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1917年,青年毛澤東以“二十八畫生”為筆名,在《新青年》雜誌第3卷第2號上發表了他的著名體育論文——《體育之研究》 。
主要內容
文章以近代科學的眼光,就體育的概念、目的、作用,以及體育與德育、智育的關係,體育鍛鍊的原則和方法等問題,均作了詳盡的討論,閃爍著青年毛澤東的體育思想光輝。文章除前言外共分8節:釋體育;體育在吾人之位置;前此體育之弊及吾人自處之道;體育之效;不好運動之原因;運動之方法貴少;運動應注意之項;運動一得之商榷。
毛澤東在文章一開始就通過揭示中國積弱的現象,而非常明確地提出了體育的重要性。他說:“國力恭弱,武風不振,民族之體質,日趨輕細。此甚可憂之現象也。”而究其原因,則在於在體育問題上,“提倡之者,不得其本,久而無效。”他認為:“體育一道,配德育與智育,而德智皆寄於體。無體是無德智也。”因此他說:“體育於吾人實占第一之位置。體強壯而後學問道德之進修勇而收效遠。”那么,什麼是體育呢?他的理解是:所謂“體育者,人類自養其生之道,使身體平均發達,而有規則次序之可言者也。”因此他說:“故夫體育非他,養乎吾生、樂乎吾心而已。”這樣的認識即使在今天看來,也是非常深刻的。
關於如何才能夠獲得體育鍛鍊的效果?毛澤東的理解是:一要有鍛鍊的自覺性。“欲圖體育之有效,非動其主觀,促其對於體育之自覺不可。”二要有恆。“日以為常,使此運動之觀念,相連而不絕。今日之運動,承乎昨日之運動,而又引起明日之運動。”三要充滿興趣和快樂。因為“興味者,運動之始;快樂者,運動之終。興味生於進行,快樂生於結果。”所以運動中的興趣和快樂都是很重要的。由此,他對當時學校體育中存在的一些不良傾向,提出了嚴肅的批評。比如體育課程設定,“多有形式而無實質”的問題;體育課教學時,“教者發令,學者強應,身順而心違,精神受無量之痛苦”的問題;以及教室光線不足、學校不講衛生的問題等等。總之,毛澤東認為:體育具有“強筋骨、增知識、調感情、強意志”,使人“身心並完”的作用。因此國家提倡體育,從對個人來說,則可以“養生”;從對國家來說,則可以“衛國”。所以他主張通過發展體育,走救國救民的道路。[1]
[1]崔樂泉總主編,中國體育通史,第三卷,人民體育出版社,2008:21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