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簡介
被撞的男孩叫錢凌傑,15歲,江蘇省常州人。
2010年11月28日他在常州公園路與雙桂坊轉彎路口非機動車道被撞,送醫院搶救無效身亡。
年輕肇事袁姓女司機,緊靠人行道,在非機動車道,左轉彎,撞步行小孩後,未制動,直接把小孩的身子軋在車下,然後倒車再停車,倒車時又對小孩軋了一次。下車後竟然沒有直接去看傷者,而是鎮定自若地打電話說:“XXX,我在雙桂坊路口出車禍了,幫我處理下”。
旁觀者都看不下去,幫忙打110和120,都紛紛指責女司機對生命的藐視和對傷者的輕視。
事件進展
網友稱,到目前為止,袁姓女司機都沒出面,很是讓受害方寒心啊!
肇事袁姓女司機母親在常州第一人民醫院任職,她自己在常州電視台任職,父親是電視台領導,老公是天寧區政府的工作人員,當事人家屬只是普通的老百姓。在地方社區化龍巷發帖曝光事情,他們竟然找了有關部門來壓帖,無奈只能發到貓撲這樣的大網站來。
事故發生後,公安交巡警部門開展了認真細緻的勘察調查工作,調取現場監控視頻。從目前調查情況看,肇事駕駛員袁某在該事故中不存在酒後駕車和逃逸行為。
交巡警部門在仔細調查後表示,事故發生時,肇事駕駛員駕駛機動車遇綠燈通過路口時,對道路情況觀察疏忽,未能確保全全駕駛;而當事人錢某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人行橫道的路口,未走人行橫道,雙方行為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
雙方的過錯行為均屬於主動型交通違法行為,與事故的發生均有直接因果關係,且作用相當,雙方應承擔事故同等責任。
對於某些網站中描述的“反覆碾壓”一詞,公安交巡警部門也給予了澄清。經調查,因錢某倒地位置於肇事小轎車左前輪附近,在事故發生後肇事駕駛員袁某曾有向後倒車的舉動,大約為幾十公分的距離,但不存在故意反覆碾壓錢某身體的行為。
公安交巡警部門將依法公開、公正、公平處理該起交通事故,同時再次呼籲提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務必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各行其道,文明禮讓,安全出行,共同營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
警方調查
在交警部門提供的現場監控資料顯示,小轎車在遇綠燈通過路口時,屬正常駕駛,車速也為正常轉彎車速,未見網上所說“60碼”快速通過情況。就網民所關心的車主是否撥打110、120求助電話、是否存在碾壓等敏感問題,常州市交巡警支隊事故處理大隊邱峰表示:“當事人在第一時間撥打了110/120等求助電話。移動通話記錄顯示,當事人於11:42使用本人手機向110報警,隨車人員為當事人母親,也隨即使用本人手機撥打120求助。120救護車於11:51分到達現場救治。”當日中午11時43分,公安交巡警部門接110指令後,也迅速趕至事故現場。
監控資料顯示,事故發生後小轎車立即停車,“由於事故發生在車前方,在短時間內又向後倒了半個車胎的距離。”邱峰就監控錄像向記者解釋。他同時表示,“在治療及屍檢過程中,無證據證明有受到碾壓的痕跡。死者的死因為重型顱腦損傷。”
對於大家關心的肇事者身份問題,常州廣播電視台副台長黃和明表示,袁某於2007年進入常州電視台工作,現任職於專題部,任見習記者。其父曾在電視台影視部任普通編輯,2005年已辦理內退手續。
責任認定
公安交巡警部門趕至事故現場後,立即開展現場勘查,調取現場監控資料;並按規定對車輛駕駛人的酒精檢測、事故車輛等進行檢驗鑑定,認真細緻開展一系列調查取證工作,並按照法定程式對事故雙方進行證據公開。
事實情況如下:
1、當事人袁某駕駛機動車遇綠燈通過路口時,對道路情況觀察疏忽,未能確保全全駕駛,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
