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古喪儀之一。把珠,玉,穀物或錢放入死者口中的習俗。飯,是根據死者身份不同,把谷,貝放入死者口裡;含是把珠,玉放在死者口裡。所放之物根據死者地位不同而有不同。
關於飯,“君用梁,大夫用稷,士用稻”(《周禮·地官·舍人》);關於含,“天子含實以珠,諸侯以玉,大夫以璣,士以貝,庶人以谷實”
語出:
(劉向《說苑·修文》)。隨時代變化,飯含所用之物也有所變化,如司馬光《書儀》所說:“錢多既不足貴,又口所不容,珠玉則更為盜賊之招,故但用三錢而已。”
《荀子.禮論》:"始卒﹐沐浴鬠體飯唅﹐象生執也。"
《戰國策.趙策三》:"生則不得事養﹐死則不得飯含。"
《後漢書.禮儀志下》:"飯唅珠玉如禮。"
劉昭注引《禮稽命征》:"天子飯以珠﹐唅以玉;諸侯飯以珠﹐唅以璧;卿大夫﹑士飯以珠﹐唅以貝。"
宋蘇軾《游桓山記》:"余將吊其藏﹐而其骨毛爪齒既已化為飛塵﹐盪為冷風矣﹐而況於槨乎?況於從死之臣妾﹐飯含之貝玉乎?"
《周禮.春官.典瑞》"共飯玉"清孫詒讓正義:"飯含所用﹐古說多異。"
一說飯與含為二事。飯所用有差;而含者﹐自天子至大夫皆用玉。參閱清孫詒讓《周禮正義.春官.典瑞》。
飯含是斂葬時往死者口中放進一些特定的物體含著。飯是指在死者口中放入米、貝;含又作琀,是在死者口中放入珠玉。《周禮?地官?舍人》鄭玄注說:飯,“君用粱,大夫用稷,士用稻”;《禮記?雜記下》:“天子飯九貝,諸侯七,大夫五,士三”;《說苑?修文》:“天子含實以珠,諸侯以玉,大夫以璣,士以貝,庶人以谷實”。這是古人對周代飯含喪儀的記述。由此而知,飯含曾是中國歷史上喪葬制度中的一種十分重要的喪儀。這種喪儀,或認為起源於夏商時期。宋?高承《事物紀原?含襚》中說:“含,商制也,周人加以珠玉爾”;《周禮》鄭玄注說:“夏時死者飯含用貝,周時改用玉”。飯含的意義,《公羊傳?文公五年》何休注認為是“孝子所以實親口也,緣生以事死,不忍露其口”;《白虎通?崩薨》亦說:“所以有飯含何?緣生食,今死,不欲虛其口,故含。用珠寶物何也?有益死者形體,故天子飯以玉,諸侯飯以珠,大夫以米,士以貝也”。可見,飯含的目的是使死者的口不能空著,不能沒有吃的,飯含能使死者在另一世界中繼續享受生前的食祿,是死者生前食祿生活的再現,故便有著珠、玉、貝、米的含物區別。中國飯含的習俗早在新石器時代便已發生。山東膠縣三里河大汶口文化墓地發現 12 座有飯含喪儀的墓例,其所含者多是玉質鏃形器,個別則口銜大骨針。按前述《周禮》鄭玄注之說,夏代也存在飯含習俗,但考古發掘似尚未發現。商代是飯含習俗最盛行的時期,大凡屬正式斂葬者,都毫不例外施用飯含。以殷墟發掘的殷代墓葬為例,無論是小型墓、中型墓,抑或是大型墓,都廣泛見到飯含的實例,一般貧者含海貝、石飾,富者含玉飾,與文獻所載基本吻合。西周時期的飯含習俗,從墓葬資料看,也基本保持著商代以來的盛勢,其具體內容與形式均接近商代。考古發現的飯含墓例,除可能具有文獻所述的“不欲虛其口”、“有益死者形體”的意義外,而據發掘所見的玉鏃、骨針等含物情況看,可能尚具有實際的鎮驚辟邪、護體守靈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