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副都統轄區

黑龍江副都統轄區,清代黑龍江將軍轄區下設的二級政區。副都統駐黑龍江城,又稱“璦琿城”。

清代,黑龍江將軍轄區下設的二級政區。副都統駐黑龍江城,又稱 “璦琿城”。清初,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清廷以寧古塔將軍轄區的西北部,設定黑龍江將軍,同時設定副都統等官員。黑龍江副都統與將軍同駐黑龍江左岸的璦琿舊城(今俄羅斯維謝雪村附近)。但因璦琿舊城與內地往來交通不便,翌年在黑龍江右岸修築璦琿新城。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黑龍江將軍與副都統同時移駐璦琿新城。因系將軍及副都統駐地,故稱黑龍江城,又名“璦琿城”。1685年10月24日(清康熙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七日),清廷以墨爾根(今嫩江縣城)地方緊要,決定築城設兵,令將軍薩布素及副都統一員駐守。同時決定,黑龍江城設定副都統,並鑄給印信。翌年春,因雅克薩戰事,清廷令薩布素將軍暫停遷往墨爾根城。1690年(清康熙二十九年),黑龍江將軍移駐墨爾根城後,留黑龍江副都統專城駐守。
黑龍江副都統轄區前後變動較大。初設時疆域廣闊,東至布列亞山脈和斗色山脈,西至伊勒呼里山脈、呼瑪爾窩集和格爾必齊河一帶,南至小興安嶺,北至外興安嶺。1858年(清鹹豐八年),不平等的中俄《璦琿和約》簽訂後,黑龍江以北之地被沙俄侵占,黑龍江副都統轄區僅剩江南部分。1908年8月5日(清光緒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清廷批准,裁撤黑龍江副都統,改設璦琿兵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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