2、當事人錢某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人行橫道的路口,未走人行橫道,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之規定。
3、經辦案部門集體通案審核,並根據《江蘇省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確定規則(試行)》,雙方的過錯行為均屬於主動型交通違法行為,與事故的發生均有直接因果關係,且作用相當,雙方應承擔事故同等責任。
有關評論
女記者囂張撞人
據悉,此江蘇常州女記者撞人後,未及時制動,而是先倒車,再停車,倒時車又把這位15歲的孩子碾了一次,這才至少此少年在送到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面對這樣一個年少的小孩,她的做法讓人費解,這個小孩和人有什麼仇,非要把他置於死地,不留一絲活的希望?他還年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他這樣燦爛的前程,這樣一顆生命,就葬送在了你的四個輪子下,他的家人,將在沉浸在怎樣的悲痛之中。而在發現撞到人後,還能如此淡定自如的掛檔,倒車,剎車,這樣的鐵石心腸的人能有幾個。我不知道,如果你不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撞死了這個孩子,你究竟囂張成什麼樣,囂張到什麼程度。
更為可悲的是,這位女同志是一名記者,是一名媒體傳播人。可以說,一位記者,而且生在官宦之家,應當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質和修養吧。可是你看她處理對件事的做法,她可以對生命冷漠到這個程度,她的良心究竟哪去了,難道被狗吃了。一個如此齷齪,如此不要臉的人,怎樣去做一個為民服務的記者,我們要將她深深銘記在心,每天唾罵一次,用唾沫淹死她。
總體來看這件事,我想這樣的事情絕不是偶然,有一,有二,就必有三。還有多少個官二代,乃至富二代,因為有權,有勢,就可以漠視生命的存在,就可以拿這樣的事來挑戰社會公德,挑戰人性道得的底線,就可以毫無顧慮的放肆呢。這是一個未知數。可以這么說,欲知後事,且聽下回來分解了。我們的生命更因為這樣的權貴勢力,而顯得無足輕重。希望這件事,能有一個公正判決。希望相關工作部門,法務部門,切不可貪戀權貴,要不畏權勢,還我們,還社會一個公德,還法律一個公正。不然,丟得不僅是記者的臉,更是我們每一個中國公民的臉。
女記者碾死少年“理性分析”貼
我是女記者碾死少年肇事人的同學,本人在校與肇事人關係一般,看到此事件感到十分意外,也很震驚!不過我絕不相信她是如此殘酷之人,對於事件經過本人不是很了解也就不枉加評論了,但有些事情我想說下,她父母不是網友說的位高權重之人,所謂的官二代富二代也無從說起,就在前幾年還和父母一起居住在一院的宿舍內,沒廚房、公用衛生間,家裡只有兩間房間沒什麼值錢的家具,當然進電視台父母走了點關係這點也是人之常情,工作了幾年買了輛車我認為也是各位網友能夠理解的。另外,其本人在校期間是比較樂於助人的,也偶爾資助貧困生,比較膽小的女孩子。
關於這次女記者碾死少年車禍我認為,畢竟是一女孩子,出了這么大的事肯定是慌了手腳不知道怎么辦了,打電話給至親的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要是說其本人因為父母親的地位對死者死亡的冷漠,這點我認為肯定不成立的,因為其父母只是一個普通的退休人員,只是單位稍微好點而已,所以也希望大家能夠理解。
另外我見過其父親,畫家出生,性格內向,我想就算是當官的也不會是權利很大吧,所以大家對其女記者碾死少年評價我認為是不是有失公平?至少是否有點過了?
我只是說些我對女記者碾死少年肇事人客觀的分析,同時我代表我們同學向遇難家屬致以誠摯的慰問,希望小傑的媽媽能節哀,我們心情和您一樣也很沉痛。
我說這些只是希望大家能綜合分析下,若司機的確沒二次碾壓受害者,在輿論的壓力下做出什麼過激的行為,大家良心就安了嗎?能不能大家弄清女記者碾死少年事實真相後再加以評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