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世界紀錄
由國際航空聯合會(簡稱國際航聯)制定規則並批准認可。國際航聯將飛行世界紀錄分成兩種:絕對世界紀錄和世界分類紀錄(表1和表2 )。 絕對世界紀錄 或稱“世界紀錄”,是指不管那一類飛行器在飛行中所達到的最高性能。國際航聯對飛機規定的項目有:①直航線飛行距離;②閉合航線飛行距離;③高度;④持續水平飛行高度;⑤從“母機”上發射後的高度;⑥直航線飛行速度;⑦閉合航線飛行速度。自從進入空間時代以來,國際航聯又增加了太空飛行器的絕對世界紀錄項目。世界分類紀錄 不同類的飛行器分別達到的最高飛行性能。國際航聯將航空器分成下列各類:A類──氣球;B類──飛艇;C-1類──陸上飛機;C-2類──水上飛機;C-3類──兩棲飛機;D類──滑翔機;E-1類──直升機;E-2類──推力換向式飛機;E-3類──自轉旋翼機。
動力飛機和滑翔機又分成若干組。①動力飛機:Ⅰ組──裝活塞式發動機;Ⅱ組──裝渦輪螺旋槳發動機;Ⅲ組──裝噴氣發動機;Ⅳ組──裝火箭發動機。②滑翔機:Ⅰ組──單座;Ⅱ組──雙座。
國際航聯又將飛機分成不帶有效載荷和帶有效載荷兩種情況,它們的世界分類紀錄項目如下:
① 飛機不帶有效載荷:直航線中途不著陸或空中不加油最大距離;海平面最大高度;持續水平飛行最大高度;直航線最大速度,航程3公里和15/25公里;閉合航線最大速度,航程分為100公里、500公里、1000公里、2000公里、5000公里和10000公里;環繞世界一周的速度;爬升時間,高度分為3000米、6000米、9000米、12000米、15000米或繼續以5000米高度增加(輕型飛機除外)。
② 飛機帶有效載荷:分為1000公斤、2000公斤、5000公斤、10000公斤或繼續以5000 公斤增加(輕型飛機除外)的項目:最大高度;閉合航線最大速度,航程分為1000公里、2000公里、5000公里和10000公里。
③ 提升到高度2000米的最大有效載荷。
其他航空器的世界分類紀錄項目與飛機類似。
國際航聯規定,創新的飛行世界紀錄必須比原有紀錄提高如下幅度方能得到批准:速度紀錄──1%;高度紀錄──3%;距離紀錄──1%;續航力紀錄(氣球)──1%;爬升時間紀錄──3%;最大有效載荷紀錄──500公斤。
隨著航空航天事業的發展,國際航聯對飛行世界紀錄所制定的規則也在不斷修改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