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2016年5月16日上午11時許,周少華的女友陳某在小區內遛狗時,因未牽狗繩,被開車路過的該小區業主周某軋死。周少華遂以福田物業工作人員的身份趕至現場調處,因周某急於上班,便在紙片上留下了聯繫方式交給周少華後離開。後雙方就賠償數目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次日下午5時許,周少華接到周某電話,告知其只能賠償1500元,周少華對此賠償數目表示不滿,遂產生想讓其後悔的念頭。當晚周少華下班後在4樓水井房取出之前藏匿的“野豬矛”,再次前往被害人家。在交涉期間,見對方不滿足其要求,周少華拿取藏匿的“野豬矛”將周某刺倒在地,後又將其丈夫蔡某刺倒在血泊中,出門後撥打110電話後自首。受害人11歲女兒在此期間發生墜樓,經過搶救後不治身亡。案件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