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與立法的關係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與立法的關係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與立法的關係》是201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郝建臻。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與立法的關係》闡述了行政與立法關係的一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與立法的關係

般理論與制度實踐,回顧了香港回歸前的行政與立法關係,在此基礎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設計中的行政與立法關係進行規範分析和立法原意闡釋;對香港回歸後的行政與立法關係的發展進行總結,歸納了行政主導原則受到嚴重挑戰的表現形式和帶來的影響,分析了導致行政主導原則受到嚴重衝擊原因:同時,作者從“普選行政長官,提高其認受性”、“保留功能議席,保持均衡參與”,“正視政黨存在,建立執政聯盟”、“落實溝通管道,加強議行協調”、“最佳化間接因素,為實現行政主導創造良好外部環境”、五方面提出了有利於改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與立法關係,鞏同行政主導原則的可行途徑,為實現強政勵治提出了建議。

作者簡介

郝建臻,1976年6月生,男,山東青島人。2001年、2004年、2008年分別於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行政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廉政理論與實務。代表性學術成果:參著《法律的實施與保障》(北京大學山版社2007年版)等書;在《政法淪壇》、《行政法學研究》、《法律適用》、《黨政論壇》等法律類、政治類核心期刊及其他期刊上發表論文20餘篇;在《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中國紀榆監察報》、《香港大公報》等報紙上發表文章50餘篇;參與、獨立完成近10項科研課題研究,有多篇研究成果獲得省部級表彰。

圖書目錄

引言

一、本書寫作緣起

二、寫作目的和意義

三、國內外研究現狀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 行政與立法關係的理論與制度

第一節 行政與立法關係的一般理論

一、同一關係

二、從屬關係

三、平行關係

第二節 世界各國行政與立法關係的制度實踐

一、英國的議會內閣制

二、美國的總統制

三、法國的半總統半議會制

四、瑞士的委員會制

五、中國內地的人民代表大會制

六、對以上五種政體中行政與立法關係的分析比較

第二章 香港回歸之前的行政與立法關係

第一節 傳統政治階段中的香港行政與立法關係

一、香港的政治體制

二、香港行政與立法的關係

第二節 過渡期香港的行政與立法關係

一、港英當局代議制改革中的行政與立法關係

二、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對香港行政立法關係的影響

第三章 《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區政制中行政與立法的關係

第一節 《基本法》設計政治體制的指導原則

一、符合“一國兩制”方針與《中英聯合聲明》的精神

二、有利於維護和促進香港的繁榮穩定

三、兼顧香港社會各階層的意志和利益

四、批判地吸收原有政制中的優點

五、逐步發展適合於香港的民主參與

第二節 行政主導

一、何謂行政主導

二、香港的政治體制為什麼要以行政為主導

三、行政主導在《基本法》中的具體體現

第三節 行政與立法相互制約、相互配合

一、行政機關對立法機關的制約

二、立法機關對行政機關的制約

三、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相互配合

第四章 回歸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與立法關係的博弈

第一節 回歸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的總體發展

一、行政長官選舉穩步推進

二、立法會選舉民主化不斷提升

三、建立行政問責制度

四、行政與立法關係總體良好

第二節 行政主導原則受到嚴重挑戰

一、行政主導原則受到嚴重挑戰的表現

二、行政主導原則遭受嚴重挑戰帶來的影響

第三節 行政主導原則遭受嚴重挑戰的原因分析

一、政制結構性矛盾導致行政長官缺乏穩定支持

二、《基本法》法理矛盾導致立法會權力不斷擴大

三、港人缺乏國家認同導致行政長官左右為難

四、缺乏健康的政治文化導致不能凝聚政治共識

五、行政失誤給了泛民主派可乘之機

六、外國勢力的干預使行政立法矛盾愈加複雜化

第五章 理順行政與立法關係。鞏固行政主導

第一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的原則

一、與香港社會、經濟、政治的發展相協調

二、有利於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的均衡參與

三、有利於行政主導體制的有效運行

四、有利於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第二節 普選行政長官,提高其認受性

一、普選行政長官的必然選擇

二、關於普選概念的理解

三、關於普選利弊的爭論

四、普選行政長官的模式選擇

五、普選行政長官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第三節 保留功能議席,保持均衡參與

一、取消功能界別議席的觀點

二、保留功能界別議席的必要性分析

三、保留功能界別議席的可行性分析

四、對立法會進行兩院制改造的制度評估

五、改變產生方式——功能議席的“普選適應

六、功能議席普選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第四節 正視政黨存在,建立執政聯盟

一、政黨與政黨政治

二、香港政黨的發展及其特點

三、反對在香港推行政黨政治的觀點

四、在香港推行政黨政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五、建立執政聯盟,維護行政主導

第五節 落實溝通管道,加強議行協調

一、增強委任制度,提供參政機會

二、改革行政會議,發揮協調職能

三、改進方式方法,加強議行溝通

四、發揮中央政府在協調香港行政立法關係中的作用

第六節 最佳化間接因素,為實現行政主導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一、重視發展經濟,優先改善民生

二、重視傳媒作用,樹立政府形象

三、發展愛國愛港力量,擴大愛國統一戰線

四、促進國民意識教育,實現“人心回歸”

五、通過外交途徑,減少國外因素對港事務干涉

結語

附錄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二、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的產生辦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臨時立法會的產生辦法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的具體產生辦法

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第七條和附屬檔案二第三條的解釋

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

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

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

十、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

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式修正案

十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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