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宗霍

馬宗霍

馬宗霍(1897—1976),湖南衡陽縣人。湖南南路師範學堂畢業。歷任暨南大學、金陵女子大學、上海中國公學、中央大學等校教授,湖南國立師範學院國文系教授、系主任,湖南大學文學院院長、湖南師範學院(今湖南師範大學)中文系教授、中央文史館館員、中華書局編審。主持廿四史點校工作。畢生以研究文字學為其主攻方向,潛心《說文解字》二十餘年。除《說文解字》方面的著述外,尚有《音韻學通論》、《文字學發凡》、《中國經學史》等。善書法,自成一體。

基本信息

簡介

馬宗霍(1897年-1976年),原名驥,字承堃。

【“承堃”,有因形近音同而誤作“水坤”者,或又以為“承堃”即其本名,皆誤。】

自19世紀30年代左右起即以字行,故世罕知其原名者。別署霋岳樓,晚號霋岳老人。

湖南衡陽人。 文字訓故學家、史學家、文學批評家、書法家、書法評論家。

少受業於王湘綺,卒業於湖南南路師範學堂。19世紀20年代中拜章太炎為師,為其入室弟子。

又從曾熙學書法,與張大千兄弟同為曾(熙)李(瑞清)同門會之發起人兼理事。

自1920年代起,歷任暨南大學、金陵女子大學、上海中國公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央大學、湖南大學等校教授、院長、教務長等。

1958年後為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中華書局高級編審,參與國務院古籍整理工作。

著有《書林藻鑒》、《文學概論》、《中國經學史》、《文字學發凡》、《音韻學通論》、《說文解字引經考》、《說文解字引方言考》、《說文解字引群書考》、《說文解字引通人說考》、《淮南舊注參正》、《墨子閒詁參正》、《南史校正》、《論衡校讀箋識》等。

著作

著有《書林藻鑒》、《文學概論》、《中國經學史》、《文字學發凡》、《音韻學通論》、《說文解字引經考》、《說文解字引方言考》、《說文解字引群書考》、《說文解字引通人說考》、《淮南舊注參正》、《墨子閒詁參正》、《南史校正》、《論衡校讀箋識》、《經學通論》 等。

《中國經學史》

衡陽馬宗霍欲以十二篇按時分述經學之歷史,蓋由漢以降,述經學之源流授受者,昔宋章如之愚山堂考索,清有朱彝尊之經義考,晚世有皮錫瑞之經學歷史,然於馬宗霍目中,皆未盡善。余通讀馬氏之經學史,雖甚為詳備,可說面面俱到,然脈絡似不清晰,枝蔓過多,一讀之下,難有條理之概念,且某些觀點頗為牽強。

第一篇,古之六經

馬宗霍與皮鹿門“六經皆孔子作”之觀點截然相反,認為“六經先王之陳跡”。且以“伏羲畫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即易之始也”諸如此類以證其觀點,不免牽強,萬事皆有肇始,必要尋其源頭以證其早已存在,與上帝造萬物又有何本質區別?“古之六經”,非今人談論之六經,故皮氏之說更為切實。

第二篇,孔子之六經

孔子非史家,孔子作六經,乃知禮崩樂壞已非朝夕可復,惟有正人心以待後來者從之。馬宗霍曰:“孔子有德無位,蓋以六藝為教者也。”亦即此義。

第三篇,孔門之經學

馬宗霍曰:“承曾子之學者有子思孟子,則宋學之所祖也;承子夏之學者有荀卿,則漢學之所祖也。博約兩派,漢宋於以分門,經學亦遂由是而歧焉。”有宋一代,故從孟軻,且以大義為宗,此說有理。而兩漢之經學,果以荀卿為宗乎?

第四篇,秦火以前之經學

馬氏謂“孟子雖醇乎醇,而身沒之後,大道遂絀,徒黨鏇盡;傳經之功,宜莫能與荀卿比隆矣”,孟子之功,豈可如此計較?無孟,孔亦不彰。而傳經之功,豈荀卿一人之力哉?

第五篇,秦火以後之經學

似無獨立成篇之必要,可與“兩漢之經學”合併,實亦不能與兩漢經學截然兩段。且始皇焚書之令頒於三十四年,三十七年始皇即死於沙丘,焚書之令究竟執行得如何,實在亦是一大疑問。

第六篇,兩漢之經學

兩漢之經學,“從其文字言,則有古今之殊;從其地域言,則有齊魯之異;從其受授言,則有師法家法之分;從其流布言,則有官學私學之別”。兩漢興官學,立五經博士,通經為梯榮致顯之必由之徑,經學以此大昌。乃至官學既衰,而社會之風氣已養成,私學遂起,經學得以承傳。馬氏此篇,所論甚詳,脈絡亦清晰,微瑕者所舉例不免過於繁複,行文不免拖沓。

