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風雨雨的大海生涯
《魯濱遜漂流記》是笛福的代表作,是一
部流傳很廣,影響很大的文學名著。它表現了強烈的資產階級進取精神和啟蒙意識。作者用生動逼真的細節把虛構的情景寫得使人如同身臨其境,使故事具有強烈的真實感。小說主人公魯濱遜也成為歐洲文學史上一個著名的文學形象。我父親原來指望我學法律,但是我卻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我去赫爾城,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親的船到倫敦去,再沒有什麼比這更讓我動心了,我必須跟他而去——這是1651年的8月,當時我十九歲。
船剛駛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風浪,使我感到全身說不出的難過,心裡十分恐怖。我在痛苦的心情中發了誓,假如上帝在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陸地後,就一直回到我慈愛的父母身邊,從此一定聽從他們的忠告辦事。
可是第二天風停了,浪也歇了。太陽西沉,繼之而來的是一個美麗可愛的黃昏,這時又喝了我的同伴釀的一碗甜酒,我就把這次航行後便回家的決心丟到九霄雲外去了。我的這種習性給我的一生招來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動常給我帶來災難,可我總不肯在災難來臨的時刻乘機悔改。待到危險一過去,就忘掉了 所有的誓言,又不顧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無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風暴雨似的航行後,我又有過幾次不同的冒險。在去非洲的幾內亞做生意時,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盜船俘虜,被賣為奴隸,經過許多危險,我逃到了巴西,在那裡獨自經營一個甘蔗種植園,生活過得很順遂。可這時我卻又成了誘惑的犧牲品。巴西因為人工不足,有幾個種植園主知道我曾為做生意而到過非洲的一些奴隸市場口岸,他們竭力哄誘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帶去為他們的種植園買些黑奴回來。
聽從壞主意,人就會倒霉。我們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個無名島上觸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個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條命。當時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隻菸斗和一個盒子裡裝的一點兒菸草。待到我的體力恢復,可以走路了時,我就沿著海岸走去。使我大為高興的是,我發現了淡水。喝了水後,又拿一小撮菸草放在嘴裡解餓。我就在一棵樹上棲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覺振作了精神,海上風平浪靜。但最叫我高興的是我看見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離海岸很近,我發現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隻狗和兩隻貓,再沒有別的生物。不過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這樣,我就幹了起來。為了把那些東西運到這個島的一個水灣里,我專門製造了一隻木筏,還把島上有淡水而且比較平坦的一塊高地作了我的住所。麵包、大米、大麥和小麥、乾酪和羊肉干、糖、麵粉、木板、圓木、繩子——所有這些,再加上幾支滑膛槍、兩支手槍、幾支鳥槍、一把錘子,還有——那是最沒有用的——三十六鎊英幣。所有這些東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兩次退潮之間一一從船上運到了岸上。到了第三十天夜裡,我的搬運工作做完了,我躺下來時,雖然像平常一樣害怕,但我心裡也滿懷感恩之情,因為我知道,我已為以後對付這個荒島作好了準備而心裡感到踏實了。
