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潔[廣東省華僑投資公司第一副董事長]

黃潔,廣東新寧(今台山)人,歷任廣東公私合營華僑工業建設公司董事長,廣東省華僑投資公司第一副董事長,廣東省第一、二屆政協副主席,中央僑委委員,廣東省副省長,全國工商聯執委,廣東省工商聯副主任委員。是第二、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基本信息

簡介

黃潔,廣東新寧(今台山)人。

生平

早年僑居新加坡印度尼西亞等地,任印尼巨港中華總商會副主席。曾團結海外僑胞支援祖國人民的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1951年回國後,歷任廣東公私合營華僑工業建設公司董事長,廣東省華僑投資公司第一副董事長,廣東省第一、二屆政協副主席,中央僑委委員,廣東省副省長,全國工商聯執委,廣東省工商聯副主任委員。是第二、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黃潔,原名賜麒(又名賜祺),別號山光。1911年出生於廣東省台山市白沙鎮茶園一個華僑家庭。祖父年少時赴新加坡謀生,後開設一間小型金飾加工店鋪,父親繼承祖父的基業,經營金飾加工店。;
黃潔7歲時,進鄉中私塾讀書。1920年,父親自新加坡回鄉省親,隨後將他帶往新加坡,進入養正學校讀書,至國小畢業時,黃潔因病回鄉治理。
1928年,黃潔身體康復後,再隨父親到新加坡。在父親開設的金鋪當學徒,白天學手藝,晚上習抄賬目,開始接觸經商之道。
1931年,黃潔遵從父命,返台山家鄉與開平僑眷司徒紅清結為伉儷。
1934年,黃潔父親因病去世,自此,一家生活的擔子,便落在他的肩上,他便到蘇門答臘巨港投靠叔父,在其所開的金鋪學藝。一年後,在叔父的資助下,和堂兄黃錫齡合股開設信昌金鋪。經過幾年的努力,業務大有發展,金鋪擴展到8間,遍布蘇門答臘南部各地。他還與銀行界建立信用關係,成為巨港華僑金鋪業的大戶。
為了加強巨港市廣東華僑經營金鋪業者的合作,黃潔倡議組織“巨港華僑金業互助社”並出任社長,開始在巨港華僑社會嶄露頭角。
30年代中期,巨港華僑人數不斷增多,閩籍華僑早年創辦的一間。中華學校”已遠不能適應華僑子弟入學的需要,黃潔會同一批粵僑熱心人士發起籌款,增建了一間“華僑學校”,黃潔親任該校董事會主席。
1937年“七.七”抗日戰爭全面爆發,黃潔在金業互助社內發動抗日募捐,同業熱烈回響,各家華僑金鋪都將每年盈利的四分之一捐出援助祖國抗戰。之後,巨港華僑成立了抗敵後援會,黃潔是該組織的領導成員之一,掌管財務。
1942年,日軍南侵,印度尼西亞各大中城市均慘遭鐵蹄蹂躪。荷蘭統治當局不戰而降。在巨港形勢危急之時,黃潔與巨港一班愛國僑領四出奔走,勸告僑胞儘速撤出城市,而他自己卻留下來處理抗日社團的善後工作,至巨港淪陷前夕才匆匆告別家人,轉移到300公里以外的朱律鎮避難。
在3年多的避居歲月裹,黃潔與巨港進步僑領王源興等人結成莫逆之交,並與一批華僑進步人士經常來往。討論國際形勢和祖國抗日前途等問題,從他們那裹閱讀到許多進步書籍。在進步華僑的影響下,思想傾向進步力量一邊。
1945年8月日本投降,不久巨港光復。黃潔返回巨港市與家人團聚,並著手重建家業。黃潔經過深思熟慮,多方磋商,決定與人合資成立一個臨時公司,從事巨港與新加坡之間的雙邊貿易。他們收購生膠及其他土產,並接受其他僑商託運貨物,租用一艘百噸的機動木船,開往新加坡,因遇風暴不幸沉沒,一名船工溺死,余者幸而生還。由於妥善處理,撥款救濟死難船工家屬和遇險船員,受到社會好評。