第七篇,魏晉之經學

除開篇敘鄭玄一節尚可一讀而外,其餘真史書之一大抄也,不足觀。

第八篇,南北朝之經學

“南朝諸帝,大都短祚”,且朝野尚清談,經學亦不興;“惟梁武享國最永,而又雅好儒術”,故經學為之一振,然武帝晚耽於禪悅,尋且亂亡,南學亦卒未大昌。北學之昌榮,則在官學,效兩漢之崇儒,由經入仕。然馬氏所述,以“經傳人物誌”名之尚確切,就“經學史”而言,不得要領。唯最末一節可觀,“南北經學,雖趣尚互殊,而諸儒治經之法,則大抵相同。蓋漢人治經,以本經為主,所為傳注,皆以解經。至魏晉以來,則多以經注為主,其所申駁,皆以明注,即有自為家者,或集前人之注,少所折衷,或隱前人之注,跡同攘善,其不依舊注者,則又立意與前人為異者也。至南北朝,則所執者更不能出漢魏晉諸家之外,但守一家之注而詮解之,或旁引諸說而證明之,名為經學,實即注學。於是傳注之體日微,義疏之體日起矣。”

第九篇,隋唐之經學

隋唐經學之興亦在官學之興,有隋一代,官學大抵操諸南人或為南學者之手。唐有天下,儒教聿興。馬氏謂“自五經定本出(貞觀七年,頒顏師古考定之五經於天下),而後經籍無異文;自五經正義出(永徽四年,頒孔穎達撰定長孫無忌等增損之五經正義),而後經義無異說。每年明經,依此考試,天下士民,奉為圭臬。蓋自漢以來,經學統一,未有若斯之專且久也”,甚精當。另姜亮夫《敦煌——偉大的文化寶藏》一書中,論及敦煌所藏之儒家經典,斯可參證,一併錄之:

綜觀敦煌所有儒家經典,六朝以來的古本,各經都有,而詩、書、論語為最多,其次則春秋左氏傳為最多,禮類為最少。各經中尚書幾全部是衛包未解以前“隸古定”的本來面目,猶然是六朝以來舊本,而且都是孔傳。詩經全部是毛傳、鄭箋,齊、魯、韓三家不見,他家注也不見。三傳有左氏、穀梁二家,而左氏幾全部是杜預注,穀梁幾全是范寧注。周易皆用王弼注,禮記都用鄭注,論語都用何晏注,這是說明當時的學風如此,與唐家取士的政策,完全是相一致的。

第十篇,宋之經學

宋以道學稱,馬氏所論可謂切中要害,“蓋宋之道學,同源於希夷,而劉(按:劉牧也,作易數鉤隱圖,道家之說始與周易相傳,而混於儒學矣,牧之學盛行於慶曆時)為異說,邵(按:邵雍也,稍後於牧)為別宗,至周子始漸醇,而與儒學為近;張子羽翼之,二程擴充之,至朱子而始大。然要不外乎象數與義理兩派,兩派之於經學,初不外乎周易一經。就周易論,則兩漢諸儒,已言象數;魏晉諸儒,已主義理,實非宋儒之創穫。徒以圖書之傳,傳自道士,遂有道學之目,不知讖緯即圖書之濫觴也。既而援道入儒,則又以傳孔孟之道統者為道學,不知傳道本儒之所有事也。宋史必分儒與道為二,是傳經與傳道有別,然則孔孟之道,詎有不在六經之中者乎?名之不正,莫此為極矣”。而南宋陸九淵所謂“六經皆我註腳”,於經學之歷史亦深有影響,馬氏於此語焉不詳。

第十一篇,元明之經學

宋學集大成於朱子,則元人治經,莫不崇尚朱說。明人之經學,引顧炎武一言概之:“自八股行而古學衰,大全出(按:永樂十二年,敕修五經四書大全)而經說亡。”

第十二篇,清之經學

清世經學之盛,蓋在私學。先是明季遺儒黃顧王三氏,合經學理學為一,兼采漢宋,其影響於清初經學者,又以顧為最,其後又有確守漢師家法如東吳惠棟、皖南戴震者,漢學為之粲然。時又有援宋學以自壯者,則為桐城方苞姚鼐,漢宋之爭遂如水火。然於經學仍不能損漢學之毫末也。“惠戴末流之弊,英華既竭”,今文之學乘之而起,亦有丁晏等調齊漢宋者。至學制改,新說滋,以經為無用而議廢之,則清室未亡而經學已大衰。清世經學之盛在於考證,在於國小,由國小而治經,“然國小通而精力已竭,無暇及於經學”。馬氏所論甚是,此篇尚可一讀。

湖南名人

常言道“好山好水出名人”。湖南北有洞庭、南接五嶺、中有瀟湘,自古便是人傑地靈之地,惟楚有才,於斯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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