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6月11日


1915年6月7日,中、俄、蒙三方在恰克圖共同簽訂《中俄蒙協約》。這是自1914年9月8日中、俄、蒙三方恰克圖會議以來的最終結果。
《中俄聲明檔案》簽訂後,根據檔案的規定,中、俄、蒙三方於1914年9月8日起在恰克圖會議,解決各項未決問題。中國代表為專使畢桂芳、駐墨西哥公使陳錄,俄國代表為駐外蒙總領事密勒,外蒙代表為喇嘛達錫札布。三方各自提出了條約草案,其爭執的要點在於鐵路、郵政、稅則、司法訴訟等具體問題。6月7日,三方終於達成協定。
恰克圖協約》商定:外蒙承認中俄聲明檔案及另件,承認中國的宗主權;中俄承認外蒙自治,不在外蒙駐軍及辦理殖民;外蒙仍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汗名號受中華民國大總統冊封,外蒙公文使用民國年曆,兼用蒙古乾支紀年;外蒙有權辦理一切內政及與各國訂立工商條約,但無權訂立政治與土地關係的國際條約;中國商民運貨入外蒙不納關稅,但須按當地規定交納各項貨捐;中蒙、中俄人民間發生訴訟,由中蒙、中俄雙方會同審理;《俄蒙通商章程》繼續有效。
協約在形式上取消了外蒙的“獨立”,代之以“自治”,但外蒙仍有權與外國締結有關工商條約,俄蒙商約依然有效。
《協約》簽定當天,袁世凱宣布冊封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汗,所有外蒙王公喇嘛的爵職名號一仍其舊,赦免所有參加庫倫獨立之人。
9日,庫倫活佛致電北京政府取消“獨立”及國號年號,北京政府於庫倫設辦事大員公署,任命都護使,於恰克圖、科布多、烏里雅蘇台設佐理專員公署,任命佐理員。中國對外蒙恢復了名義上的治權,喧囂一時的外蒙問題至此暫時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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