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業績
連續三年提前超額完成國土收益任務965萬元,其中1997年完成467萬元,超任務2,9倍,人均年創收益突破10萬元,有力地促進了全縣的經濟建設持續穩定發展、因此,他連續幾年來先後被全省、全區土地部門評為土地管理先進個人,被樹為全區土地管理標兵局長,並被評為地區勞動模範、縣黨政機關優秀工作者、幹部下鄉模範工作隊長和模範工作者。1997年被評為地區勞動模範。1995年以來。先後4次在全國土地利用計畫管理經驗交流會、全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研討會、全省土地開發復墾和國主收益經驗交流會上作了典型發言。他的“五劑工作效應”經驗先後被《中國土地報》和《山西土地》雜誌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