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區監察局

負責貫徹落實市紀委、區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主要職能

(一)主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二)主管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市監察局、區委、區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區政府頒發的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區直各部門、各單位、各鄉鎮黨的組織和區管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對行政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行政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變更或撤銷下級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責任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對黨員及國家工作人員進行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組織和指導全區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六)負責全區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擬定全區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政策規定。
(七)負責區委、區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政風建設及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指示、規定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全區性政風建設及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專項治理;查處政風建設及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
(八)會同區直各部門(黨組)、各黨委和各鄉鎮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管理工作;審核各基層紀委領導班子和各行政監察機構(內設監察機構)領導幹部人選的提名、考察、並提出調整、交流和任免意見;參與監督、考核其他區管幹部的任用管理工作。
(九)承辦市紀委、市監察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許雄飛 區委常委、紀委書記
洪 濤 區紀委常務副書記、監察局長
王莉莉 區紀委副書記
周 揮 區紀委常委
李兆華 區紀委常委
馬雙應 區紀委常委
吳曉東 區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洪 虹 區監察局副局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監察綜合室)
負責起草紀檢監察工作計畫、報告、總結、通報等重要檔案;負責機關文書處理、檔案檔案、信息綜合處理及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行政、財務和會務、接待、外事等機關日常工作;做好老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人員工資、福利、考核、獎懲工作;負責收集綜合行政監察工作情況,處理日常行政監察業務;負責紀檢、監察理論及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紀檢監察內部刊物、大事記編輯工作;負責對本機關、各派駐機構領導幹部、各基層紀委委員、紀委書記的考察和了解,提出交流和任免意見等工作。
(二)執法監察室(區政風建設投訴受理中心,區外來投資者投訴受理中心,區台僑資企業投訴受理中心,區個體私營企業投訴受理中心)
負責監督檢查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和決定、命令的情況;保證區委、區政府各項決策的貫徹落實;參加區政府和有關部門組織的相關檢查活動。受理涉及政風建設和外來投資者、台僑資企業、個體私營企業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行政機關(包括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及工作人員的投訴;查處典型案件,協調跨地區、跨部門的重大投訴事項;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區直有關部門依法辦理投訴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情況綜合;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全區投資環境形勢和有關問題。
(三)信訪室(區監察局舉報中心)
負責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舉報、控告和申訴;對影響較大、案情不複雜的信訪件進行快查快辦;對下級信訪、舉報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四)案件審理室(政策法規室)
負責審理由區紀委、區監察局批准和報請區委、區政府或市紀委、市監察局批准的黨紀、政紀案件及案件檔案管理;複查申訴案件;對下級審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研究擬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的規定,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區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
(五)紀檢監察室
負責查處區管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的案件;監督、檢查各鄉鎮黨委、政府和區直部門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綜合協調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的案件檢查工作;做好案件管理工作。
(六)黨風廉政室
負責監督、檢查、綜合分析全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檢查、糾正黨政領導幹部在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治理;負責督促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執行及任務的分解、考核、考評工作;承辦區委管理的領導幹部廉政檔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工作。
(七)宣傳教育室
負責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工作部署,組織開展黨政領導幹部和全體黨員、國家公務員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和廉政勤政宣傳教育;主管紀檢監察工作的宣傳報導;負責全區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
(八)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
負責組織開展省、市政府糾風辦和區委、區政府部署的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指導全區政風行風建設及評議工作,組織協調對區直部門和行業的政風行風評議;負責檢查和處理糾風工作中發現的有關違紀違規案件;對部門、行業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提出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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