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采

享用封邑的租賦。 意指將某地作為封地(邑)分封給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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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支配式合成詞

詞語解釋

亦作“ 食菜 ”。享用封邑的租賦。《漢書·地理志下》:“周宣王弟友,為周司徒,食采於宗周畿內,是為鄭。”《後漢書·馮魴傳》:“其先魏之支別,食菜馮城 ,因以氏焉。”《魏書·常景傳》:“竊謂公主之爵,既非食菜之君;家令之官,又無純臣之式。” 明 馮夢龍 《東周列國志》第五十二回:“少西字子夏,故御叔以夏為字,又曰少西氏,世為陳國司馬之宮,食采於株林。”清 陳夢雷《解介士傳》:“ 周泰伯入吳,其子孫有牟氏實佐之族,益蕃支庶,食采於解,遂別為解氏 。”

"食采於某邑":意指將某地作為封地(邑)分封給某人,古時封地的封主是享有封地的財政軍事大軍的,也即封地的稅收、徭役均規封主管,它上面只需臣服於帝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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