島上有不少野果樹,但這是我過了好久才發現的。島上還有到處亂跑的山羊,但要不是我從船上取來了槍枝彈藥,它們對我又有何好處呢?因此,我有理由感謝仁慈的上帝,讓船擱在海岸邊,直至使我搬來了對我有用的一切東西。
要想確保我能在這個島上生存下來,還有許多事情要做。我儘可能地相繼辦了幾件我非辦不可的事。但是我的努力並非總是交上好運道。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麥和稻子的種子時,這些寶貴的存貨就浪費了一半,原因是播種得不是時候。我辛辛苦苦花了幾個月工夫,挖了幾個地窖以備貯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時間,才把一棵大樹砍劈成我的第一塊長木板。我起勁地幹了好幾個星期,想製造一個搗小麥的石臼,最後卻只好挖空了一大塊木頭。我足足花了五個月工夫,砍倒一棵大杉木,又劈又削,讓它成了一隻很像樣的獨木舟,以備用來逃離這個小島,可結果卻因為怎么也沒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丟棄了。不過,每一樁失敗的事,都教給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識。
至於自然環境,島上有狂風暴雨,還有地震。我那時也對一切都適應了。我種植和收穫了我的大麥和小麥;我采來野葡萄,把它們曬成了很有營養的葡萄乾;我飼養溫馴的山羊,然後殺了吃,又熏又醃的。由於食物這樣多種多樣,供應還算不差。如此過了十二個年頭,其間,島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從來沒見到過一個人跡。這樣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灘上偶然發現了一個人的光腳印。
我當時好像挨了一個晴天霹雷。我側耳傾聽,回頭四顧,可是什麼也沒聽見,什麼也沒看見。我跑到海岸上,還下海去查看,可是總共就只有那么一個腳印!我驚嚇到了極點,像一個被人跟蹤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處。一連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這是人怕人的最好說明!經過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幹,十二年跟自然環境相抗爭,竟然會因一個人的一隻腳印而恐怖不安!但事情就是這樣。 經過觀察,我了解到這是那塊大陸上的那些吃人生番的一種習慣。他們把打仗時抓來的俘虜帶到這個島上我很少去的那個地方,殺死後大吃一頓。有一天早晨,我從望遠鏡里看見三十個野蠻人正在圍著篝火跳舞。他們已煮食了一個俘虜,還有兩個正準備放到火上去烤,這時我提著兩支上了子彈的滑膛槍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們跑了去,及時救下了他們來不及吃掉的一個俘虜。我把我救下的這個人起名為"星期五",以紀念他是這一天獲救的,他講話的聲音成了我在這個島上二十五年來第一次聽到的人聲。他年輕,聰明,是一個較高級的部族的野蠻人,後來在我留在島上的那段時間,他始終是我的個可靠的夥伴。在我教了他幾句英語後,星期五跟我講了那大陸上的事。我決定離開我的島了。我們製造了一隻船,這次不是在離海岸很遠的地方造。正當我們差不多已準備駕船啟航時,又有二十一個野蠻人乘著三隻獨木船,帶了三個俘虜到這個島上來開宴會了。其中一個俘虜是個白人,這可把我氣壞了。我把兩支鳥槍、四支滑膛槍、兩支手槍都裝上雙倍彈藥,給了星期五一把小斧頭,還給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帶上了大刀,我們衝下山去,把他們全殺死了,只逃走了四個野蠻人。
