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稅奮戰

黃驊市屬鹽業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發展起步,經過“七五”末期的迅猛發展到“八五”時期實現新的飛躍,這一期間(1988-1995)全市鹽業平均年創利稅千萬元以上,為全市經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鹽稅奮戰
1978年─2000年鹽業發展情況

1、黃驊市屬鹽業發展情況

1982年10月,黃驊縣鹽務管理局成立,負責對縣、鄉、村辦鹽場實行計畫管理。在此之前,縣屬鹽業分別由縣經委和企業局管理。鹽務局成立之初只有4人(其中借調2人),僅有借用縣經委的辦公室一間。當時,全縣共有縣、鄉、村辦鹽場29個,鹽田面積21萬公畝,年設計生產能力13萬噸。經過幾年發展,到1987年全縣鹽田面積達到25萬多公畝,設計能力14萬噸,年產原鹽5萬噸。由於當時向鹽業投入很少,灘田設施年久失修,工藝、設備原始落後,蒸結比例失調,滷水難以滿足需要。各鹽場產量低而不穩,鹽質極差,生產效率十分低下。

從1988年開始,黃驊縣屬鹽業發生了巨變。縣鹽務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團結奮鬥,務實創新,帶領全縣鹽業幹部職工大幹苦幹,艱苦創業。並多方籌集資金,增加對鹽業的投入。首先投資900萬元對全縣22個小鹽場進行技改擴建,新增鹽田面積19萬公畝;增設計能力11萬噸;所有鹽田結晶面積全部實現了磚護坡,購置管道18副,70%鹽場實現了扒鹽管道化;新增各種機械設備70台(套);架設高低壓線路50公里,修柏油路40公里;建揚水站8座,橋樑閘涵23座;徹底改變了鹽田簡陋破敗的落後面貌。當年全縣原鹽產量達12.7萬噸,取得了歷史性突破。原鹽質量也明顯提高,優一級品率達90%以上。

