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質量安全溯源制度
食品質量安全溯源制度,是食品安全管理一項重要手段,最初是由歐盟為應對“瘋牛病”問題於1997年開始逐步建立起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它利用現代化信息管理技術給每件商品標上號碼、保存相關的管理記錄,從而進行追蹤溯源。一旦在市場上發現危害消費者健康的食品,就可根據標記將其從該市場中撤出。“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是一個能夠連線生產、檢驗、監管和消費各個環節的系統。讓消費者了解符合衛生安全的生產和流通過程。提高消費者放心程度的信息管理系統。系統提供了“從農田到餐桌”的追溯模式,提取了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等供應鏈環節消費者關心的公共追溯要素,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資料庫,一旦發現問題,能夠根據溯源進行有效的控制和召回,從源頭上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食品質量安全溯源制度由政府進行推動,覆蓋食品生產基地、食品加工企業、食品終端銷售等整個品產業鏈條的上下游,通過類似銀行取款機系統的專用硬體設備進行信息共享,服務於最終消費者。一旦食品質量在消費者端出現問題,可以通過食品標籤上的溯源碼進行聯網查詢,查出該食品的生產企業、食品的產地、具體農戶等全部流通信息,明確事故方相應的法律責任。此項制度對食品安全與食品行業自我約束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我國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概況
我國作為最大的發展我國家和WTO成員國.積極應對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了食品可追溯系統的初步研究,制定了一些相關的標準和指南,一些地方和企業初步建立了部分食品可追溯制度,發布了一些法規。並建立了一批可追溯食品和可追溯企業,形成了一系列的追溯子系統。由我國物品編碼中心和我國食品工業協會合辦.構建了商品條碼食品安全追溯平台 。
我國關於食品溯源體系的研究始於2002年,在研究和實施過程中。逐步制定了一些相關的標準和指南。如為了應對歐盟在2005年開始實施水產品貿易可追溯制度。國家質檢總局出台了《出境水產品溯源規程(試行)》。我國物品編碼中心會同有關專家在借鑑了歐盟國家經驗的基礎上編制了《牛肉製品溯源指南》。陝西標準化研究院編制了《牛肉質量跟蹤與溯源系統實用方案》。一些地方和企業初步建立了部分食品可追溯制度,發布了一些法規。2001年7月,上海市政府頒布了《上海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暫行辦法》,提出了在流通環節建立“市場檔案可溯源制”。2002年。北京市商委制定了食品信息可追蹤制度。明確要求食品經營者購進和銷售食品要有明細賬,即對購進食品按產地、供應商、購進日期和批次建立檔案。2005年9月20日北京市順義區在北京市率先啟動蔬菜分級包裝和質量可溯源制。天津市為了確保市民購買到可靠的無公害蔬菜.實行無公害蔬菜可溯源制,推出網上無公害蔬菜訂菜服務。
由我國物品編碼中心和我國食品工業協會合辦,構建了商品條碼食品安全追溯平台。通過此平台建立了大量的可追溯食品、可追溯企業和一批追溯子系統。可追溯食品的基本信息包括:全球貿易項目代碼(GTIN),主要圖片,全球位置編碼(GLN),產品中文名稱,產品英文名稱,商標中文名稱,商標英文名稱,規格型號,產品分類,產品目標市場,包裝形態代碼,高,寬,深,產品保質期,原產地,上市時間,關鍵字,產品短描述,包裝材料等。還包括產品的附加信息、擴充信息和多媒體信息。並通過追溯系統可查看產品的廠商信息,包括公司介紹,主營產品或服務,主要經營地點,管理體系認證,經營品牌,企業名稱(中文),企業名稱(英文),註冊地址(中文),註冊地址(英文),註冊地址郵編,辦公地址(中文),辦公地址(英文),辦公地址郵編,聯繫人,聯繫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地址和企業網站等。
我國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面臨六大障礙,分別是:①我國食品尤其是農產品的生產比較分散。生產集約化程度不高,科技化、標準化水平較低;②食品流通方式還比較落後,傳統的流通渠道如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還占有相當比例,現代流通渠道如連鎖超市還不夠普及;③食品安全法律體系、標準體系不夠健全,有關規定和標準缺失、滯後於現實發展。與國際標準無法對接的情況還很多;④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系統性、統一性還不夠;⑤全社會對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認識不夠;⑥建立可追溯系統的成本較高,企業缺乏前期投入的動力。
