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2月17日


1995年12月中旬,被新聞媒介稱為“打假英雄”,被某些商家稱作“刁民”的王海,接受了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頒發的“消費者打假者”獎金5000元;據悉,他是獲該獎的第一人。
王海曾在北京一些商店裡多次購買皮帶、皮夾、耳機等假冒商品,然後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條款向商店索賠。王海的打假行動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受到了廣大消費者的讚許和歡迎。
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會長李衍授說:“王海的打假行動,有利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設立“消費者打假獎”的目的,就是為了支持、鼓勵更多的王海類的消費者積極參與打假工作,把假冒偽劣商品趕出市場,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利益。
北京希瑪實業有限公司向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設立的“消費者打假獎”專項基金捐贈了獎金。
王海在接受獎金後發表講話說,他將堅持不懈地把打擊假冒偽劣商品的鬥爭繼續進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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