1946年初,黃潔等人為進一步健全公司業務,再吸收了顏西嶽陳劍敦、林初發等人人股,正式成立。信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記”)。黃潔被推薦擔任總經理。“信記”還到新加坡設立分行,名為“信行”。
“信記”成立後,生意日益興隆。黃潔和許崇德在經營中審時度勢,商議籌建膠廠,提煉乾膠出口,以提高盈利。膠廠建成投產後,製成了合格的乾膠出口,利潤倍增。公司還經營咖啡、茶、錫等土特產及其他商品的進出口貿易,由於誠實經商且同心協力,一年之內,使企業蒸蒸日上,後來又在巴城(即雅加達)建了分行,實力愈加雄厚,“信記”成為戰後巨港華僑四大膠片公司之一。
黃潔等僑領一面經商,一面又為華僑社會公益事業奔波。他們首先迅速重建華僑總會,王源興擔任總會主席,黃潔掌握財政。不久,黃潔又升任副主席,兼華僑總會屬下的教育委員會主席。當時印尼民族獨立運動風起雲湧,巨港一度成為民族獨立臨時政府的所在地。華僑總會和“信記”對當地民族獨立運動積極支持,並從經濟上給予援助。
1945年底,荷蘭殖民主義者捲土重來,蘇門答臘民族獨立臨時政府暫時撤出城市。此後,黃潔和“信記”一班人不斷秘密照顧臨時政府省長依沙苗在巨港的家屬。那時,荷蘭殖民軍盤踞巨港要塞,引起巨港華僑社會惶惶不安,許多殷實僑商紛紛逃離巨港。黃潔和幾位有膽識的僑領則堅持留下來,與大家團結一致,為保護華僑權益進行交涉,爭取當地人民的同情和援助,預防暴亂發生。1948年初,聚集在爪哇梭羅的印尼民族獨立運動的主要領導人,曾派了一位名叫莫梭羅(此人過去曾在巨港工作,與“信記”一班人頗有交情)的成員,秘密前來巨港找到。信記。主要股東,商請給予經濟援助。“信記”立即答允支援5萬盾。數月後。印(尼)荷談判成功,印尼建立了正式的民族獨立政權。他們沒有忘記困難時期得到華僑的幫助,即由副總統哈達親自署名寫了一封信寄給“信記”,表示感謝。
1946年在“信記”的支持下,巨港華僑學校著手復辦,通過薛兩清與新加坡華僑進步文化界人士聯繫,要求他們幫助物色教學人員。1946年底,恰巧陳漠生受中共駐香港組織派赴新加坡,又經新加坡南僑日報社介紹,轉往印尼巨港找到“信記”後經“信記”股東的了解研究,決定聘請陳漢生擔任華僑學校校長,委託他選聘一批教師,使該校在1947年春正式開學。此後,陳漢生以華僑學校為基地,在黃潔等進步僑領的支持下,開展了一系列的宣傳民主愛國活動。後來,華僑學校王玉堯繼任校長,黃潔等一班進步僑領繼續支持辦學,培養出大批進步華僑青年,並通過校友會對校內華僑青年進行團結教育,讓他們積極支持祖國人民解放事業。對一些自願回國參加革命工作的華僑青年,黃潔等僑領給予積極支持和幫助。
1948年起,黃潔擔任華僑教育委員會主席,對華僑教育事業更加關心,以“信記”名義捐款40萬盾建立華僑中學,並進一步擴建華僑學校校舍,使巨港華僑教育事業得到進一步發展。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訊息傳到巨港,愛國僑胞歡欣鼓舞。黃潔的心回到了祖國,對自己今後的奮鬥目標也重新進行了思考。
當時國際膠價飛漲,本來正是黃潔經營膠業的黃金時期。但黃潔想到,新中國剛誕生,百業待興,正需要自己貢獻力量,應該儘自己的能力和財力支援祖國建設。他向幾位知己透露了自己的構想,大家都甚為贊同。1950年春,黃潔寫了一封長信,讓陳漢生轉給中共中央華南分局統戰部副部長饒彰風,表明自己擁護新中國,有意結束國外企業,攜資回國參加經濟建設。信中說:“竊想目前擺在自己面前有兩條迥然不同的道路:一條是依然在異國賺錢當南洋伯:“一條是回國為建設新中國竭盡綿薄之力”,“中國現階段實行新民主主義,是適合國情的,我相信這種制度是能將中國這個貧弱國家救活起來的”、“祖國解放不久,從政治到經濟都出現了一片新氣象,更增強了我這種信心。在新中國做個民族資本家,總比在異邦當個南洋伯為佳!….”