建立和實行食品溯源制度的重要意義
一,是給予消費者知情權,通過向消費者提供生產商和加工商的全面信息,從而使消費者了解食品的真實情況。實行該制度,食品的來源地及生產流程可從電腦中調出,消費者可以掌握供方訊息並決定是否購買。
二,是強化了產業鏈上各企業的責任。有安全隱患的企業將被迫退出市場,而生產質量好的企業則可以建立信譽。此外,溯源制度可以事先預測危害的原因與風險的程度,從而通過管理將生產過程中的風險降至最低水平。
由於控制風險卓有成效,食品溯源(www.spaqiot.com)制度受到許多國家的重視。目前,歐盟、日本、紐西蘭等國正大力推廣。按照歐盟食品法的規定,食品、飼料、供食品製造用的家畜,以及與食品、飼料製造相關的物品,在生產、加工、流通各個階段必須確立食品信息可追溯系統。該系統對各個階段的主體作了規定,以保證可以確認各種提供物的來源和去向。
三,可追溯系統能夠從生產到銷售的各個環節追溯檢查產品,有利於監測任何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影響。日本自2001年開始實行食品溯源制度,從最初的牛肉目前已推廣到豬肉、雞肉等肉食產業,牡蠣等水產養殖產業及蔬菜產業等。澳大利亞建立了“國家畜禽識別系統”。澳政府在2002年給全國1.15億隻羊打上了產地標籤,一年一換。當牧場主將羊出售給屠宰場或出口時,必須在申請表上填寫標籤號碼。有關部門一旦發現某種疾病,便可以根據標籤號碼迅速查出該羊的產地和農場,並儘快採取相應措施。
建立和完善食品藥品追溯體系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食品藥品追溯體系是食品藥品質量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食品藥品追溯體系是企業的主體責任,是有效控制產品安全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
二、企業建立追溯體系的目的是在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時,及時召回產品,防控風險;便於經營者和消費者確認產品的真實性,以利於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索賠。
三、食品藥品生產企業須對其原輔料來源、產品銷售去向採取適宜的記錄或標識方式,準確掌握原輔料的質量和其產品銷售去向,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保存相關記錄信息和票據憑證。
四、食品藥品經營企業須對其購進和銷售的產品採取適宜的記錄或標識方式,準確掌握其產品購進來源和銷售去向,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保存相關記錄信息和票據憑證。
五、醫療器械使用單位應對其購進的醫療器械採取適宜的記錄或標識方式,掌握購進來源;對購入的第三類醫療器械,必須妥善保存其原始資料,確保信息具有可追溯性;對購入的植入性和介入類醫療器械建立使用記錄,植入性醫療器械使用記錄永久保存,並使用計算機系統進行有效管理。
六、食品生產企業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要嚴格執行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以保證其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的數據真實、完整、可追溯。
七、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向銷售者或生產企業要求賠償。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應當承擔首負責任,通過追溯體系向相關責任方追償。
八、根據食品藥品不同屬性、風險程度和法律法規要求,應採取適宜的追溯方式。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以嬰幼兒配方食品、肉製品、乳製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品類為重點推進追溯體系建設並分類實施。
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須對藥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物料採購、生產、檢驗、放行和藥品採購、驗收入庫、養護、銷售出庫等環節操作進行認真審核記錄,確保各項記錄完整準確真實,並使用計算機系統進行有效管理。
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以植入性等高風險醫療器械為重點推進追溯體系建設,鼓勵企業採用普遍適用的產品標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