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考之路系列:國家司法考試民法

2010年司考之路系列:國家司法考試民法

契約的分類318 契約的成立345 契約的效力356

圖書信息

作 者: 鍾秀勇

2010年司考之路系列:國家司法考試民法2010年司考之路系列:國家司法考試民法
叢 書 名:出 版 社: 電子工業出版社ISBN:9787121105098出版時間:2010-03-01版 次:1頁 數:579裝 幀:平裝開 本:16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司法考試

內容簡介

從重點內容講解、重點法條解讀、歷年真題剖析三個方面,詳細解讀了在歷年司法考試中民法的重點、難點及常考知識點,並對以後的考試進行了預測。本系列圖書由最著名的教育培訓機構——新東方的數位專家級培訓教師親自執筆,嚴格依據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從考生備考的角度思考,打破當前司法考試教材內容陳腐、材料古舊的弊端,以獨特犀利的視角為廣大考生提供最全面、最清晰的解讀,促使考生能迅速順利的通過考試,使本系列教材更貼近司法考試命題思路。

目錄

第一章 民法總則1
第一講 民事法律關係1
考點一 民事法律關係的分類1
考點二 民事法律關係的要素2
考點三 民事法律事實4
考點四 民事權利的分類7
考點五 民事權利的自力救濟14
第二講 自然人17
考點一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17
考點二 監護22
考點三 宣告失蹤25
考點四 宣告死亡27
第三講 人格權32
考點一 一般人格權32
考點二 生命權、健康權與身體權33
考點三 姓名權與名稱權33
考點四 肖像權35
考點五 名譽權36
考點六 隱私權37
考點七 精神損害賠償39
第四講 法人43
考點一 法人的概念與分類43
考點二 法人的成立46
考點三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與民事責任能力48
考點四 法人機關51
第五講 民事法律行為53
考點一 意思表示53
考點二 民事法律行為60
考點三 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65
考點四 附條件的法律行為與附期限的法律行為69
第六講 代理72
考點一 代理的概念72
考點二 代理權74
考點三 間接代理77
考點四 復代理80
考點五 狹義的無權代理82
考點六 表見代理84
第七講 訴訟時效87
考點一 訴訟時效的概念與適用範圍87
考點二 訴訟時效期間92
考點三 訴訟時效的中斷、中止與延長95
考點四 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99
第二章 物權法103
第八講 物權法基礎理論103
考點一 物權與物的概念103
考點二 物權的效力107
考點三 物權請求權110
考點四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113
第九講 物權變動117
考點一 物權變動的概念與分類117
考點二 基於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的區分原則與有因性119
考點三 基於法律行為的不動產物權變動124
考點四 基於法律行為的動產物權變動125
考點五 非基於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129
考點六 不動產登記規則131
考點七 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132
第十講 所有權135
考點一 所有權概述135
考點二 專屬於國家所有權的財產136
考點三 集體所有權行使的特別規定136
考點四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137
考點五 相鄰關係143
考點六 共有145
第十一 講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151
考點一 善意取得151
考點二 拾得遺失物158
考點三 添附161
考點四 先占與物權的拋棄163
第十二 講用益物權165
考點一 地役權165
考點二 土地承包經營權169
考點三 建設用地使用權171
第十三 講擔保物權概述173
考點一 擔保物權的特徵173
考點二 流質(押)契約之禁止174
考點三 擔保契約無效時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175
考點四 混合擔保177
考點五 債務轉讓與擔保責任的承擔181
第十四講 抵押權182
考點一 抵押權的概念182
考點二 抵押中的“地隨房走、房隨地走”183
考點三 抵押權的設立184
考點四 抵押物的處分與抵押權人的保全請求權185
考點五 抵押權的順位187
考點六 抵押期間190
考點七 動產浮動抵押190
第十五講 質權與留置權193
考點一 動產質權的設立193
考點二 質權的效力194
考點三 權利質權的設立195
考點四 留置權198
第十六講 占有201
考點一 占有的概念201
考點二 無權占有人與權利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204
考點三 占有保護請求權206
第三章 債法209
第十七講 債之概述209
考點一 債的概念、特徵與發生原因209
考點二 債的要素211
考點三 債的分類214
第十八講 債的擔保——保證與定金217
考點一 保證契約217
考點二 保證方式218
考點三 共同保證220
考點四 保證期間223
考點五 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225
考點六 主債權債務變更與保證責任的承擔227
考點七 保證人對債務人的追償229
考點八 定金230
第十九講 無因管理與不當得利235
考點一 無因管理235
考點二 不當得利242
第二十講 侵權之債概述248
考點一 侵權責任形態248
考點二 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254
考點三 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261
考點四 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267
考點五 共同侵權與分別侵權271
第二十一講 特殊侵權責任(一)279
考點一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279
考點二 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281
考點三 被監護人遭受損害的侵權責任283
考點四 用人單位責任、因提供個人勞務致人損害或遭受損害時的侵權責任286
考點五 網路侵權責任291
