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AHS

OSAHS

OSAHS,即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綜合徵(obstructive sleep apnea-hypopnea syndrome)的縮寫,是指睡時上氣道塌陷阻塞引起的呼吸暫停和通氣不足、伴有打鼾、睡眠結構紊亂、頻繁發生血氧飽和度下降、白天嗜睡等病徵。呼吸暫停是指睡眠過程中口鼻氣流停止≥10s.低通氣是指睡眠過程中呼吸氣流強度較基礎水平降低超過30%以上,並伴血氧飽和度(SaO)3%或伴有覺醒。

定義

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通氣不足)指數(apnea-hypopnea index, AHI)是指平均每小時睡眠中呼吸暫停和低通氣(通氣不足)的次數。

阻塞性呼吸暫停是指呼吸暫停時口鼻無氣流通過,而胸腹呼吸運動存在。

診斷

診斷依據

(1) 症狀:患者通常有白天嗜睡、睡眠時嚴重打鼾和反覆的呼吸暫停現象。

(2) 體徵:檢查有上氣道狹窄因素。

(3) 多導睡眠監測(polysomnography,PSG)檢查每夜7h睡眠過程中呼吸暫停及低通氣反覆發作30次以上,或睡眠呼吸暫停和低通氣指數≥5。呼吸暫停以堵塞性為主。

(4) 影像學檢查:顯示上氣道結構異常。

(5) 鑑別診斷:

OSAHS需與下列疾病鑑別:

中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甲狀腺功能低下、肢端肥大症、發作性睡病、喉痙攣、聲帶麻痹、癲癇、神經肌肉疾病等。

OSAHS分度

分度 AHI

輕度 5~15

中度 15~30

重度 >30

附:低氧血症分度

分度 最低Sa0(%)

輕度 >85

中度 65~84

重度   <65

註:以AHI為標準對OSAHS分度,註明低氧血症情況。例如:AHI=25,最低SaO(%)=88,則報告為“中度OSHAS合併輕度低氧血症”

2、 阻塞部位分型:

I型:狹窄部位在鼻咽以上(鼻咽、鼻腔)

II型:狹窄部位在口咽部(和扁桃體水平)

III型:狹窄部位在下咽部(舌根,會厭水平)

IV型:以上部位均有狹窄或有兩個以上部位狹窄

手術治療

1、 對OSAHS強調綜合治療

2、 解除上氣道存在的結構性狹窄因素:

3、 根據阻塞部位制訂手術方案,對多平面狹窄的患者可行分期手術;

4、 建議對重度患者術前行正壓通氣治療1~2周或氣管切開術;

5、 手術中應保留基本結構、維持和重建功能;

6、 無手術禁忌證。

療效評定

隨訪時間

近期:6個月

遠期:1年以上

1.

近期:6個月

2.

遠期:1年以上

療效評定依據

AHI SaO(%)   症狀

治癒 <5 >90  基本消失

顯效 <20和降低≥50% 明顯消失

有效 降低≥25% 減輕

無效 降低<25% 無明顯變化

附:懸雍垂咽成形術(uvulopalatopharyngoplasty,UPPP)

適應證:

1、 OSAHS:阻塞平面在口咽部,黏膜組織肥厚致咽腔狹小、懸雍垂肥大或過長、軟齶過低過長,扁桃體肥大或IV型中以口咽部狹窄為主者;

2、 重度OSAHS患者術前行正壓通氣治療1~2周或氣管切開術,病情改善後可手術。

3、 原發性打鼾、上氣道阻力綜合徵患者存在口咽部阻塞。

禁忌證:

1、 氣道阻塞不在口咽平面:

2、 急性扁桃體炎或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髮作後不2周;

3、 合併常規手術禁忌證;瘢痕體質

4、 嚴重心、腦血管疾病;

5、 重疊綜合徵。

相對禁忌證:

1、 伴有嚴重低血症的OSAHS患者;

2、 對發音有特殊要求;

3、 過度肥胖者;

4、 年齡65歲或多或少18歲。

併發症

1、 出血

2、 上氣道梗阻

3、 心腦血管意外

4、 齶咽關閉不全

5、 發音異常

6、 咽腔狹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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