俘虜中有一個是星期五的父親。那個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幾年看見的那艘在我的島上觸礁的船上的一個倖存者,當時我還從那艘船上取來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幣,但對這些錢我毫不看重,因為它們並不比沙灘上的許多沙子更有價值。
我給了那個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親槍枝和食物,叫他們乘著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難的水手們帶到我的島上來。正在等待他們回來時,有一艘英國船因水手鬧事而在我的島附近拋了錨。我幫那位船長奪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國。我們走時帶走了兩個也想回英國去的老實的水手,而讓鬧事鬧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島上。後來,那些西班牙人回來了,都在島上居留了下來。開始時他們雙方爭吵不和,但定居後,終於建立起了一個興旺的殖民地,過了幾年,我有幸又到那個島上去過一次。
我離開那個島時,已在島上呆了二十八年兩個月二十九天。我總以為我一到英國就會高興不盡,沒想到我在那裡卻成了一個異鄉人。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遺憾了,要不我現在可以孝敬地奉養他們,因為我除了從那艘西班牙船上取來的一千二百個金幣之外,還有兩萬英鎊等待著我到一個誠實的朋友那兒去領取,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長,在我去乾那項倒霉的差事之前,我委託他經營我在巴西的莊園。正是為了去乾那差事,使我在島上住了二十八年。我見他如此誠實,十分高興,我決定每年付給他一百葡萄牙金幣,並在他死後每年付給他兒子五十葡萄牙金幣,作為他們終生的津貼。
我結了婚,生了三個孩子,我除了因為要到那個上面講的我住過的島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沒作漫遊了。我住在這兒,為我不配得到的享受而心懷感激,決心現在就準備去作一切旅行中最長的旅行。如果說我學到了什麼的話,那就是要認識退休生活的價值和祈禱在平靜中過完我們的余日。
作者簡介
丹尼爾・笛福,1660年生於英國,父親是倫敦的一名商人。1674年,年輕的笛福就開始學習當一名牧師。但他並不適合牧師這種工作,因為,正如他所創造出來的英雄魯賓孫一樣,他的生活充滿了冒險與刺激。1683年,笛福曾被海盜俘虜過。這次的經歷,再加上一名曾經在海上遇難的蘇格蘭水手的敘述,提供了笛福寫作《魯賓孫漂流記》這部膾炙人口的小說題材。雖然《魯賓孫漂流記》一直到笛福將近六十歲時才出版,它依然為笛福帶來歷久不衰的聲譽。還為笛福帶來歷久不表的聲譽。繼《魯賓孫漂流記》的成功之後,接下來的五年之中,笛福又陸續寫了四本書,包括《生命》、《冒險》、《紅牌船長的海盜生涯》及《疫年大事記》。笛福逝世於1731年4月,享年70歲。笛福(1660?~1731),英國小說家。出生於倫敦。父親營屠宰業,信奉不同於國教的長老會。笛福原姓福,1703年後自稱笛福。他受過中等教育,但沒有受過大學古典文學教育。他一直保持不同於國教信仰的立場,政治上傾向於輝格黨。
他早年經營內衣、菸酒、羊毛織品、制磚業,曾到大陸各國經商。1685年參加蒙茅斯公爵領導反對天主教國王的叛亂;1688年荷蘭信奉新教的威廉率軍登入英國,繼承英國王位,笛福參加了他的軍隊。1692年經商破產,負債達17000鎊,以後又屢屢失敗,因而不得不用各種方法謀生。他曾充當政府的秘密情報員,設計過各種開發事業,同時從事寫作。1698年他發表《論開發》,提倡築公路,辦銀行,立破產法,設瘋人院,辦水火保險,征所得稅,辦女學等。1701年他發表一首諷刺詩《真正英國人》,認為沒有純種的英國人,反對貴族天主教勢力,為外籍的信奉新教的威廉三世辯護。此詩連印9版。1702年發表政論《消滅不同教派的捷徑》,用反諷手法,反對國教壓迫不同教派人士,文筆巧妙,開始竟未被人識破是反對國教。後被發覺,受到罰款和坐牢的懲罰,入獄6個月,枷示3次,卻被倫敦市民奉為英雄。在獄中他仿希臘詩人品達羅斯的頌歌體寫了一首《立枷頌》(1703),諷刺法律不公。
