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鹽池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09]75號),設立鹽池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為鹽池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中、長期工作規劃和階段性工作目標計畫。(二)協調、督促、檢查、指導全縣扶貧開發工作,組
織全縣扶貧開發目標責任制的考核。
(三)擬訂各項扶貧資金的管理辦法;制定各類專項扶
貧資金和新增扶貧資金年度使用計畫;會同財政、審計等部
門對各類扶貧開發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協調貧困人口移民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全縣務工移民工作。
(五)負責“村級發展互助資金”的規劃、協調、指導,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實施以工代賑和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
(六)負責全縣社會扶貧的聯絡、協調、指導工作;組織、協調對口支援和定點幫扶項目工作的實施。
(七)組織開展扶貧開發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外資扶貧項目的申報、組織、協調和實施;負責爭取國際組織對我縣扶貧開發的援助與合作;參與全縣扶貧開發涉外事務和有關扶貧開發的交流與合作;對全縣外資扶貧項目進行歸口管理。
(八)負責全縣農村剩餘勞動力(兩後生)中長期技能培訓轉移工作;協助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南部山區鄉鎮幹部、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九)負責全縣貧困狀況的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指導扶貧系統統計監測和建檔立卡工作。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崗位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鹽池縣扶貧開發辦公室設6個崗位:(一)辦公室崗位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有關法律事務;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計畫統計財務崗位
負責本單位各類扶貧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指導和參與鹽池縣扶貧系統的統計;監督、檢查各類扶貧資金的使用程式和效果;負責各類扶貧資金的劃撥、支付及資金的核算等工作。
(三)項目規劃崗位
擬訂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和年度實施計畫,提出扶貧開發項目規劃、立項和儲備建設;提出財政扶貧資金、“三西”專項資金、扶貧信貸資金、閩寧對口幫扶資金等扶貧專項資金計畫編制工作,進行年度項目計畫的綜合平衡;建設資金的籌措、計畫分配和項目安排工作;承擔各種扶貧資金的協調及配套資金的銜接工作。擬訂全縣扶貧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任務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鹽池縣老區建設發展規劃的建議;制定扶貧目標責任書並組織考核驗收。擬訂鹽池縣務工移民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方案,承擔務工移民開發項目的管理、實施和檢查驗收工作。
(四)社會扶貧崗位
擬訂社會扶貧工作規劃、對口扶貧協作和東西扶貧合作計畫;承擔中央及區市定點幫扶機關、企事業單位、閩寧對口扶貧協作的聯絡、協調工作;組織、協調社會扶貧工作;承擔扶貧資金、物資、捐贈的接收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扶貧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外資扶貧項目的申報、協調、監測、實施及驗收工作。
(五)中長期勞務培訓崗位
負責全縣農村剩餘勞動力(兩後生)中長期技能培訓轉移工作,擬訂農村剩餘勞動力中長期技能培訓轉移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助農牧、科技等部門承擔農民實用技術培訓任務;協助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南部山區鄉鎮幹部、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和參與全縣扶貧系統的信息處理、動態監測和建檔立卡工作;協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展貧困地區勞務輸出工作。
(六)村級發展互助資金管理崗位
規劃、協調、指導村級發展互助資金申報和管理工作。制定“村級發展互助資金”實施方案、章程、資金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並做好組織實施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對“村級發展互助資金”運行的檢查和監測工作,配合審計部門對“村級發展互助資金”進行審計。
人員編制
鹽池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編制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名。其他事項
(一)農村勞動力(含農民工)轉移就業培訓的職責分工。鹽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擬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鹽池縣農牧局、扶貧開發辦公室協助做好相關工作。鹽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召開部門聯繫會議,通報有關情況,研究解決重大問題。(二)勞務輸出的職責分工。鹽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擬訂勞務輸出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鹽池縣扶貧開發辦公室協助做好貧困地區勞務輸出的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