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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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記

1951年1月19日 日偽市長、大漢奸李思賢伏法。李思賢,廣東新會人。日本侵略者侵占廈門期間,他認賊作父,被日寇先後推為維持會長、市長,為虎作悵,為日寇統治廈門竭盡犬馬之勞。日本投降後被捕,先判死刑,李不服抗訴;因國民黨縱奸政策,被改判有期徒刑15年,後又被保釋逍遙法外。解放後,再次被我人民政府抓獲。
1951年1月19日 (農曆十二月十二),新橋解放。新橋是漳平的北部重鎮,是通往永安、大田等地的重要咽喉,也是土匪苦心經營的重要據點。

1951年1月19日 毛澤東提出,中國人民志願軍要愛護朝鮮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

1951年1月19日 中共河南省委宣傳部、河南省農民協會發出《關於創刊〈河南大眾報〉的聯合通知》,決定《河南大眾報》2月1日創刊,由馮登紫劉問世等9人組成編委會,馮登紫為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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