饒彰風囑咐陳漢生回信,對黃潔的愛國熱情表示歡迎,請他在適當時候先回國參觀,經過深思熟慮,然後再作決定。
恰好當年10月,薛兩清因有私事要回國一行,黃潔便囑託他藉機了解有關回國參加經濟建設的事宜。薛兩清回國兩個月期間,受到華南分局統戰部等政府部門的熱情接待,期間,他對新中國的政治經濟建設的狀況和計畫進行了認真的調查,感到很滿意。回到巨港後,薛兩清即向好友詳細介紹,呼籲他們:。儘快回國參加建設,祖國正需要我們!”大家都萬分興奮,滿懷信心。黃潔便與“信記”各主要股東商議,打算收縮公司業務,邀集一班人攜帶資金回國。黃潔又把這種打算告知當時我國駐印尼的大使王任叔,徵求意見。王大使答覆說:你們在這裡有一定作用,現在全部回國似乎太早,應先在國內建立據點,然後陸續把資金移回去。
黃潔再度邀集友好,根據饒彰風、王任叔及薛兩清的意見從長計議,一致決定:(1)首先組織一個考察團到國內實際參觀考察。考察團由黃潔、薛兩清、王源興、李祝朝和施子卿5人組成。(2)如果要投資,只宜與政府合作,創辦有利於國計民生的企業,絕不能同私商合股,牟取暴利。之後,考察團諸成員各自通過關係,先匯一筆款項,寄去香港備用。他們於1951年3月離開巨港經印尼首都雅加達回國。行前,他們到中國大使館拜訪了王大使。沒想到這一來卻幫大使館做了一樁大好事。
事緣1950年5月,新中國與印尼建交後。當時大使館仍未建館舍,暫設於南洋旅館內辦公,既不方便,也不像樣。考察團此行得悉情況後,決定以90萬盾之數買下位於卡查馬達路一座庭院,列入“信記”的產業,長期借給大使館使用。直至1957年由中國銀行按原價90萬盾向信記公司買下,給中國大使館使用。
1951年4月,考察團抵達廣州後,正式定名為“印尼華僑工商業回國考察團”。中共中央華南分局及廣東省各有關部門舉行了隆重熱烈的歡迎儀式,考察團除了在廣州對工商業建設進行參觀訪問外,還到武漢、北京、天津、青島、上海等地參觀考察,歷時3個多月。
耳聞目睹新中國成立後翻天覆地的變化,考察團成員深受鼓舞。為表達愛國之心,黃潔首先代表“信記”捐獻人民幣4億元(舊幣),支援抗美援朝。同時,他們再次切實研究,選定在廣州建立僑資企業,因為廣州在當時是華僑出入的主要門戶,在這裡建成僑資企業,做出一個榜樣,就可以迅速產生廣泛的影響,鼓舞更多的華僑投資。華南分局統戰部和廣東省僑務部門同意這種看法,並將此事交由廣東省工業廳策劃在廣州建立。公私合營華僑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建”)。1951年8月12日,“華建”籌備處成立,計畫以投資工業為主,兼營一些對外貿易,以使公司有較好的利潤。
考察團本來打算在籌備工作就緒後,再返印尼募集更多的資金。但在同年8月16日,僑居國發生了大舉逮捕愛國華僑、進步僑領的事件,後來雖然由於印尼政府中一些比較開明的政要干預而平息,但黃潔等人為防萬一,決定就此留在國內,隨後還把家屬也接回廣州定居。
