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是;廣義上是相對於無而與有同義的範疇(見有無),是一切物質現象和精神現象的總和。在哲學史上,存在範疇為各派哲學家廣泛使用,但被賦與了不同的含義。中世紀基督教神學認為神是最真實的存在。近代主觀唯心主義者貝克萊認為存在就是被感知。德國客觀唯心主義者黑格爾把存在作為絕對觀念的一個最簡單的規定。現代西方存在主義者把存在解釋為個人的主觀存在。辯證唯物主義認為:儘管世界的存在是世界統一性的前提,但在說明世界的統一性時必須擯棄世界統一於存在這一含混的提法,堅持世界的統一性在於它的物質性;存在與思維、物質與意識的關係問題,是哲學的基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