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高棉法院特別法庭是聯合國與高棉王國設立的特別法律機構,2007年正式運作,用於審理上世紀70年代在高棉犯下種族滅絕罪、戰爭罪以及危害人類罪的前“紅色高棉”政權領導人。特別法庭由高棉本國法官和國際法官共同主持,約有300名工作人員,其中柬籍工作人員的工資一直由支持該機構的聯合國成員國自願捐贈。
成立背景
在1975年4月至1979年1月的三年零八個月時間裡,高棉紅色高棉在柬執政,其領導人實施所謂“從肉體上消滅資產階級”的極端政策,並進行黨內政治大清洗,造成數以萬計高棉人因勞役、迫害、饑荒而非正常死亡,成為20世紀中最血腥暴力的人為災難之一。2003年6月,聯合國與高棉簽署了設立高棉法院特別法庭的協定;2006年,特別法庭正式成立,但對相關人員的審訊工作由於柬方的不配合以及資金不足等原因而拖延至2009年2月才得以進行。
組成
基於聯合國和高棉簽訂的協定,審判是由高棉本國法官和國際法官共同主持的。
其中,預審庭和審判庭都是由三名高棉籍法官和兩名外國籍法官組成,而最高法庭則是由四名高棉籍和三名外國籍法官組成。各法庭還有一至兩名預備法官。所有外國籍法官均是由高棉最高法院長官從聯合國秘書長的提名名單中挑選和任命的。
各法官任期至特別法庭的審判完畢為止。
審判案件
高棉紅色高棉政權被指在上個世紀70年代實行血腥統治,導致近200萬人死亡。2007年在聯合國支持下開始運作的高棉法院特別法庭負責審理紅色高棉時期的案件。2009年2月,高棉法院特別法庭正式開庭對前紅色高棉成員進行審判。
被告
農謝:紅色高棉二號人物,中央委員會副書記,民主高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委員長。
英沙里:紅色高棉三號人物,民主高棉副總理及外長。
喬森潘:紅色高棉五號人物,曾任民主高棉國家主席團主席,政府總理。1985年後,名義上取代波爾布特為紅色高棉最高領導人。
康克由:金邊的S-21集中營指揮官。
英蒂迪:英沙里之妻,紅色高棉社會事務部長。
面臨問題
資金問題
據法新社2012年1月31日報導稱,高棉法院特別法庭自設立以來一直面臨資金問題,面臨資金嚴重短缺,現已無力支付下屬數百名員工的工資。由於不滿高棉政府對特別法庭的政治干涉、案件審理進程過於緩慢等,一些資助國已不願再提供捐款。該機構自成立至今(2012年1月)已耗費1.5億美元的費用,僅完成了一樁案件的審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