1952年初,。信記。股東會議決定派遣許崇德和張振華到香港與黃潔面商"信記"今後經營大計。決定:開始收縮公司業務,將股權逐漸轉讓給他人,儘可能將所有資金調來香港,通過大豐號老闆許松山轉到國內投資。當時許松山老闆聽說"信記"要把全部資金移回國內投資,甚為詫異地問:俗語說,“狡兔三窟”你們怎可如此孤注一擲呢?黃潔和許崇德回答:祖國正需要大量建設資金,我們要集中力量,全力以赴,不能三心兩意。許松山先生聽後,深為感動。考察團回廣東省有關部門經過多方的調查、研究、比較、選擇,最終決定創建一間以僑資為主的公私合營工廠――華建麻袋廠。並於1952年10月下旬舉行第二次籌備工作會議,討論章程及選出董事、監事人員;制定了“工業為主,商業為輔,商業為工業服務”的經營方計。建廠方案既定,黃潔首先著力籌集資金,截至1953年底,。華建。總資金共有575億元(舊幣),其中華僑資金419億元(舊幣),工廠於1952年9月始基建,廠址建在廣州市郊赤崗的一片荒坡上,搭起茅舍住宿和辦公室。加上當地未建公路,交通運輸全靠人力,生活十艱苦,黃潔每星期必去一、二次,視察工程進度及研究解決種種具體問題。
建廠過程中黃潔要求注意做好以下幾件工作:(1)派出幹部職工20多人到上海訓練,學習技術和管理知識。(2)增建倉庫,以便囤積原材料。(當時有人反對,但黃潔堅持要辦,以後證明他的意見是正確的,因不少原麻是從江西、湖南等地購來的,需要倉庫儲存)。(3)關心職工生活,建職工宿舍和文娛活動場所,安定職工的工作和生活。(4)尊重政府對企業的領導,遇事積極提出意見,最後尊重上級領導決定。(5)堅決回響國家“勤儉建國”號召和吸取“信記”行之有效的“儉能養廉”的建業經驗,事事注意節約,重視提高生產效率和對職工進行愛國愛企業的教育。
1954年春,華建麻袋廠正式投產後,當年獲利達136億元(舊幣)。1955年起,生產欣欣向榮,每年生產麻袋300萬至500萬條,每條可獲毛利一元多。每年繳稅後純利都保持在100萬至200萬元,到1956年底結算,已回收全部投入資金。華建麻袋廠已成為廣州新建工業的一面旗幟,成為海外僑胞投資工商業建設的榜樣。
1955至1956年間,華建麻袋廠擁有職工400人左右,其中歸僑青年占50%以上,還吸收了不少僑眷子弟和社會青年,對當時解決社會就業難問題起了一定作用。後來該廠先後與廣州麻袋廠和廣州毛麻紡織廠合併,繼續擴大經營。
1955年3月,經政府批准,以公私合營華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華建。和廣州市華僑投資公司為基礎,成立了“華南區公私合營華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956年改為廣東省國營華僑投資公司,以下簡稱“華投”),當時的廣東省財政廳廳長紀錦章被選任為該公司董事長,黃潔被任命為副董事長,兼宣募委員會主任。此後,黃潔工作的重點便從“華建”轉移到“華投”了。
黃潔回國後一直把鼓勵華僑投資作為自己應盡之責,經他和“信記”諸股東的努力,不少親朋戚友回響認購股份。
1954年第一個五年計畫制定後,國內經濟建設更需要大量資金,如何進一步制定更有吸引力的政策以吸收大量外資成為當務之急。華僑投資輔導委員會和“華投”領導層為這一問題頻繁開會研究,並派黃潔多次往港澳調查訪問,徵集意見。經過多方徵求意見和反覆研究,制定出(關於制定完整的華僑投資政策的意見》,取得了廣東省政府和僑務部門有關領導同意,呈送中央審批。並由黃潔親自帶往北京向中僑委報告並面陳情由。隨後,1957年8月國務院頒布了(華僑投資於國營華僑投資公司的優待辦法),其內容與華南區“華投”,1955年公布的章程基本相同。