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光華星城慘案

5·17光華星城慘案

2016年,蕪湖光華星城小區保全周少華,因為一條寵物狗製造滅門慘案。2018年2月11日上午,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少華依法執行死刑。

基本信息

事件經過

2016年5月16日上午11時許,周少華的女友陳某在小區內遛狗時,因未牽狗繩,被開車路過的該小區業主周某軋死。周少華遂以福田物業工作人員的身份趕至現場調處,因周某急於上班,便在紙片上留下了聯繫方式交給周少華後離開。後雙方就賠償數目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次日下午5時許,周少華接到周某電話,告知其只能賠償1500元,周少華對此賠償數目表示不滿,遂產生想讓其後悔的念頭。當晚周少華下班後在4樓水井房取出之前藏匿的“野豬矛”,再次前往被害人家。在交涉期間,見對方不滿足其要求,周少華拿取藏匿的“野豬矛”將周某刺倒在地,後又將其丈夫蔡某刺倒在血泊中,出門後撥打110電話後自首。受害人11歲女兒在此期間發生墜樓,經過搶救後不治身亡。

案件處置

審判審判
2017年3月9日,蕪湖中院對周少華故意殺人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周少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周少華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總計人民幣128876元。宣判後,周少華提出抗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2017年8月21日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下達對周少華執行死刑的命令。2018年2月11日上午,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少華依法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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