1704年他為輝格黨魁哈利辦《評論》雜誌,主要為哈利的英格蘭——蘇格蘭聯合政策爭取支持。此後11年間他一直往來於英格蘭、蘇格蘭之間,充當哈利及其繼任者托利派戈多爾芬的秘密情報員,蒐集輿論。在此期間,他又因寫文章而短期入獄。但從未終止為輝格黨當政者蒐集情報,辦報,寫文章。
笛福在59歲時開始寫作小說。 1719年第一部小說《魯濱孫飄流記》發表,大受歡迎。同年又出版了續篇。1720年又寫了《魯濱孫的沉思集》。此後,他寫了4部小說:《辛格爾頓船長》(1720)、《摩爾•弗蘭德斯》、《傑克上校》(均1722)和《羅克薩娜》(1724)。此外他還寫了若干部傳記,如《聾啞卜人坎貝爾傳》(1720)、《彼得大帝紀》(1723);幾部國內外遊記,如《新環球遊記》(1724)、《羅伯茨船長四次旅行記》(1726)、《不列顛全島紀游》(1724~1727,3卷,導遊性質)。他還有幾部關於經商的書,如《經商全書》(1726)、《英國商業方略》(1728)和《使倫敦成為世界最繁榮都市之道》(1728)。他的《英國紳士全書》則在他死後於1890年刊印。
據說笛福曾與26家雜誌有聯繫,有人稱他為“現代新聞報導之父”。他的作品,包括大量政論冊子,共達250種,無一不是投合資產階級發展的需要,寫城市中產階級感興趣和關心的問題。如《維爾夫人顯靈紀實》(1706)對一個流行的鬼故事作了逼真的報導;《瘟疫年紀事》(1722)寫1665年倫敦大瘟疫,把這場鼠疫的發生、傳播,它引起的恐怖和人心惶惶,以及死亡數字、逃疫的景況寫得如身臨其境。當時法國馬賽鼠疫流行,引起了人們的特別關注,笛福的作品滿足了市民對鼠疫的好奇心。
笛福的《魯濱孫飄流記》,是一部流傳很廣的代表作。1704年蘇格蘭水手賽爾科克在海上叛變,被拋到智利海外荒島,度過5年,最後得救,笛福受到這一事件的啟發,寫成此書。魯濱孫不聽父親勸戒,出海經商販賣黑奴,在海上遇難,流落荒島28年,在島上與自然鬥爭,收留了野人星期五,救了一艘叛變船隻的船長,回到英國,又去巴西經營種植園致富。此外還有續集。第二部寫他舊地重遊,以島的主人自居,開化島上居民,又視察巴西種植園,接著到世界各地冒險,包括中國和西伯利亞。第三部則是一部道德說教的作品。
《辛格爾頓船長》寫主人公幼年被綁架,當了海盜,在非洲和東方冒險致富的故事。《摩爾•弗蘭德斯》有人認為是笛福最好的小說,主人公是一個女賊的女兒,出生在監獄,被一個好心腸的市長收養。她靠勾引男子、多次結婚和偷竊為生,被判刑發配到美洲維吉尼亞,與一前夫經營種植園終其一生。《傑克上校》寫得最差,主人公幼年就淪為小偷,當過兵,被販賣到維吉尼亞,最後成為種植園主,回到英國。《羅克薩娜》的主人公是法國新教徒的女兒,流落在英國,嫁給了倫敦一個酒商,被遺棄,在英、法、荷等地淪為妓女,又嫁給一個荷蘭商人,商人負債入獄,她也在悔恨中死去。
笛福的小說繼承了文藝復興時期西班牙流浪漢小說的傳統,往往寫一個出身低微的人,靠機智和個人奮鬥致富,獲得成功。社會不容許這種人出頭,他或她只好不擇手段,乾一系列欺騙、盜竊以至出賣肉體的勾當。作者出於清教徒道德觀,總是使他筆下的主人公表示悔恨,立誓不幹壞事,但環境又一再迫使主人公違背誓言。
笛福對他所描寫的人物理解較深,他善於寫個人在不利的環境中克服困難。他的主人公有聰明才智,充滿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識”。情節結構不落斧鑿痕跡。他尤其擅長描寫環境,細節逼真,虛構的情景寫得使人如身臨其境,不由得不信服。他的語言自然,不引經據典;故事都是由主人公自述,使讀者感到親切。
寫作背景
這部小說是笛福受當時一個真實故事的啟發而創作的。1704年蘇格蘭水手賽爾科克在海上與船長發生爭吵,被船長遺棄在荒島上,四年後被救回英國。賽爾科克在荒島上並沒有作出什麼值得頌揚的英雄事跡。但笛福塑造的魯濱孫卻完全是個新人,成了當時中小資產階級心目中的英雄人物,是西方文學中第一個理想化的新興資產者形象。他表現了強烈的資產階級進取精神和啟蒙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