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案子

養案子

養案子,是過去紀委處理被舉報人問題線索的一種工作方法,就是問題不嚴重的,先擱置一邊,最終一些違法違紀黨員幹部在腐敗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中國共產黨十八大以後,紀委轉變工作思路,以“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為目的,及時找出現問題苗頭的當事人談話,以挽救為主,提醒幫助其及時悔改。

簡介

“養案子”是紀委部門過去曾存在的一種情況,即紀委在接到領導幹部問題線索後,如問題不太嚴重,反映的涉案金額數量不大,夠不上移交司法機關的,往往會被擱置一邊。一些苗頭性、萌芽性的問題在第一時間被反映到紀委卻無人問津,不僅使紀委的公信力和辦事效率受到質疑,也讓被舉報人有恃無恐,認為被舉報也沒事,導致其在違紀乃至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最終失去了被及時挽救的機會。

影響

實踐“四種形態”實踐“四種形態”
江蘇省委原常委、組織部長徐國健的案例被一位省紀委領導在處置問題線索談話時多次提及,對談話對象產生了強烈的震撼。徐國健在任江蘇鹽城市委書記時,紀委接到他曾收過某縣委書記10萬元禮金的舉報。但當紀委同志找其談話時,徐卻矢口否認。由於舉報人推翻口供、證據不足等原因,此事後來不了了之。幾年後,徐國健因受賄640萬元落馬,再次見到當初找其談話的紀委同志時,他痛哭流涕,稱當初受賄10萬元確有其事,如果那時候承認了、悔改了,就當不上這個省委組織部長了,也不可能變本加厲、繼續受賄,墜入違紀違法的深淵。

轉變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開展了反映黨員領導幹部問題線索大起底,有線索必處置,通過對5種線索處置方式的改革,有些省份已經實現了線索“零暫存”,大量積壓了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塵封線索得到了及時清理。

2015年,對違反紀律的給予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調整20萬人,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8.2萬人。這組數字源於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工作報告。這是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創新執紀方式,探索實踐“四種形態”的具體工作,同時也體現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這個我們黨的一貫方針。懲處這些黨員幹部,不是為了懲處而懲處,而是為了治病救人。“懲”是為了“治”,這其實也正是“懲治”一詞本身蘊含的深刻內涵。

有關領導曾經算過一筆賬,如果一名領導幹部落馬,起碼要影響3個家庭:自己的家庭、自己父母的家庭和自己配偶的家庭。查處一名領導幹部,不僅對他的家庭是巨大災難,對培養其多年的黨組織來說也是重大損失。山西省紀委副書記郝權說,“我認為,‘四種形態’的提出,一個重要作用就是提醒廣大紀檢幹部,紀委不是黨內公檢法,紀委查誰不是要一棍子把人打死。只要問題沒有嚴重到涉嫌違法犯罪的地步,我們在黨內都要把調查對象當成黨內同志看,要以挽救為主,提醒幫助其及時悔改。”

一名被線索處置談話的某省廳長先後被該省紀委領導談話5次才如實交代問題。第五次談話時,他突然意識到,組織上已給了他太多的機會,如果不是“治病救人”,紀委領導根本沒必要苦口婆心一次又一次地和自己談話到深夜,用一個又一個身邊的實例教育、感化自己。最終,他放下了心理包袱,坦承自己曾收受某事業單位禮金的情況,寫出了深刻檢查並主動退還了禮金,組織上作出了結處理。

中央紀委正是要通過這些典型案例向廣大黨員領導幹部釋放信號,找你談話不是要整誰、和誰過不去,而是要將這種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改正了就仍然是好同志,執迷不悟者則必將受到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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