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養案子”是紀委部門過去曾存在的一種情況,即紀委在接到領導幹部問題線索後,如問題不太嚴重,反映的涉案金額數量不大,夠不上移交司法機關的,往往會被擱置一邊。一些苗頭性、萌芽性的問題在第一時間被反映到紀委卻無人問津,不僅使紀委的公信力和辦事效率受到質疑,也讓被舉報人有恃無恐,認為被舉報也沒事,導致其在違紀乃至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最終失去了被及時挽救的機會。
影響

轉變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開展了反映黨員領導幹部問題線索大起底,有線索必處置,通過對5種線索處置方式的改革,有些省份已經實現了線索“零暫存”,大量積壓了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塵封線索得到了及時清理。
2015年,對違反紀律的給予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調整20萬人,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8.2萬人。這組數字源於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工作報告。這是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創新執紀方式,探索實踐“四種形態”的具體工作,同時也體現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這個我們黨的一貫方針。懲處這些黨員幹部,不是為了懲處而懲處,而是為了治病救人。“懲”是為了“治”,這其實也正是“懲治”一詞本身蘊含的深刻內涵。
有關領導曾經算過一筆賬,如果一名領導幹部落馬,起碼要影響3個家庭:自己的家庭、自己父母的家庭和自己配偶的家庭。查處一名領導幹部,不僅對他的家庭是巨大災難,對培養其多年的黨組織來說也是重大損失。山西省紀委副書記郝權說,“我認為,‘四種形態’的提出,一個重要作用就是提醒廣大紀檢幹部,紀委不是黨內公檢法,紀委查誰不是要一棍子把人打死。只要問題沒有嚴重到涉嫌違法犯罪的地步,我們在黨內都要把調查對象當成黨內同志看,要以挽救為主,提醒幫助其及時悔改。”
一名被線索處置談話的某省廳長先後被該省紀委領導談話5次才如實交代問題。第五次談話時,他突然意識到,組織上已給了他太多的機會,如果不是“治病救人”,紀委領導根本沒必要苦口婆心一次又一次地和自己談話到深夜,用一個又一個身邊的實例教育、感化自己。最終,他放下了心理包袱,坦承自己曾收受某事業單位禮金的情況,寫出了深刻檢查並主動退還了禮金,組織上作出了結處理。
中央紀委正是要通過這些典型案例向廣大黨員領導幹部釋放信號,找你談話不是要整誰、和誰過不去,而是要將這種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改正了就仍然是好同志,執迷不悟者則必將受到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