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文拉法辛膠囊

鹽酸文拉法辛膠囊

本品主要通過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對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的再攝取, 使突觸間隙中這兩種單胺遞質濃度增高, 發揮抗抑鬱作用。

基本信息

概述

鹽酸文拉法辛膠囊鹽酸文拉法辛膠囊

【通用名】鹽酸文拉法辛膠囊

【主要成份】鹽酸文拉法辛,其化學名為:(±)-1-[2-(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環已醇鹽酸鹽

【性狀】本品為膠囊劑,內容物為白色粉末。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非臨床研究顯示,文拉法辛及其活性代謝物O-去甲基文拉法辛是5-HT、NE再攝取的強抑制劑,是多巴胺的弱抑制劑。體外試驗未發現文拉法辛及O-去甲基文拉法辛對M膽鹼受體、H1組胺受體、α1腎上腺素能受體有明顯的親和力。文拉法辛及O-去甲基文拉法辛無MAO抑制活性。動物試驗顯示,文拉法辛對醋酸、啤酒酵母、光熱刺激所致的小鼠或大鼠疼痛模型有鎮痛作用。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

文拉法辛及O-去甲基文拉法辛Ames試驗、CHO/HGPRT哺乳動物細胞正向基因突變試驗結果均為陰性。文拉法辛BALB/c-3T3小鼠細胞轉化試驗、CHO細胞姐妹染色體交換試驗、大鼠微核試驗結果均為陰性。O-去甲基文拉法辛CHO染色體畸變試驗結果為陰性,大鼠微核試驗結果為陽性。生殖毒性按mg/m2推算(以下同),雄性大鼠經口給藥劑量達最大推薦人用劑量的2倍時,未見對生育力的影響。大鼠和家兔妊娠和哺乳期間經口給藥,劑量分別為最大推薦人日用劑量的2.5倍和4倍時,未見畸形,但可見大鼠幼仔體重減輕、死產率增加、哺乳前5天死亡幼仔數增加。動物死亡原因不明,對幼仔死亡的無影響劑量為最大推薦人日用劑量的0.25倍。

致癌性

小鼠經口給予文拉法辛劑量高達120mg/kg/天(最大人推薦劑量的1.7倍)連續18個月,大鼠經口給予文拉法辛劑量高達120mg/kg/天連續24個月(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文拉法辛血藥濃度分別為最大推薦人用劑量時人血藥濃度的1倍和6倍,但O-去甲基文拉法辛水平低於人體),未見腫瘤發生率增加。

藥代動力學

文拉法辛口服吸收良好,單次口服文拉法辛後,至少有92%被吸收,文拉法辛的絕對生物利用度約為45%。文拉法辛在肝臟廣泛地代謝,O-去甲基文拉法辛(ODV)是主要活性代謝物,CYP2D6活性較低的患者與快代謝的患者相比具有較高文拉法辛的血藥濃度,因為文拉法辛和ODV的總AUC接近,因此也沒必要在這2組患者中採用不同的劑量。文拉法辛及其代謝產物的主要排泄途徑是通過腎臟消除。食物對本品的吸收和ODV的形成沒有明顯影響。文拉法辛與ODV的人血漿蛋白結合率分別為27%±2%和30%±12%。文拉法辛與ODV的穩態血藥濃度在多劑治療的3天達到,兩者的血漿清除率分別為1.3±0.6和0.4±0.2L/h/kg,清除半衰期分別為5±2和11±2小時;穩態表觀分布容積分別為7.5±3.7L/kg和5.7±1.8L/kg。

在標準劑量水平時,文拉法辛和ODV的血漿水平與性別和年齡沒有關係。通常都不需要根據年齡和性別調整用藥劑量;肝硬化的患者、腎功能損傷或透析患者,文拉法辛和ODV的半衰期延長和清除率明顯下降;所以對肝病患者、腎功能損傷或腎透析患者需要適當調整用藥劑量。

適應症

適用於各種類型抑鬱症。

用法用量

起始劑量:為每天75mg,分2~3次進餐時服用。根據病情和耐受性可以逐漸增加劑量到150mg/天,一般情況最高劑量為225mg/天,分三次口服;日增加劑量為75mg時,至少應間隔4天。對門診治療的中度抑鬱症患者,無證據表明225mg/天以上的劑量更有效;但對住院的嚴重抑鬱症患者,平均有效劑量為350mg/天,某些重症患者可增加至375mg/天,分三次口服。

肝損害患者的劑量:肝硬化的患者與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和0-去甲基文拉法辛(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長(文拉法辛延長約30%,ODV延長約60%),清除率下降(文拉法辛約下降50%,ODV約下降30%),對於輕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起始劑量必須減少50%。對於有些患者,劑量減少50%以上可能更合適。因為肝硬化患者的藥物清除率有較大個體差異,對於某些患者應個體化用藥。

腎臟損害患者的劑量:腎功能不全患者(GFR=10~70ml/min)與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的清除率下降、文拉法辛和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長(文拉法辛消除半衰期延長約50%,清除率下降24%;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長約40%),每日總劑量必須減少25%~50%。接受透析治療的患者(文拉法辛的消除半衰期延長約180%,清除率約下降57%;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長約142%,清除率下降約56%),每日總劑量必須減少50%,甚至停藥,在透析治療結束再予給藥。因為腎功能不全患者的藥物清除率有較大個體差異,對於某些患者應當個體化用藥。

老年患者的劑量:老年患者無需根據年齡進行劑量調整。但如其他抗抑鬱劑一樣,老年患者的治療應當謹慎,劑量需要個體化,尤其是在增加劑量時更需格外小心。

維持治療:一般認為對抑鬱症急性發作期治療有效後需要幾個月或更長時間的藥物維持治療。根據有限的數據資料,還無法確認文拉法辛維持治療劑量是否應等於初始治療的有效劑量。應該定期重新評估患者情況以決定維持治療的必要性和治療的合適劑量。

停藥:停用文拉法辛、其他SNRI和SSRI藥物,會出現相應撤藥症狀(參見警告)。推薦逐漸的減少劑量而不是突然停藥。在停藥過程中,應監測病人的這些症狀。如果在減藥或停藥過程中出現不能耐受的反應,可以考慮恢復至先前的處方劑量,以後醫生可以再以更慢的速度減藥。

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的轉換使用:從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換用文拉法辛時,應停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至少14天后方可服用。如從文拉法辛換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應在停用文拉法辛至少7天后。

不良反應

按CIOMS不良反應發生率的分類,對不良反應列表如下:

常見:≥1%少見:≥0.1%和<1%

罕見:≥0.01%和<0.1%

非常罕見:<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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