黃潔便按國務院的規定,積極從事宣募工作。逢有華僑觀光團或有一定代表性的僑商來穗,便出面熱情接待,邀請他們參觀華建麻袋廠,介紹該廠三年回收成本的事實和經驗;宣傳我投資政策和前景,動員華僑募股。使“華投”的僑資不斷增長。據統計,以1951年的基數為100%,至1955年已增至1393.6%。黃潔回國參加建設後,還帶動了和他一起在巨港經營“信記”的好友顏西嶽和許崇德亦先後回國服務,勤勤懇懇地為國家經濟建設事業做出了許多貢獻,並分別被選舉或委任為華僑投資企業和僑聯、工商聯的領導職務,被邀擔任省、市政協委員或被選為省、市人民代表,參與廣東省人民參政議政活動,全力支持黃潔領導的各項工作,成為黃潔的智囊和得力助手。
黃潔白1952年開始,除了擔任“華建”籌委會副主任、“華建”董事長外,還先後擔任廣東省政協常委、副主席,廣州市僑聯副主任、廣東省僑聯副主席,廣東省華僑投資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廣東省華僑投資公司副董事長兼宣募委員會主任,廣東省工商聯副主任委員,全國工商聯執行委員、廣東省人民政府常務委員等職務,並連續被選為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二、三屆代表,廣東省人民政府常務委員。1961年又被補選為廣東省副省長。肩負政府和人民的重託,黃潔深知責任重大,不辭勞苦努力工作。儘管1957年整風反右和1966年“文化大革命”曾遭受過“莫須有”的批判,他卻一往情深竭力繁榮祖國,真誠服務社群決心不變。經常出差各地參加僑務和投資工作會議,檢查僑務工作情況,深入僑鄉了解歸僑僑眷生產生活情況,聽取各種意見。每次出差回來後,都及時向省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詳細匯報,爭取有效地解決各種實際問題。如三年經濟困難期間,廣大農村的生產遭到了嚴重破壞,為迅速恢復生產,迫切需要化肥支援,但當時我國內化肥生產能力不足。經廣東省領導同意,利用他與海外和港澳的廣泛關係,於1961年爭取到進口化肥一萬噸,對於支援廣東農村恢復生產起了積極的作用。
黃潔回國之後,對於鄉梓各方面的建設事業極為關心,曾多次專程回原籍台山市視察工農業發展狀況,還率領歸僑和港澳鄉親到家鄉參觀各種重要基本建設,發動他們為鄉梓福利作出貢獻。黃潔本人曾多次捐獻巨款支援白沙鎮、茶園鄉建造防澇的石圍堤、排灌站、扶助養豬養蠶副業,購贈救災設備和電動打禾機,給各生產隊購置各種農具、創辦農村圖書室以及提出對學生獎學辦法,獨自出資在家鄉茶園實行分等級給升上初高中、大學的學生獎勵學雜費。1954年,台山創辦華僑中學,黃潔熱心支持,先後兩次捐款人民幣2萬元,並出任台山華僑中學首屆董事會董事長。
1966年11月11日,黃潔因急性心臟發作,心肌梗塞,搶救無效,不幸在廣州逝世,終年56歲。
廣東省人民政府於11月14日,為黃潔舉行追悼大會,讚頌他積極參加社會主義建設的愛國主義精神以及從政後對社會所作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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