考點六 物件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292
考點七 醫療損害責任296
考點八 加工承攬過程中的侵權責任298
考點九 幫工人致人損害或遭受損害的侵權責任300
第二十二講 特殊侵權責任(二)302
考點一 產品責任302
考點二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305
考點三 環境污染責任308
考點四 高度危險責任310
考點五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313
第四章 契約法317
第二十三講 契約概述317
考點一 契約的概念與《契約法》的適用範圍317
考點二 契約的分類318
考點三 契約的相對性323
考點四 契約的轉讓328
第二十四講 契約的成立335
考點一 要約與要約邀請335
考點二 要約的生效、撤回、撤銷與失效339
考點三 承諾規則342
考點四 契約的成立345
考點五 格式條款的特別規制348
考點六 締約過失責任351
第二十五講 契約的效力356
考點一 效力待定的契約356
考點二 可撤銷的契約361
考點三 無效契約365
第二十六講 契約的履行370
考點一 契約履行的原則370
考點二 契約漏洞的填補規則371
考點三 同時履行抗辯權373
考點四 先履行抗辯權374
考點五 不安抗辯權375
考點六 清償抵充376
第二十七講 契約的保全379
考點一 代位權的構成要件379
考點二 代位權的行使381
考點三 代位權行使的法律效果382
考點四 撤銷權的構成要件383
考點五 撤銷權的行使386
考點六 撤銷權行使的法律效果387
第二十八講 契約的終止389
考點一 契約的解除389
考點二 情勢變更396
考點三 抵銷399
考點四 提存402
考點五 免除、混同403
第二十九講 違約責任405
考點一 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違約行為的形態405
考點二 違約責任形態與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407
考點三 法定免責事由:不可抗力414
考點四 加害給付416
第三十講 買賣契約419
考點一 買賣契約的風險負擔419
考點二 特種買賣424
考點三 出賣人的質量瑕疵擔保責任427
第三十一講 贈與契約與借款契約430
考點一 贈與契約的性質430
考點二 贈與契約的任意撤銷與法定撤銷431
考點三 贈與人的瑕疵擔保責任433
考點四 借款契約434
考點五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契約435
第三十二講 租賃契約與融資租賃契約437
考點一 租賃契約的訂立、效力與解除437
考點二 租賃契約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439
考點三 買賣不破租賃與房屋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441
考點四 轉租444
考點五 房屋租賃契約中裝飾裝修物的處理448
考點六 房屋租賃契約的法定承受450
考點七 融資租賃契約451
第三十三講 承攬契約與建設工程契約454
考點一 承攬契約454
考點二 建設工程契約的特徵、分包與轉包456
考點三 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無效的法律後果457
考點四 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459
第三十四講 提供服務的契約461
考點一 客運契約461
考點二 貨運契約462
考點三 職務技術成果的權益歸屬465
考點四 委託開發與合作開發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屬466
考點五 技術轉讓契約468
考點六 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屬470
考點七 保管契約471
考點八 倉儲契約472
考點九 委託契約474
考點十 行紀契約476
考點十一 居間契約478
第五章 婚姻法481
第三十五講 結婚與離婚481
考點一 結婚的條件481
考點二 無效婚姻482
考點三 可撤銷婚姻484
考點四 訴訟離婚485
考點五 離婚損害賠償486
考點六 離婚時的扶助義務488
考點七 (約定財產制下的)離婚時的經濟補償488
第三十六講 夫妻財產關係490
考點一 夫妻財產制490
考點二 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財產491
考點三 法定夫妻個人財產493
考點四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494
考點五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清償496
第六章 繼承法499
第三十七講 繼承法概述499
考點一 繼承開始的時間499
考點二 遺產的範圍501
考點三 繼承權與受遺贈權502
考點四 繼承權與受遺贈權的放棄503
第三十八講 繼承方式與遺產的分配505
考點一 繼承方式與被繼承人債務的承擔505
考點二 遺贈扶養協定507
考點三 遺囑508
考點四 遺囑的變更與撤銷510
考點五 遺囑繼承與遺贈511
考點六 法定繼承人的順序514
考點七 法定繼承人對遺產的分配516
考點八 代位繼承517
考點九 轉繼承518
考點十 繼承人以外的人對遺產的分配519
第七章 智慧財產權法521
第三十九講 著作權法521
考點一 著作權歸屬的一般規定521
考點二 合作作品的著作權歸屬523
考點三 委託作品的著作權歸屬525
考點四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526
考點五 演繹作品的著作權歸屬528
考點六 影視作品的著作權歸屬529
考點七 匿名作品、彙編作品與美術作品的著作權歸屬530
考點八 著作權的內容與著作權的保護期限531
考點九 鄰接權的內容與鄰接權的保護期限537
考點十 合理使用540
考點十一 法定許可543
考點十二 著作權侵權545
第四十講 商標法546
考點一 商標權的客體546
考點二 商標註冊的申請549
考點三 商標權的保護期限與商標續展550
考點四 註冊商標的轉讓與許可使用551
考點五 註冊商標的撤銷552
考點六 侵犯商標權的形態555
第四十一講 專利法558
考點一 專利權的客體558
考點二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可專利性)559
考點三 專利的申請561
考點四 專利權的歸屬563
考點五 專利權的內容與專利權的期限564
考點六 專利權的限制:強制許可567
考點七 專利侵權569
第四十二講 智慧財產權侵權的共同規則576
考點一 智慧財產權侵權的歸責原則576
考點二 級別管轄576
考點三 原告的確定577
考點四 訴訟時效578
考點五 善意銷售579
考點六 訴前措施580
附錄 本書主要法律檔案全、簡稱對照表
·收起全部<<