1989年又投資1000萬元擴建劉宏博鹽場,總面積89327公畝,結晶面積4608公畝,設計能力5萬噸。經全場鹽工艱苦奮戰,提前一年半完成了建設任務,並在當年投產,當年受益。全市(1989年9月黃驊撤縣建市)當年產鹽18萬噸,銷售16.4萬噸,創產值2610萬元,利稅1500多萬元,一躍成為全市五大支柱產業之一。當年各小鹽場的技改擴建任務也相繼完成,初步達到了“三化”(結構合理化、工藝科學化、生產機械化)、“四集中”(集中納潮、集中制鹵、集中結晶、集中集坨)標準,實現了“三通”(路通、水通、電通),當年產量超萬噸的鹽場達到了7個。
1990年,投資3000萬新建黃灶鹽場,總面積160800公畝,結晶面積8880公畝,設計能力8萬噸,是市屬鹽業第一大鹽場。還投資240萬元,擴建齊莊、楊莊和小左莊鹽場,新增鹽田面積4.6萬公畝,增加設計能力1萬噸。
1991年,投資210萬元,建年吞吐量30萬噸集中坨專用線一座;併購置築裝機4台,實現了築裝機械化,提高了原鹽運輸能力和築裝質量。
1991年至1992年,先後投資1030萬元,上塑苫結晶面積10600公畝,提高了鹽田搞災能力。同時,市鹽務局投資30萬元,建設趙家堡、楊莊兩個鹽政所,並籌措資金600萬元,開始興建鹽業綜合大樓。
1992年,投資90萬元新建張巨河、吳家堡兩個新鹽場,總面積21876公畝,設計能力1萬噸。同時,投資100萬元恢復建設齊莊、楊莊兩個鹽場部分灘田,增加生產能力1.5萬噸。
根據鹽業市場的變化,從1992年以來,全市鹽業開始調整結構,改變經營戰略,實行“以鹽為主、鹽化並舉”的發展方針,先後興建了後沙鹽化廠、齊莊溴素廠、楊莊鄉辦鹽場氯化鎂廠和楊莊鄉精細化工廠。其中後沙鹽化工廠生產的“蘆蕊”牌精製自然鹽和齊莊溴素廠生產的工業溴獲國家名品品牌金獎,楊莊精細化工廠生產的溴化聚苯乙烯填補了國內空白。
1993年,鹽業系統的兩大工程相繼竣工。一是黃灶鹽場,年內正式通過驗收,投入試生產。二是鹽業大廈,於年底正式建成,該建築集辦公、餐宿、娛樂、購物為一體、建築面積7000平方米。
從1994年以來,鹽業銷售市場開始萎縮,產大於銷的矛盾日見突出。為增強發展後勁,全市鹽業進一步調整產品產業結構,實行“以鹽為主、多業並舉、綜合經營、全面發展”的方針,大力興辦原鹽深加工項目和第三產業,局機關興辦的賓館、飯店、舞廳、商場年內相繼開業。全市並發展了一批藥用鹽、營養鹽、保健鹽項目,生產出了加碘、加鋅、加硒、加鈣、加鐵、降氟、低鈉等特種鹽系列產品,滿足了人民生活需要。1997年又引資3700萬元興建了十萬噸加碘鹽廠(河北銀山碘鹽公司),1998年又興辦了晶山碘鹽公司,上述兩企業和後沙精製自然鹽廠均被列為國家食鹽定點生產企業。1999年又引資興建了海水晶、畜牧鹽、飼料工業鹽等項目。2000年,全市鹽業系統注重發展高科技項目和涉外項目,先後引進了螺旋藻、核黃素、靈芝生命鹽等項目,並同韓國雙龍株式會社外商合資興辦了雪花鹽廠,產品全部出口韓國。其它鹽產品也行銷全國十幾個省、市、區,具有良好的聲譽。此外,各鹽場還充分利用水面寬闊的優勢發展水產養殖,搞好水產加工,並注意開發鹵蟲資源,全市鹽業每年水產養殖收入約300多萬元。
在此期間,全市鹽業不斷深化改革。從1988年開始,即推行了各種不同形式的承包經營責任制。1998年,民營集體企業中港公司對國有企業黃灶鹽場實行了兼併(租賃)成立了中港鹽業公司;1999年,市辦鹽實行了鹽田內部租賃經營承包責任制,收到了明顯成效,企業活力明顯增強。2000年中港鹽業公司和吳家堡鹽場轉制,成為私營企業。
到2000年,全市共有鹽場32個,鹽田總面積74.5萬公畝,其中結晶面積4.7萬公畝(因建設黃驊港和十萬噸碘鹽項目征地,減少鹽田面積10500公畝,其中狼坨鹽場及新村鹽場老灘全部被徵用,海豐鎮鹽場徵用400公畝),年設計原鹽生產能力42萬噸,其它特種鹽生產能力15萬噸。當年全市產鹽36萬噸,銷售26萬噸,創產值5017萬元,均創歷史新高。實現利稅1560萬元。當年全市鹽業職工總數1700人,固定資產8000萬元。
為適應市場要求,1990年建立黃驊市鹽業公司,1993年改為黃驊市鹽業總公司,與市鹽務局一套人馬,兩塊牌子。1996年以前,全市鹽業生產、運銷、貸款結算由市鹽務局統一管理,並統管全市境內的鹽政管理工作。從1988年以來,鹽稅也由鹽務局統一徵收上繳。1996年,國家決定部分放開工業鹽市場,各企業開始自銷原鹽。國家對食鹽仍實行專營。
由於全國範圍內連續幾年原鹽產大於銷,原鹽生產相對過剩,買方市場形成,鹽價急劇下跌。再加上化工行業不景氣,銷鹽貨款難以回籠,全市外欠鹽款最多時達3400多萬元,造成鹽業資金周轉困難,嚴重製約了鹽業發展。各製鹽企業均在艱難竭蹶之中苦撐度日,有的入不敷出。虧損嚴重。1994年國家實行稅制改革,鹽稅也按新稅制進行了調整,噸鹽徵收增值稅22元左右,資源稅20元,所得稅10元。在此之前,國家對鹽業實行定額稅,工業用鹽每噸僅納稅15.4元,食鹽每噸122元(見1984年11月財政部通知)。我市所產原鹽絕大部分用於工業因此納稅額陡增,各企業不堪重負,稅收任務難以完成,鹽業經濟效益嚴重滑坡。1998年,市屬鹽業進行稅制改革,實行以“核定產量、比例上解、專項銷售、稅費定額”為內容的“公鹽制”。1999年,鹽稅改由市稅務局直接向鹽場徵收。
黃驊市屬鹽業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發展起步,經過“七五”末期的迅猛發展到“八五”時期實現新的飛躍,這一期間(1988-1995)全市鹽業平均年創利稅千萬元以上,為全市經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黃驊市鹽務局(市鹽業總公司)連年被評為省、地、市先進單位和省輕工優秀企業、省輕工50家最佳經濟效益企業。到“九五”期間,由於全國巨觀經濟環境的影響,鹽業市場發生了逆轉,全市鹽業發展遇到了從未有過的困難,受到了來自各方面不利因素的困擾。在這種極端艱難的形勢下,全市鹽業幹部職工毫不動搖,而是堅定信心,迎難而上,發揚鹽業職工“特別能戰鬥”的拼搏精神,開拓進取,艱苦奮戰,進一步加大鹽業結構調整的力度,千方百計提高經濟效益,力爭儘快度過難關,走出低谷,再續鹽業新的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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