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香港的教育主要由香港政府的教育統籌局(下稱“教統局”)管理,制度上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部份:
學前教育:透過私立的幼稚園和幼稚園,為學前兒童提供機會學習與群體相處。
九年免費教育:在全港設立官立或津貼資助學校,為適齡學童提供六年制國小及三年制國中課程。
高中及預科課程:設立兩年制高中(中四、中五),為學生提供工作前最基本的教育;設立兩年制預科課程(中六、中七),作為學生報考大學前的課程準備。
專上課程:提供各種形式的專上課程,包括工業學院、大專、大學教育。
學前教育
香港的學前教育大致可分為幼稚園和幼稚園兩種。兩者均為私立經營,有以商業化集團形式運作的幼稚園集團,也有由非牟利團體興辦的幼稚園。後者通常由教會或社會服務機構籌辦。
香港的幼稚園和幼稚園本來有不相同的服務對象:幼稚園的服務對象是未適合進入幼稚園的幼童,為家長提供託兒服務;而幼稚園的服務對象則是3至6歲的幼童,讓他們在學校環境裡學習群體相處,以及接受最基本的教育。幼稚園由教統局管理,而幼稚園則由社會福利署管理。但現在不少幼稚園都兼營幼稚園相同的業務,使6歲以下幼童都可以在幼稚園內接受教育。
免費教育
根據香港課程發展議會在2002年發表的《基礎教育課程指引》,現時香港基礎教育目的在於提高學生的反思優勢,使他們能夠發揮所長。香港的基礎教育一直被批評為過份著重背誦(即所謂“填鴨式教育”),使學生在現今瞬息萬變的資訊社會中,未能好好把握社會的需求和變化,從而使香港的就業人材變得缺乏競爭力。因此,教統局希望透過課程改革,從根本改善學生的素質。
教統局制定的政策強調學生“學會學習”的能力。為達到使學生能夠養成學會學習的能力,政府在前述的課程指引內提出了“九種共通能力”及“四個關鍵項目”兩種概念。
九種共通能力
協作能力
溝通能力
創造力
批判性思考能力
運用資訊科技能力
運算能力
解決問題能力
自我管理能力
研習能力
四個關鍵項目
德育及公民教育
從閱讀中學習
專題研習
運用資訊科技進行互動學習
國小課程
(小一至小六)
國小六年免費教育於1971年推行。現時香港的國小教育分為八個學習領域及兩個學習階段。
八個學習領域分別是:
中文(包括語文課及國語課)
英文
數學
科學教育(包含在常識科內)
科技教育(包括常識科及資訊科技)
個人、社會及人文學科(包含在常識科內)
藝術(包括音樂及視覺藝術)
體育科
兩個學習階段分別是:
第一學習階段:由小一至小三;
第二學習階段:由小四至小六;
每一個學習階段完結時,學生都要參與一個由教統局主辦的全港性系統評估,評核結果讓當局了解學生能力上的差異。完成國小後全港學生會被教統局中央派位分派到志願的中學。
國小各科目課程
香港的國小課程一般包括以下科目:
中國語文科
英國語文科
數學科
常識科
香港國小社會科課程(舊課程)
香港國小科學科課程(舊課程)
香港國小健康教育科課程(舊課程)
音樂科
視覺藝術科(簡稱視藝)
體育科
國語科
資訊科技科(或稱電腦科)
國中課程
(國中一至國中三)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前的國中教育,大部份本地主流中學名義上是英文中學,除中國語文、中國歷史和中國文學等科目外,其它科目如地理、數學、歷史等,均以英語作為授課語言,但實際上是奉行雙語教學,僅課本及筆記以英文編寫,上課時老師通常以廣州話講授。
1997年後,特區政府決心貫徹推行母語教學,即除英文科外,其它科目均採用以中文編寫的課本及筆記,並以廣東話講授(這個政策假定所有本地主流中學的學生的母語均為廣東話,並非真正按個別學生的母語教學,也沒有提供其他方言的教學)。但全港400多間中學裡,其中114間卻可以繼續使用英語授課,這些中學通常是學生學業成績較佳的,當中甚至有一定數量是政府主辦的官立中學,由於政府的官校亦不以身作則,因此母語教學的成效一直備受質疑。母語教學的議題,至今仍具爭議性。
2005年,教育局於中學教育制度改革中再次重提學校授課語言的議題。局方考慮以學校學生成績作為參考標準,學生成績佳的學校將可選擇以英文為授課語言,而其餘亦以中文為授課語言。
而國中學生需要學習的科目除了有中國語文、英文及數學這三個主科外,還有綜合科學、地理、歷史、中國歷史等科。部分中學則把國中的歷史、地理、經濟及公共事務科合併為綜合人文科或類似科目。
高中課程新制
新制(高中一至高中三)
2009年9月起,政府把中四至中七的課程修改成三年的高中課程,與世界其他國家教育制度接軌。預科課程
較深的部份從新課程里剔除了。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科以及通識教育科為必修科目。香港的新高中課程以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主辦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之內容為藍本。
這類高中畢業生將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以衡量學生知職水平,並可作為升學及就業的參考指標。
學界擔心新課程由於未必與海外中學畢業證書接軌,而國際間現時尚未有一個普遍通行的預科文憑標準,使將來學生離港升學時可能會有認受性的問題。
高中課程舊制
舊制(中四、中五)
實施九年免費教育之後,學生需要以校內考試成績作評級,決定能否升讀高中(中四、中五)。香港的中四及中五課程,大致上會文理分科,分開文、理、商科3個主流。教授科目均以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考試內容為本,大多數高中學生均需要修讀至少6個科目,以符合升讀預科資格。
