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年國慶標誌

60周年國慶標誌

國慶60周年慶祝活動標誌作為一個公益性特殊標誌,體現了中國國家尊嚴和形象,有必要進行特殊保護,防止其他組織和個人以商業目的非法使用該特殊標誌,損害國家尊嚴及公序良俗。

簡介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向國慶60周年北京市籌備委員會頒發了“首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慶祝活動標誌”登記證書,自此國慶60周年慶祝活動特殊標誌已獲得法律保護。

概述

國慶60周年標誌 國慶60周年標誌

喜慶的中國紅、閃亮的五星、雄偉的天安門,這些元素巧妙地融入飽滿圓潤的數字“60”,構成了“首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慶祝活動標誌”,簡潔莊重,寓意深刻。

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國慶60周年慶祝活動標誌作為一個公益性特殊標誌,體現了中國國家尊嚴和形象,有必要進行特殊保護,防止其他組織和個人以商業目的非法使用該特殊標誌,損害國家尊嚴及公序良俗。

國慶慶祝活動標誌獲得登記保護後,工商總局商標局將對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予以駁回,不予註冊;對侵犯該特殊標誌權利人權益的行為,按照《特殊標誌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嚴厲查處。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首都國慶60周年北京市籌備委員會自今年8月31日公布“首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慶祝活動標誌”後,及時向社會發布了國慶慶祝活動標誌的使用規定,並向工商總局申請了特殊標誌登記。

根據《特殊標誌管理條例》,特殊標誌是指經國務院批准舉辦的全國性和國際性的文化、體育、科學研究及其他社會公益活動所使用的,由文字、圖形組成的名稱及縮寫、會徽、吉祥物等。

設計理念

首都國慶60周年慶祝活動標誌設計理念:

該活動標誌簡潔莊重、寓意深厚、喜慶祥和,突出體現了共和國喜迎60華誕的主題。

活動標誌中的"6"字圓潤飽滿,寓意祖國和諧發展,彰顯民族奮發向上;"0"字突出了喜慶祥和,象徵著各族人民大團結;五星、天安門和"1949-2009"代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60年的光輝歷程。

活動標誌的色彩採用國旗的紅黃兩色。紅色是中國傳統喜慶之色,代表了無數革命先烈為建立新中國浴血奮戰的獻身精神;黃色是中華民族的代表色,象徵著祖國光輝燦爛的前程。

使用規定

1.活動標誌的所有權屬於北京市慶祝活動籌委會。

2.未經北京市慶祝活動籌委會(或其指定工作部門)批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為商業目的(含潛在商業目的)使用本活動標誌。

3.經北京市慶祝活動籌委會(或其指定工作部門)批准後,相關部門可以在規定範圍內使用活動標誌,使用時應保持活動標誌的完整、準確,不得改動。

4.活動標誌主要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舉行的各項慶祝活動中的設施、設備、新聞報導、道具、用品、紀念品以及各類證件、請柬、門票等。

5.被授權使用單位應當在慶祝活動的設施、設備、新聞報導、道具、用品、紀念品以及各類證件、請柬、門票等適當位置使用活動標誌。

6.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附:首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慶祝活動標誌圖案

首都國慶60周年北京市籌備委員會辦公室

200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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