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巴氏殺菌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巴氏殺菌乳

該標準由原衛生部(現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發布,適用於全脂、脫脂和部分脫脂巴氏殺菌乳的國家標準。

前 言

本標準代替GB 19645-2005《巴氏殺菌、滅菌乳衛生標準》以及GB 5408.1-1999《巴氏殺菌乳》中的部分指標,GB 5408.1-1999《巴氏殺菌乳》中涉及到本標準的指標以本標準為準。

本標準與GB 19645-200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將《巴氏殺菌、滅菌乳衛生標準》分為《巴氏殺菌乳》、《滅菌乳》、《調製乳》三個標準,本標準為《巴氏殺菌乳》;

——修改了 “範圍”的描述;

——明確了“術語和定義”;

——修改了“感官指標”;

——取消了脫脂、部分脫脂產品的脂肪要求;

——增加了羊乳的蛋白質要求;

——將“理化指標”中酸度值的限量要求修改為範圍值;

——取消了“獸藥殘留指標 ”;

——取消了“農藥殘留指標 ”;

——“污染物限量”直接引用GB 2762的規定;

——“真菌毒素限量”直接引用GB 2761的規定;

——修改了“微生物指標”的表示方法;

——取消了“食品添加劑”的要求;

——修改了“標識”的規定。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 19645-2005。

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全脂、脫脂和部分脫脂巴氏殺菌乳。

引用檔案

本標準中引用的檔案對於本標準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所注日期的版

本適用於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標準。

術語和定義

巴氏殺菌乳(pasteurized milk)

僅以生牛(羊)乳為原料,經巴氏殺菌等工序製得的液體產品。

技術要求

原料要求

生乳應符合GB 19301的要求。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 的規定。

表1 感官要求
項 目要 求檢驗方法
色澤呈乳白色或微黃色 取適量試樣置於50mL 燒杯中,在自然光下觀察色澤和組織狀態。聞其氣味,用溫開水漱口,品嘗滋味。
滋味、氣味具有乳固有的香味,無異味
組織狀態呈均勻一致液體,無凝塊、無沉澱、無正常視力可見異物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理化指標
項 目指 標檢驗方法
脂肪 ≥3.1GB 5413.3
蛋白質a/( g/100g) 牛乳 ≥ 羊乳 ≥ 2.9 2.8 GB 5009.5
非脂乳固體/( g/100g) ≥8.1GB 5413.39
酸度/(ºΤ) 牛乳 羊乳 12~18 6~13 GB 5413.34
a 僅適用於全脂巴氏殺菌乳。

污染物限量

應符合GB 2762的規定。

真菌素限量

應符合GB 2761 的規定。

微生物限量

應符合表3 的規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項 目採樣方案a 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 或CFU/mL 表示)檢驗方法
ncmM
菌落總數5250000100000GB 4789.2
大腸菌群5215GB 4789.3 平板計數法
金黃色葡萄球菌500 /25g(mL)-GB 4789.10 定性檢驗
沙門氏菌500 /25g(mL)-GB 4789.4
a 樣品的分析及處理按GB 4789.1 和GB 4789.18 執行。

其他

應在產品包裝主要展示面上緊鄰產品名稱的位置,使用不小於產品名稱字號且字型高度不小於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漢字標註“鮮牛(羊)奶”或“鮮牛(羊)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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