前言

對於正在準備司法考試的朋友,我倡導一種面向司法考試本身的方法和態度。我所特指的是,除非另有所圖,否則應當依照司法考試所呈現的規律來確定複習方法;除非另有所好,否則就以“一次大規模的課堂測驗”來看待它。複習方法之所以關鍵,目的在於保證效率,因為大家都還有好多事情要做。笛卡兒就曾說:“行動十分迂緩的人,只要始終循著正道前進,就可以走在離開正道飛奔的人的前面很多。”態度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態度決定高度,還決定到達高度的速度。方法和態度自然有個高下之分,正所謂高效的手段家家相似,低效的手段各不相同,要不怎么說英雄所見略同?對於司法考試而言,方法就是力量,態度就是自由。
眾所周知,考試大綱劃定的範圍其實是挺嚇人的,它是合格的法律人所應掌握的主要知識,規模相當宏大。不過,這一任務之完成終究得靠法律人的自覺,司法考試有些無能為力(手段不能)。司法考試哪能天天考,月月考?法務部只好請出題的人設計一個萬全之策,既要保證篩選出的法律人才確屬社會精英,在下車伊始,走馬上任就能燒出各自的三把法律之火;又要保證在僅有的十二個半小時之內順利完成篩選工作,節約考試資源,為創建節約型社會作貢獻。這其實很難。出題的工作雖然風光,卻不能信馬由韁,任意馳騁,只能在十分有限的場域內發飆。這樣一來,題目是否合適就有了標準。根據這一標準我們知道,每年都考“戰時自傷罪”不好,因為這一知識幾無用武之地;而“盜竊罪”、“搶劫罪”則必須每年考。我們還知道,不能《婚姻法》考30分,《契約法》只考5分,而相反的做法卻再合適不過。於是乎,考試的範圍呈現出了規律性,考試的內容具有了可預測性。因此,複習司法考試必須跟著規律走,腳步才能越來越輕,越來越快活。
現在清楚的是,最優的複習方法是考什麼就複習什麼。這一豪言壯語的實現何以可能?途徑有二:第一,從真題出發;第二,站到遵循考試規律的隊伍中去。
真題是個寶!把歷年真題一五一十、絲絲入扣地過三遍,吃準、吃透考題背後的法條和理論,則胸中自有丘壑,如登高遠眺,什麼考試的範圍、考點複合的方式、陷阱設定的特點、出題人主張的答題標準等,皆能盡收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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