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制歷史
導師制最初產生於14世紀的英國, 創始人是曾任溫切斯特主教和英格蘭大法官的威廉·威克姆。當時在牛津、劍橋率先實施導師制,以後逐漸在倫敦大學及其他許多學校推廣。我國解放前在中等以上學校就曾經嘗試實行導師制,1938年,當時的教育部以法令形式頒布了《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綱要》,但因為歷史的原因,並沒有貫徹實施。
強大生命力
導師制之所以有如此強大的生命力,根本原因是它符合教育的基本規律,尊重學生個體的差異性和多樣性,從而有利於人才素質的提高、培養效果的最佳化。它與現行班主任制具有迥然不同的運行方式,可實現教師對學生的有效指導和教育。但由於經費和人力的限制,一般只在研究生教育中實行“導師制”。隨著各國經濟和教育的發展,一些實力較為雄厚的大學也開始在本科教育中實行“導師制”。北京大學2002年已在本科生中試行導師制,浙江大學2002年已在本科生中全面實施導師制。此外,一些國家也在中等教育的某些特殊領域採用導師制。如英、美等國在中學職業指導過程中採用導師制,一些私立寄宿制國小尤其是進行宗教教育的學校對學生的生活指導也採用導師制,還有針對研究性學習項目或天才學生加深學習的導師制等。
有效探索
近幾年,國內已有一些高中,如江蘇南京市第一中學、浙江長興中學、北京八十中以及佛山的一些學校進行了導師制的有效探索。如南京一中採取了班級導師負責制和學生固定導師指導制相結合的體制。確保每個導師有固定學生,每個學生有固定導師,每個導師既面向全體授課對象,又對指定的若干學生的個性、人格發展和全面素質提高負責。
浙江長興中學實行的是“德育導師制”,具體地說就是在“整體、合作、最佳化”教育理念指導下,將學校班級德育的諸多目標、諸多任務分解到擔任“導師”的任課老師身上,是一種既教書又育人,既管教又管導,形成整體、合作、最佳化班級管理教師群的一種班級管理模式。
深圳中學將3個行政班組成1個單元,由3位科任教師共同負責,每位任課教師同時也是本單元40名學生的導師。導師負責組織學生參加學校活動,了解學生各科學習情況,與學生單獨談話,與家長溝通聯繫,學段末在網上寫出每個學生的評語。
育人模式
銀川市第十八中學在原有教師值周制的基礎上,推行“全員導師制”的育人模式。學校成立了以班主任為核心、班級任課老師為成員的導師組,在學習、生活、品德和心理等方面為各自“承包”的學生提供全方位、個性化的指導和幫助。
此外,北京八十中則致力於為有特殊興趣愛好的學生選擇導師,指導學生的深入發展;高明一中借鑑其他學校培優扶差的經驗,結合自身的教學資源,實行了“學科導師制”的教學模式;還有的學校在課題研究方面對卓有成效的學生進行重點培養,建立師生之間良好的科研導師制等。
廣闊前景
綜上所述,導師制是開展優質教育、管理,造就高層次人才的一種行之有效的制度。“高中導師制”雖然在國內還沒有形成完整意義上的實證經驗,但導師制所具有的一系列功能向人們預示著無限廣闊的前景。因而,在條件具備的高中試行這一制度,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