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鹽津縣國家稅務局設四股二室、一個事業單位、一個直屬機構、一個派出機構,即:稅政管理股、徵收管理股、人事教育股、計畫徵收股、辦公室、監察室;信息中心;稽查局;鹽井分局。其中,鹽井分局為縣局派出機構,屬非全職能機構,級別為副科級。稽查局為副科級直屬機構;其餘機構為正股級內設機構,其中信息中心為事業單位設定,使用事業單位編制。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貫徹執行意見。
二、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和昭通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地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徵收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規劃和實施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昭通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⑴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
⑵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
⑶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
⑷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
⑸制定辦公規章制度;
⑹管理機關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
⑺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
⑻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
⑼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⑽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⑾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稅政管理股
⑴負責流轉稅、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
⑵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
⑶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
⑷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
⑸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
⑹負責涉稅法律事務;
⑺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
⑻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徵收管理股(含政策法規)
⑴進行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
⑵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範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
⑶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工作;
⑷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⑸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的日常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聽證和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
⑹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會簽把關、稅收檢查案件的複查複審以及配合審計、財政監督等部門的外部監督工作。
⑺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
⑻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
⑼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
⑽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
⑾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
⑿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
⒀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計畫徵收股
⑴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
⑵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
⑶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
⑷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
⑸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辦稅服務廳職能),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的申請等;
⑹負責車輛購置稅的計畫、徵收工作;
⑺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人事教育股
⑴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
⑵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
⑶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
⑷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
⑸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⑹負責聯繫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⑺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監察室
⑴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
⑵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
⑶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⑷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
⑸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稽查局(直屬機構)
縣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屬正股級,由所屬國家稅務局管理,業務上接受上級國稅局稽查局的指導。其職能職責:
⑴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
⑵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
⑶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查處;
⑷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⑸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
⑹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⑺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鹽井稅務分局(派出機構)
鹽津縣國家稅務局鹽井稅務分局屬縣國家稅務局派出機構,副科級,業務上接受縣級國稅局內設職能部門的指導。鹽井稅務分局主要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分局內部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其職能職責:
⑴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
⑵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
⑶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
⑷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
⑸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
⑹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
⑺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
⑻征管資料收集整理、立卷、歸檔。
⑼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信息中心(事業單位)
⑴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
⑵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
⑶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
⑷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
⑸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
⑹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⑺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