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天津市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天津市委員會

現任中國共產黨天津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有李鴻忠、張國清、陰和俊、馬順清、張玉卓、喻雲林、鄧修明、趙飛、陳浙閩、冀國強、李毅和李軍12位同志。 其中市委書記為李鴻忠同志,市委副書記為張國清、陰和俊同志。

基本信息

領導成員

書記

李鴻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天津市委書記、天津市委黨校校長,天津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副書記

張國清:中共中央委員、天津市委副書記,天津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陰和俊:中共中央候補委員、天津市委副書記。

其他常委

馬順清:中共中央候補委員、天津市委常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張玉卓:中共中央候補委員、天津市委常委、濱海新區委書記,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主任;

喻雲林: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天津市委組織部部長;

鄧修明:中共中央紀委委員、天津市委常委、天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天津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趙飛: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天津市委政法委書記;

陳浙閩: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天津市委宣傳部部長;

冀國強: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天津市委統戰部部長;

李毅: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天津市委秘書長;

李軍: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天津警備區政治委員、黨委書記。

任免信息

第十一屆

2017年5月26日,中國共產黨天津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 李鴻忠為天津市委書記,王東峰、懷進鵬為市委副書記,當選為市委常委的還有段春華、張玉卓、盛茂林、程麗華(女)、鄧修明、趙飛、陳浙閩、冀國強、李毅。

第十屆

2016年9月13日,中共中央決定: 李鴻忠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湖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黃興國不再代理天津市委書記,免去其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和市長職務,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2014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決定:孫春蘭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黃興國同志代理天津市委書記職務。

2012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決定:張高麗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孫春蘭同志兼任天津市委委員、常委、書記。

2012年5月26日,中國共產黨天津市第十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 張高麗為天津市委書記, 黃興國、何立峰為市委副書記。當選為市委常委的還有廖可鐸、臧獻甫、散襄軍、崔津渡、尹德明、段春華、劉長喜、成其聖、袁桐利、朱麗萍(女)。

第九屆

2007年6月2日,中國共產黨天津市第九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 張高麗為天津市委書記,戴相龍、邢元敏為市委副書記,當選為市委常委的還有 黃興國、王小京、肖懷遠、臧獻甫、 楊棟樑、散襄軍、史蓮喜(女)、陳超英、苟利軍、段春華。

第八屆

2007年3月25日,中共中央決定: 張高麗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員、常委、書記;張立昌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02年4月13日,中國共產黨天津市第八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 張立昌為天津市委書記,李盛霖、房鳳友、劉峰岩、宋平順、劉勝玉當選為市委副書記。

第七屆

1998年5月1日,中國共產黨天津市委第七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 張立昌為天津市委書記,李盛霖、房鳳友、劉峰岩、宋平順為市委副書記,當選為市委常委的還有楊新成、邢軍、羅保銘、夏寶龍、孫寶樹、王文華、邢元敏。

市委簡介

中國共產黨天津市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在天津市的領導機關,成立於1948年,由中國共產黨天津市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中國共產黨天津市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在天津市的領導機關,成立於1948年,由中國共產黨天津市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在代表大會閉關期間,執行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指示和中國共產黨天津市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天津市的工作,定期向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現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李鴻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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