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年8月21日


1908年8月21日。奧維爾·賴特說他已作好進行一系列飛行的準備以證明他們兄弟倆所造的飛機符合美國國防部的要求。
1907年2月,美國陸軍部接受了賴特兄弟2.5萬美元造一架軍用飛機的投標。為使陸軍驗收,這架飛機必須證明能在空中飛行一小時,時速為40公里,陸軍還要求這架飛機應該能用一輛標準的馬車運送。
奧維爾·賴特說他將於9月在維吉尼亞州的梅爾堡親自對這種飛機作軍用試驗。同時,韋爾伯·賴特將在法國作類似的一系列飛行,目的在於滿足一個法國的企業聯合組織的要求,這家組織已提供10萬美元以獨家使用賴特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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