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興國[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

黃興國[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

黃興國,男,漢族,1954年10月生,浙江象山人,197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2年11月參加工作,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曾任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2016年9月10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黃興國黃興國

1972.11——1973.11,浙江省象山縣曉塘公社團委書記、黨委副書記;

1973.11——1976.11,共青團浙江省象山縣委副書記;

1976.11——1982.12,浙江省象山縣金星公社黨委書記(其間:1980.11—1982.10在浙江省委黨校幹部專修科馬列主義基礎理論專業學習);

1982.12——1984.01,浙江省象山縣委宣傳部部長;

1984.01——1985.09,浙江省象山縣委副書記;

1985.09——1989.07,浙江省象山縣委書記;

1989.07——1990.09,浙江省台州地委副書記;

1990.09——1994.09,浙江省台州地委書記;

1994.09——1996.08,浙江省台州市委書記(其間:1995.09一1996.07在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6.08——1998.01,浙江省政府秘書長;

1998.01——1998.11,浙江省副省長(其間:1995.09—1998.07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專業學習);

1998.11——2003.11,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

2003.11——2003.12,天津市委副書記;

2003.12——2007.06,天津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其間:2001.09—2004.08在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學習,獲管理學博士學位);

2007.06——2007.12,天津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2007.12——2008.01,天津市委副書記、代理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08.01——2014.12,天津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14年12月至2016年09月,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

第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9月10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除職務

2016年9月,中共中央決定:免去其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和市長職務,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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