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濟納旗人民政府

1949年11月,額濟納旗自治區人民政府宣告成立,設主席1人、副主席1人,旗人民政府下設工作部門有秘書室(辦公室)、一科(民政、人事)、二科(財政、稅務)、三科(文教、衛生)、四科(畜牧、建設)。旗人民政府駐地老西廟,1949年10月,歸甘肅省酒泉專員公署代管。1951年2月歸寧夏省直轄。1952年10月,額濟納旗蒙古自治區第一屆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會在老西廟召開,會議選舉產生了人民政府主席和副主席。1953年9月,旗人民政府駐地從老西廟遷至賽汗桃來(建國營)。1954年4月,額濟納旗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會議在賽汗桃來召開,大會選舉產生額濟納旗自治區人民政府,由主席1人、副主席2人、委員15人組成。同年11月,隨寧夏省建制合併於甘肅省,由張掖專員公署代管,同年11月30日,改隸酒泉專員公署。1955年3月,額濟納旗自治區召開一屆二次人民代表會議,根據甘肅省蒙古自治區指示精神,額濟納旗自治區更名為額濟納自治旗,旗人民政府改稱人民委員會,政府主席、副主席改稱旗長、副旗長。1956年5月,額濟納自治旗一屆三次人民代表大會在賽汗桃來召開,將額濟納自治旗更名為額濟納旗,同年6月1日,劃歸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盟人民委員會領導。旗人民委員會下設工作部門有辦公室、計畫科、工業局、畜牧建設科、財政科、稅務局、民政科、統計局、公安局、郵電局、文教科、衛生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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