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池區界僅18公里,距池州市72公里;至安慶市79公里;至省會合肥市253公里;至江蘇省會南京市279公里。石台縣位於安徽省南部。北臨貴池區,東連黃山區,南與祁門縣、黟縣相接,西鄰東至縣。總面積1403平方千米。總人口109232人(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其中常住人口92238人。全縣轄6個鎮、2個鄉:仁里鎮、七都鎮、仙寓鎮、丁香鎮、小河鎮、橫渡鎮、大演鄉、磯灘鄉。縣政府駐仁里鎮曙光西路10號。
地處皖南山區西部。黃山余脈橫亘南部,牯牛降海拔1728米,為全縣最高點。九華山逶迤北部。秋浦河北流注入長江,清溪河東流注入太平湖。河谷地帶地勢較低,居民點多分布於此。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年均氣溫16℃,年降水量1626.4毫米。礦藏有銅、金、銀、大理石、石灰石等。林地多,耕地少。221、325省道過境。牯牛降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石台溶洞群為省級風景名勝區。還有蓬萊仙洞、神仙洞、慈雲洞等景點。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二)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全縣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全縣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責任。擬訂適合縣情的住房政策,指導全縣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組織編制全縣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四)擬訂城鎮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縣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區域規劃、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核報批和監督實施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負責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審核工作;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擬訂全縣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世界自然遺產、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城市房屋拆遷安置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規範物業管理行業發展;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
(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縣建築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七)承擔規範、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和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重點鎮、中心鎮的規劃和建設。
(八)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監管各類房屋建設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防;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九)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十一)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園林綠化、排水、燃氣、市政設施、散裝水泥、新型牆材、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擬訂城市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
(十二)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繼續教育、職稱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建設稽查工作。
(十四)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設5個內設機構: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信息、會務、安全保衛、保密、文明創建、檔案管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辦機關政風建設、電子政務、新聞宣傳、綜治維穩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研究擬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規範性檔案;負責系統內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管理;制定普法計畫,指導並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牽頭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行業管理有關人員的繼續教育、職稱評審、崗位培訓和執業資格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機關職工學習教育工作。
住房保障股
擬訂房改和住房發展相關政策規定;牽頭組織編制住房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征(拆)遷安置房和舊住宅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配合做好有關政策性資金監管工作;負責住房保障有關數據信息的統計和上報工作;負責指導、建立單位和個人的住房檔案及貨幣化補貼檔案;承擔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住宅與房地產業行業管理;擬訂全縣房地產市場監管及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全縣房地產業的規劃、產業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住宅產業化工作;擬訂全縣房屋徵收拆遷、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地產評估、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質管理工作。
城鄉規劃股
擬訂全縣規劃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縣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鄉鎮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建設項目的選址、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及發證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核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風景名勝區規劃工作;指導鎮、鄉、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組織村鎮規劃建設試點工作,負責城鄉規劃監察工作;指導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工作。城鄉建設股
擬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和管理辦法;負責城市年度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計畫編制工作;負責城市道路、排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綠化、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配套等市政設施建設與管理;負責城市建設與管理;負責城市一般性維護工程計畫編制、工程項目預決算審查和竣工驗收;編制全縣村鎮基礎設施建設、村鎮建設、風景名勝區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縣小城鎮道路、供水、排水、燃氣、園林綠化、鎮容等市政設施工程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全縣村鎮建設與管理;指導全縣重點鎮、中心鎮的建設;指導風景名勝區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負責城市和村鎮建設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歸集並管理建設檔案。建築質量監督股
擬訂建築工程質量、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編制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系統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城鄉建設項目的編制、爭取工作;負責建設行業流動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組織工程建設標準設計推廣;指導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工作;承擔全縣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建築裝飾裝修、建築製品、建設監理、勘察設計諮詢等行業單位管理及資質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完善建築市場信用管理體系建設,提供信用信息服務;負責建築施工許可證發放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定額和造價管理;負責全縣建築市場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的查處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中共石台縣委辦公室、石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對縣紀委監察局派駐(出)機構實施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的規定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