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戰術技術性能

飛機戰術技術性能是一種技術指標,是衡量飛機戰鬥能力的技術指標,通常包括發動機的數量和功率、飛行速度、上升率、升限、航程、續航時間、起落滑跑距離。

概述

飛機戰術技術性能:衡量飛機戰鬥能力的技術指標。通常包括發動機的數量和功率、飛行速度、上升率升限航程續航時間、起落滑跑距離,以及機動性、操縱性、抗干擾性和機載武器性能、載彈量等。
上升率:亦稱爬升率、爬高率。飛機在單位時間內上升的高度。以米/秒或米/分計算。通常用最大上升率來表示飛機的上升性能。
升限:飛機上升限度的簡稱。飛機依靠本身動力上升所能達到的最大飛行高度。分為靜升限和動升限。飛機穩定上升所能達到的最大高度稱靜升限;利用飛機的動能以躍升的方法所能達到的最大高度稱動升限。動升限直高於靜升限值。
飛行速度:航空器在單位時間內飛過的距離。以公里/小時或米/秒為單位。分為空速和地速。航空器相對於空氣運動的速度稱空速,相對於地面動力的速度稱地速。
飛行馬赫數:變稱飛行M數。飛行器的飛行速度與其飛行高度上音速的比值。因奧地利物理學家E·馬赫最早使用這一比值研究炮彈的高速飛行而得名。飛行速度大於1為超音速飛行,小於1為亞音速飛行。

飛機最大速度:

飛機在發動機最大功率或最大推力工作時能達到或允許達到的速度。通常指平飛最大速度和最大允許速度。使用發動機最大功率或最大推力平飛所能達到的速度為平飛最大速度。為保證飛機結構強度不致破壞,安定性、操縱性不致喪失,而規定不得超過的飛行速度為最大允許速度
巡航速度:飛機為執行一定任務而選定的適宜於長距離或長時間飛行的速度。一般為平飛最大速度的70%-90%,巡航速度的大小,應根據任務的需要(如飛行距離、續航時間、載重量等),和發動機及其他設備的耐久性、經濟性與氣象條件等確定。
續航時間:簡稱航時。飛機從起飛至著陸在空中飛行的時間。它的長短隨飛機的載油量、載重量、飛行高度、飛行速度而定。採用空中加油可延長續航時間。
續航能力:飛機一次加滿油後能夠持續飛行的最大續航時間和最大航程。是飛機的重要戰術技術性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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