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旅遊委員會

(三)國內旅遊促進處 制訂全市國內旅遊市場宣傳、開發的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宣傳黃山市旅遊整體形象;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促銷;牽頭負責協調國內旅遊航線、包機、專列的開發運營;負責對國內旅遊市場動態的分析、研究、預測;負責國內旅遊的合作、交流。 (四)國際旅遊促進處

黃山市旅遊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市委常委會議紀要(常紀字〔2006〕24號)和市編委《關於黃山市旅遊委員會機構設定的通知》(黃編字〔2007〕第4號),將黃山市旅遊局更名為黃山市旅遊委員會。市旅遊委員會是主管旅遊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旅遊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全市旅遊發展的規定、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制定推進旅游產業發展戰略;負責旅遊產業有關工作的綜合協調;參與城市旅遊基礎設施、旅遊項目建設的規劃指導;負責編制旅遊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旅遊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研究和制定國際國內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大力推進旅遊國際化;負責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的組織;負責編制全市旅遊促銷方案和促銷資金使用方案;指導編制各類旅遊宣傳資料;策劃協調旅遊節慶活動;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工作;指導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收集研究並發布國內外旅遊市場動態信息。
(四)負責全市旅遊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涉及旅遊景(區)點、旅遊度假區、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及特種旅遊項目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負責國內旅行社的審批,合資、國際旅行社的申報;負責旅行社、星級飯店和導遊員管理;參與旅遊交通管理;負責牽頭協調組織國際旅遊航線、專列的開發和參與,旅遊安全管理;負責“中國最佳觀光旅遊城市”創建工作和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旅遊行業協會工作。
(五)負責牽頭協調統籌安排、使用旅遊發展資金和各類旅遊專項資金;負責全市旅遊資源普查和旅遊行業統計工作。
(六)負責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依法維護旅遊消費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負責牽頭抓好旅遊投訴和旅遊市場的綜合治理。
(七)組織和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旅遊行業人力資源開發的規劃和管理;負責旅遊行業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執業資格考核和等級考核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委機關內外聯絡、協調、會議組織、文秘、政務信息、信訪、檔案、保密、接待、機關事務等工作;負責委重大工作部署的媒體宣傳及新聞發布聯絡工作;負責全市旅遊信息化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承辦旅遊執法監督、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
(二)規劃發展處(產業指導處)
研究跟蹤境內外旅遊產業發展趨勢;研究起草有關旅遊工作規範性檔案和規定、辦法;研究擬定旅遊業發展規劃;負責旅遊資源的普查,負責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的申報、評定;指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指導城市旅遊環境、基礎設施、商貿購物、餐飲、住宿、旅遊文化娛樂等旅遊六要素所涵蓋的各類資源的整合和最佳化配置;參與城市旅遊基礎設施和旅遊項目規劃指導,參與旅遊項目審核、評價、驗收;負責指導全市旅遊基礎設施國際化標準的實施;負責推進旅遊國際化;指導旅遊行業協會工作。
(三)國內旅遊促進處
制訂全市國內旅遊市場宣傳、開發的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宣傳黃山市旅遊整體形象;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促銷;牽頭負責協調國內旅遊航線、包機、專列的開發運營;負責對國內旅遊市場動態的分析、研究、預測;負責國內旅遊的合作、交流。指導本市駐外省市旅遊企業及機構的市場開發工作。
(四)國際旅遊促進處
制訂全市國際旅遊市場宣傳、開發的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旅遊產品國際化和旅遊行銷國際化;組織黃山市旅遊整體形象的海外宣傳;組織、指導本市重要國際旅遊產品的開發、促銷;牽頭負責協調國際旅遊航線、包機的開發運營;負責對海外旅遊市場動態的分析、研究、預測;負責開展對海外旅遊機構的合作、交流。指導本市駐海外旅遊企業及機構的市場開發工作。
(五)行業管理處
負責行業標準、服務規範的貫徹實施,推進旅遊服務國際化;審批經營國內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申報合資旅行社、經營國際旅遊業務旅行社;負責旅行社日常監督管理和年審工作;負責導遊人員管理;負責星級飯店審核、申報;參與旅遊交通管理;規範和完善旅遊市場,指導旅遊文娛工作,監督、檢查旅遊保險的實施;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依法維護旅遊消費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負責牽頭旅遊市場綜合治理;指導旅遊安全工作,參與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負責“中國最佳觀光旅遊城市”創建工作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六)計畫財務處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財務管理法律、法規和制度;牽頭負責統籌安排、使用旅遊發展資金和各類旅遊專項資金;依法管理旅行社保證金和旅遊事業費;組織、指導全市旅遊統計工作;參與考核旅遊企業並負責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委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委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七)人事教育處
管理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和組織人事工作;負責制定旅遊行業人才培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導遊培訓工作;負責旅遊行業崗位資格認證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旅遊人才國際化工作,開展國內外旅遊教育培訓的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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