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I管理模型

VOI管理模型

VOI管理模型,是企業實現供應零庫存的一種常見模式。其基本實現形式為:供應商按照一定的計畫組織備貨,並把物料補充到企業可直接取用的倉庫中。此時,對應物料的所有權仍然屬於原供應商,還不算是企業的資產。但企業可根據自己的需求隨時領用,並在領用出庫時實現物權轉移。最後,企業按約定的結算期限與供應商按實際領用量進行結算。

VOI基本概念解析

由此可見,在VOI模式的核心在於交易雙方對往來商務模型的變更,並由此引申出物流模式的變化。從整個實現階段看,是雙方先有計畫型的商務模式協同,然後實現物流運動,最後在實際耗用時實現商流運做。在VOI管理模式下,物料的所有權雖然還屬於供應商,但使用控制權在於用戶,而且這部分庫存也要參與用戶企業的物料計畫運算。這種管理模式,對供應商而言,相當於是銷售渠道管理中的寄售;對企業而言,這些庫存是供應商委託的庫存,是VOI。這樣,實際運用中,企業可同時與上游供應商做VOI協同,並與下遊客戶做寄售管理。

VOI管理模式,對用戶企業而言實現了物料的零財務庫存和零提前期供應,粗看之下,供應商是處於完全不利的地位。但是,通過企業和供應商的計畫信息的有效協同,供應商可更有序地組織自己的生產和供貨,從而控制生產和物流成本。在一定的模式下,還可進一步降低自己的倉儲管理費用。

VOI管理模型實現的關鍵

VOI的管理模型,其實現的關鍵在於企業和供應商的計畫信息協同(前提是二者的商務協同),企業,也就是需求方要按一定的形式把自己的需求發布給供應商,供應商按計畫主動補貨。計畫的發布一般有兩種常見的形式:

產品計畫與BOM模式

企業通過自己的網路系統,定期或不定期發布產品的需求計畫。供應商通過需求方開放的網路客戶端登錄系統,自己選擇產品計畫,並根據BOM運算MRP,產生即時的物料需求計畫。供應商可下載或同步該需求計畫到自己的信息系統,並按該需求計畫的近期需求補貨,按中長期需求組織備貨。

這種模式在使用中有一定的條件和限制:運算中不考慮物料的當前庫存和半成品的庫存,以及相關的預計入庫及出庫;一個物料在某一個具體BOM中只有一個VOI供應商,計畫展開後每個供應商只看到自己的需求;或者,用戶企業對這類物料定義一個供應商BOM,每個供應商都按自己的供應商BOM展開需求計算。無論是標準BOM還是供應商BOM,默認對供應商都是透明的,供應商直接選擇產品計畫運算即可;

因此,該模型比較適用於企業的BOM結構簡單(層次少,或中間件全部虛擬,或中間件不考慮實際庫存),而且對產品計畫的更新有一定的要求。同時,雖然BOM做了供應商化和透明化處理,仍然存在泄露公司機密的風險,因此,特別適用於集團內部公司自己往來的情況。

採購計畫模式

企業通過需求方自己的網路系統,定期或不定義發布對各個供應商的物料需求計畫,或者說是採購計畫。供應商通過需求方開放的網路客戶端登錄系統查詢企業對自己的採購計畫,然後按該需求計畫的近期需求補貨,按中長期尋求組織自己的備貨生產計畫。當然,在企業的信息系統不能提供有效支持的情況下,也可以通過網站下載檔案或直接以郵件形式傳送的模式。企業間如果能通過數據藉口甚至EAI模式實現套用數據互連,則更能促進該模式的實施。

採用這種模式,企業,也就是需求方需要自己先運算出物料的需求計畫,然後按一定規則進行對各個供應商的需求計畫分配,最後發布針對各個供應商的採購計畫。供應商登錄後,只能看到與自己相關的計畫。

這種模式,因為隱藏了需求方自己的很多管理細節,套用比較普遍,特別在大型的製造業企業中。

VOI管理模型的模式選擇

在VOI管理模型中,作為一個倉庫管理模式,可以從一個相對階段來看,是先有物流,再有商流。對物流中的倉庫管理,在實際業務中可有以下幾種主要的模式選擇:

1、供應商直接使用企業自有的倉庫,企業直接負責倉庫的收發,供應商不需要明確庫存存儲和管理的細節,也不需要向企業支付倉庫管理費和租金;這也是供應商最能夠接受的一種VOI實現;

2、供應商直接使用企業自有的倉庫,企業直接負責倉庫的收發,供應商不需要明確庫存存儲和管理的細節,但需要向企業支付倉庫管理費和租金;

3、供應商在企業附近租賃或自建倉庫,自己負責倉庫收發管理,自己承擔庫存保持費用,但收發記錄必須同步用戶企業的管理信息系統;

4、供應商租用其它專業物流公司的倉庫,委託其做全局物流管理,由物流公司全權負責對應物料的運輸、倉儲、配送、包裝、裝卸、流通加工等物流活動。在當今第三方物流管理和企業零倉庫思潮下,這種模式越來越常見。這就需要供應商、用戶企業和物流公司實現有效數據共享和同步。

目前,在集團型企業管理中,逐漸出現由一個物流公司統一物料的運輸、倉儲、配送等物流管理,同時為多個製造公司提供物流服務的模式。供應商直接把物料委託物流公司進行管理,物流公司向供應商和製造公司收取物流費用,這也是集團VOI一種實現形式

VOI模型對信息系統的主要影響

除去前面的信息發布和同步外,VOI模型對企業管理信息系統的其它影響主要在存貨管理和應付結算上。

存貨管理

傳統的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中,倉庫中的物料都是企業自己的存貨,或是企業在檢待轉的物料。在這種模式中,信息系統不需要區分哪些庫存是供應商的,哪些是企業自己的。而VOI模式對這一假設進行了顛覆,即此時倉庫中的物料,有的是供應商的,有的是自己的,而且同一物料的供應商允許有多個。信息系統必須做出一定的調整來適應這個管理變革,主要的調整思路包括以下幾種:

①在庫存中增加所有者屬性

所有者為企業自己或相關供應商。這個思路最徹底,但改動也最大,幾乎涉及到了所有的庫存交易、庫存報表和財務相關報表,一般還要增加專門用於物權轉移的委託訂單,不推薦使用。

②對每個供應商在倉庫中設定邏輯庫位

在倉庫的庫位上做區分,在倉庫中為每個做VOI管理的供應商設定邏輯庫位,庫位的編碼設定為供應商編碼,同時可設定庫位的屬性為VOI。此方案的改動比較小,但限制了庫位的使用用途;同時要求系統能提供分倉、分庫位的庫存核算功能;

③在批號中設定供應商編碼或採購計畫號的方式

類似把庫位設定為所有者編碼的形式,但是在物料的批號上做區分。簡單的方式是在批號上只記錄所有者編碼,複雜的方式是在批號上記錄採購計畫號或所有者編碼的同時,還同時記錄物料的自有批號。這種模式限制了VOI物料一定要做批號管理,但處理上也最靈活,但也要求系統具備分倉分批的核算功能;

④對進行VOI管理的物料直接使用倉庫進行區分

在邏輯上,把領用前的物料設定在單獨的HUB類型(中樞類型)的倉庫,實際領用時再轉移到正式的倉庫。這種模式一般限制一個物料只有一個VOI供應商。當然,如果配合批號的設定,可進行靈活擴展。

結算模式

在VOI模式下,由於是企業實際領用後才實現物權的轉移,所以對進行VOI管理的物料的出入庫,要做一定的業務類型區分,即要區分哪些是補貨入庫/退貨出庫,哪些是實際的消耗,哪些是消耗回沖(如生產退料)等。當消耗/回沖類型的庫存事務發生後,實現物料的物權轉移,產生/回沖對供應商的業務應付。這方面也存在兩種處理AP的模式:

①PO入庫模式

按結算期限和條款,定期(如按月)提前創建一張對具體VOI供應商的空白採購訂單。在每筆領用的交易發生後,按交易數量在計畫入庫單(PO)中增加一條對應的PO分錄,再按PO執行收貨入庫(最好是自動),最後根據入庫單形成應付帳款和相關帳齡。這種模式最能反映企業的財務習慣,但需要信息系統至少能提供分倉核算支持,即分開VOI管理的倉庫和PO正式入庫的倉庫。使用PO是為了促使實際運做中的商流、信息和資金流順暢清晰,實際物流可從補貨倉庫直達生產線。

②直接開票模式

對實際的庫存領用消耗,統一開具內部採購發票,根據發票形成應付帳款,計算帳齡。這個模式看似簡單,但對存貨而言,如果只根據出庫消耗開發票結算就等同於只有發出沒有收入。按此推理,就需要對企業的存貨收發報表做特殊處理,而且需要財務報表做特殊處理,或者對這類業務直接修改財務記帳的科目模版設定及庫存交易設定,以滿足收入發出的標準過程。

直接開票模式

對實際的庫存領用消耗,統一開具內部採購發票,根據發票形成應付帳款,計算帳齡。

這個模式看似簡單,但對存貨而言,如果只根據出庫消耗開發票結算就等同於只有發出沒有收入。按此推理,就需要對企業的存貨收發報表做特殊處理,而且需要財務報表做特殊處理,或者對這類業務直接修改財務記帳的科目設定。

VMI與VOI的區別

VMI的概念

VMI,即Vendor Managed Inventory,供應商管理的庫存,是供應商和用戶企業協同對供應鏈庫存進行最佳化管理的重要策略。其基本實現形式為:供應商和用戶企業按一定的方式共享企業的庫存和耗用數據(對製造企業,一般指生產領用;對商業渠道,一般指銷售出貨),按照一定的補貨策略(譬如動態或靜態的安全庫存、訂貨點、再訂貨量等控制參數),自主決定供貨計畫,對用戶企業進行快速有效地補貨。

VMI和VOI的區分

VMI和VOI,都是針對供應商相關的庫存的管理,實際運用中往往被混為一談,從基本概念和實際運用的角度,二者還是存在較大區別的:

VMI,更大程度上是一種供應商補貨和回響模式的變革;而VOI則是突出在供應商和用戶企業的交易模式的變更。而且二者的補貨模式也不盡相同;

VMI模式下,庫存的主控制權在供應商;VOI模式下,倉庫的主控制權在用戶企業;

VMI模式下,補充貨物的所有權默認屬於用戶企業;而VOI模式下,補充的貨物在用戶實際領用前,貨物的所有權還屬於供應商;

VMI模式常見於以供應商為核心的相對供應鏈環境,主導權在供應商;而VOI則常見於以用戶企業為主導的供應鏈業態;

當然,任何事物都不是絕對的,這兩種模式也可以在實際運用中進行適度的融合,因為在VMI的管理模型中沒有嚴格限定也不會限定貨物的所有權必定屬於用戶。這樣,供應商可在用戶企業的許可下,取得用戶的相關庫存和交易數據,按雙方的約定規則自動補貨。貨物的所有權默認還屬於供應商,在實際領用後再實現物權轉移。我們或者可以再取個新名詞,VIM,Vendor Inventory Management.

對比VMI和VOI的理論模型,可看出VOI對企業和企業管理系統的影響更為顯著,本文以下章節都針對VOI管理問題展開。主要包括:VOI的補貨模式、VOI模式下的倉庫管理、VOI模式下的系統調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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