隻航行。

事實上,清朝和沙俄一共簽訂了八項影響較大的條約(不含《辛丑條約》),其中有六項均涉及領土勘界問題。通過這六項條約,沙俄一共割占約151萬平方公里土地,其中《璦琿條約》一次性就占到了總侵占面積的40%。更過分的是,清朝因此失去了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軍事及商業利益均蒙受了巨大損失。

沙俄所侵占的土地沙俄所侵占的土地

就這樣,隨著《璦琿條約》的簽訂,中國喪失了對這一地區的統治權,大量資源被無情掠奪,人民權益也無法保障,備受沙俄壓迫。此外,這一條約的簽訂也刺激了沙俄及其餘列強的野心,清廷軟弱無能的形象展現得淋漓盡致,使中原大地一步步劃入半殖半封的深淵。

遺憾的是,雖然《璦琿條約》和其他一系列條約都是不平等的,但這只是政治意義上的“不平等”,由於雙方政府均予以承認,因此具有不可辯駁的法律效力。在國際法中,一條重要原則就是“條約必須遵守”,因此所有的不平等條約必須執行,所割讓的土地也“合法”地轉移到他國。辛亥革命之後,對這些不平等條約,民國政府深感不滿,但提出的意見都是“廢約”,即承認其合法性,但主張通過合法途徑予以廢止,訂立新的條約。

《璦琿條約》簽訂場景復原《璦琿條約》簽訂場景復原

那么《璦琿條約》可以廢止嗎?理論上是可以的,因為沙俄及後來的蘇聯政府均對侵占地區的中國居民進行迫害,違背了條約內容,因此中國可以就此提出廢約。可是迫於形勢需要,歷屆政府即使提出“廢約”,也只是針對租界、片面最惠國待遇、治外法權等不合理特權,對領土問題隻字未提,將收回故土的最後一絲希望拱手放棄,實在是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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