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計算公式如下:
APE=躉繳保險費*10%+年繳保險費+半年繳保險費*2+季繳保險費*4+月繳保險費*12+額外投資類保險費*10%
在保險行業中,因為缺乏當期新業務價值數據,因而APE成為綜合評價保費收入規模與質量的最佳指標。
但和NBP 相比,APE 在不同渠道、不同險種、不同年期之間建立了一個“價值相對可比”的統一的平台。
APE 作為一個規模指標,只是對新業務價值的大小做一種粗略、近似的模擬,它和NBP 相比,前進了一步。但APE不是一個準確的價值衡量指標,因此APE 主要用於計量規模,其次才是反映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