在修畢中四及中五課程後,所有學生均需參加香港中學會考,以決定能否升讀預科課程(中六、中七)。考試評分以最佳成績之6科計算,滿分為30分。除語文科以外,在單次考試取得不少於4科及格、或3科及格及5分以上則合符升讀中六的資格。另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規定中,考生必需在應考聯考的前1屆(即中六)或以前取得中英文科及格,故一般而言語文科不及格,尤其兩科語文科都不及格的的學生升讀預科會比較困難。
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公布,2006年的報考人數是122,078名,其中84,087名為學校考生;37,991 名為自修生。當中符合升讀中六基本資格的考生有48,599名。但官立和津貼中學學位只有約25,000個,再加上私立及直資中學學位,總預科課程學額只有約32,000個,因此學位競爭非常激烈。每年放榜日,均會出現學生四處奔走尋找學位的情況。而又因為每年取得十四分以上和語文科及格以上的人數比官立和津貼中學學位數少,及前述人士在選擇學位上有優先的選擇權,所以一般人會把“中英文及格與十四分以上”視同於升讀中六的基本資格,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香港中學會考成績以E級為合格,被視為中學畢業生求職時必須擁有的最低資格。考獲C級或以上,則會被視為等同舊制英國通用教育證書普通程度(GCE O-Level)或新制英國普通中學教育證書(GCSE)及格。而中英文的新制則以數字(1-5、2級為及格、另設5*級予成績優異者)評級。其中以法文科比較特別,因其試卷並不是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撰寫,而採用英國劍橋大學考試局國際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IGCSE)的試題,所以其成績會有A*、A、B、C、D、E、F、G。
無論是採用哪種評級制度,如學生考試表現比起該科不及格的考生更差,或因作弊而被取消成績,則給予“不予評級”成績(Unclassified,簡寫作"U")。而因病等理由缺考全卷(法文除外)者則給予Abs(Absent)評級。
此類高中課程已被2009年9月起推行的新高中課程全面取代。
預科課程舊制
舊制(中六、中七)
順利升讀預科課程的學生,隨即要開始準備另一個公開考試。香港的預科課程以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考試內容為本。跟高中課程一樣,學生大致上會依文、理、商科分流。學生可以因應各自的會考成績,選擇修讀AL(高級程度)或AS(高級補充程度)科目。
入讀經“大學聯合招生辦法”(JUPAS)招生的學士學位課程之最低資格,一般為4個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科目合格,包括必修科“中國語文及文化科”和“英語運用科”,皆為AS程度;以及兩個AL程度之科目(兩個AS程度科目通常會被視為等同一個AL程度科目)。
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統計,2011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應考人數接近三萬九千名,當中符合上述聯考成績要求的考生超過一萬八千名。但通過“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招生的學士學位課程名額,僅約一萬二千個(2010年入學者),所以學生升讀高等院校的競爭亦相當激烈。縱然如此,但是由於香港共有九所高等院校(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及香港公開大學)參與“大學聯合招生辦法”(JUPAS)統一收生。因此,不同於會考放榜,聯考放榜後學生無須四處尋找學位,而只需要完成網路申請程式,即可報讀由上述院校所提供、並通過JUPAS招生的學士、副學士及高級文憑課程。而此等課程,除了由香港公開大學提供、並通過“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招生的學士學位課程外,均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資助。預科生在完成聯考後,JUPAS會在7月下旬通知首輪取錄結果。
而成績較不理想的聯考生亦可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成績來投考不經“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招生(非聯招)的學士、副學士及高級文憑等不同類別的高等教育課程。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E級,無論AL或AS程度,均被視為等同英國通用教育證書相應程度及格。
香港的預科教育主要由當地的中學提供,但由於預科教育亦是大專教育的預備課程,香港有不少大專院校都有開辦預科課程。當中最為知名的,是保良局莊啟程預科書院及恒生商學書院為學校的準大學生開設的商科預科課程,兩者都有接近30年的歷史。此外,不少私立學校及夜校都有開辦預科課程。
預科課程將會在2012-13學年正式取消。所有學生屆時只需應考一次公開考試(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便可申請四年制的大學課程,以期與國際教育制度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