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4,6-三硝基氯化苯的化學品俗名是苦基氯。英文名稱是Picrylchloride,技術說明書編碼:8,CASNo.:88-88-0。
主要用途
用於有機合成。
物化性質
分子式:C6H2ClN3O6;C6H2Cl(NO2)3;分子量:247.55。外觀為黃色固體;蒸汽壓0.20kPa(150℃);熔點83℃;溶解性為不溶於水,微溶於乙醇、乙醚,易溶於苯、氯仿、丙酮;相對密度(水=1)1.80;穩定性為穩定;危險標記1(爆炸品)。
危險性概述
健康危害
對眼睛、皮膚、消化道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可引起皮炎。
燃爆危險
本品屬爆炸品,易燃,具刺激性。
禁配物
強氧化劑、強還原劑、強鹼、活性金屬粉末。
接觸控制與個體防護
中國MAC(mg/m3):1[皮]
工程控制: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粉塵濃度超標時,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戴自給式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緊袖工作服,長筒膠鞋。
手防護: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實行就業前和定期的體檢。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避免震動、撞擊和摩擦。小量泄漏:使用無火花工具收集於密閉容器中。大量泄漏:用水潤濕,然後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就醫。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飲足量溫水,催吐。洗胃,導泄。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受熱、接觸明火、或受到摩擦、震動、撞擊時可發生爆炸。
有害燃燒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安全數據
危險品標誌
E,T+,N
危險類別碼
R2-R26/27/28-R50/53
安全說明
S28-S35-S36/37-S45-S60-S61
危險品運輸編號
UN33654.1/PG1
WGK Germany
2
RTECS
CZ1225900
F
8
危險等級
1.1D
包裝類別
II
廢棄處置方法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在公安部門指定地點引爆。
包裝方法
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憑到達地公安機關的運輸證託運。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貨車編組,應按照《車輛編組隔離表》進行。起運時包裝要完整,裝載應穩妥。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車速要加以控制,避免顛簸、震盪。不得與酸、鹼、鹽類、氧化劑、易燃可燃物、自燃物品、金屬粉末等危險物品及鋼鐵材料器具混裝。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中途停留時應嚴格選擇停放地點,遠離高壓電源、火源和高溫場所,要與其它車輛隔離並留有專人看管,禁止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1類爆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