錨索介紹
國內套用較多,如長江南岸鏈子崖危岩體治理和會同縣中心街滑坡治理中都採用了此種錨索。
錨索結構一般由幅度錨頭、錨索體和外錨頭三部分共同組成。內錨頭又稱錨固段或錨根,是錨索錨固在岩體內提供預應力的根基,按其結構形式分為機械式和膠結式兩大類,膠結式又分為砂漿膠結和樹脂膠結兩類,砂漿式又分二次灌漿和一次灌漿式。外錨頭又稱外錨固段,是錨索藉以提供張拉噸位和鎖定的部位,其種類有錨塞式、螺紋式、鋼筋混凝土圓柱體錨墩式、墩頭錨式和鋼構架式等;錨索體,是連結內外錨頭的構件,也是張拉力的承受者,通過對錨索體的張拉來提供預應力,錨索體由高強度鋼筋、鋼絞線或螺紋鋼筋構成。
預應力錨索是一種較複雜的錨固工程,需要專門知識與經驗,施工監理人員,應具有更豐富理論和經驗。
施工工序
錨孔測放
邊坡施工邊挖邊加固,即開挖一級,防護一級,不得一次開挖到底。根據各工點工程立面圖,按設計要求,將錨孔位置準確測放在坡面上,孔位誤差不得超過±50mm。如遇既有刷方坡面不平順或特殊困難場地時,需經設計監理單位認可,在確保坡體穩定和結構安全的前提下,適當放寬定位精度或調整錨孔定位。
鑽孔設備
鑽孔機具的選擇,根據錨固地層的類別、錨孔孔徑、錨孔深度、以及施工場地條件等來選擇鑽孔設備。岩層中採用潛孔衝擊成孔;在岩層破碎或鬆軟飽水等易於塌縮孔和卡鑽埋鑽的地層中採用跟管鑽進技術。
鑽機就位
錨孔鑽進施工,搭設滿足相應承載能力和穩固條件的腳手架,根據坡面測放孔位,準確安裝固定鑽機,並嚴格認真進行機位調整,確保錨孔開鑽就位縱橫誤差不得超過±50mm,高程誤差不得超過±100mm,鑽孔傾角和方向符合設計要求,傾角允許誤差位±1.0°,方位允許誤差±2.0°。
鑽進方式
鑽孔要求乾鑽,禁止採用水鑽,以確保錨索施工不至於惡化邊坡岩體的工程地質條件和保證孔壁的粘結性能。鑽孔速度根據使用鑽機性能和錨固地層嚴格控制,防止鑽孔扭曲和變徑,造成下錨困難或其它意外事故。
鑽進過程
鑽進過程中對每個孔的地層變化,鑽進狀態(鑽壓、鑽速)、地下水及一些特殊情況作好現場施工記錄。如遇塌孔縮孔等不良鑽進現象時,須立即停鑽,及時進行固壁灌漿處理(灌漿壓力0.1~0.2MPa),待水泥砂漿初凝後,重新掃孔鑽進。
孔徑孔深
鑽孔孔徑、孔深要求不得小於設計值。為確保錨孔直徑,要求實際使用鑽頭直徑不得小於設計孔徑。為確保錨孔深度,要求實際鑽孔深度大於設計深度0.2m以上。
錨孔清理
鑽進達到設計深度後,不能立即停鑽,要求穩鑽1~2分鐘,防止孔底尖滅、達不到設計孔徑。鑽孔孔壁不得有沉碴及水體粘滯,必須清理乾淨,在鑽孔完成後,使用高壓空氣(風壓0.2~0.4MPa)將孔內岩粉及水體全部清除出孔外,以免降低水泥砂漿與孔壁岩土體的粘結強度。除相對堅硬完整之岩體錨固外,不得採用高壓水沖洗。若遇錨孔中有承壓水流出,待水壓、水量變小後方可下安錨筋與注漿,必要時在周圍適當部位設定排水孔處理。如果設計要求處理錨孔內部積聚水體,一般採用灌漿封堵二次鑽進等方法處理。
錨孔檢驗
錨孔鑽造結束後,須經現場監理檢驗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孔徑、孔深檢查一般採用設計孔徑、鑽頭和標準鑽桿在現場監理旁站的條件下驗孔,要求驗孔過程中鑽頭平順推進,不產生衝擊或抖動,鑽具驗送長度滿足設計錨孔深度,退鑽要求順暢,用高壓風吹驗不存明顯飛濺塵碴及水體現象。同時要求複查錨孔孔位、傾角和方位,全部錨孔施工分項工作合格後,即可認為錨孔鑽造檢驗合格。
錨索體製作及安裝
預應力錨索體由錨梁、自由段、錨固段和安全段四部分組成。採用壓力分散型錨索,由三個單元錨索組成,每個單元錨索分別由兩根無粘結鋼絞線內錨於鋼質承載體組成,鋼絞線通過特製的擠壓簧和擠壓套對稱地錨固於鋼質承載體上,要求單根的連線強度大於200KN。鋼質承載體要求採用45號鋼材加工製作,其厚度不小於2cm。
鋼絞線採用φj15.24mm和φj12.7mm高強度低鬆弛無粘結預應力鋼絞線。安裝前,要確保每根鋼絞線順直,不扭不叉,排列均勻,除銹、除油污,對有死彎、機械損傷及銹坑處剔出。鋼絞線沿錨索體軸線方向每1.0~1.5m設定一架線環,保證錨索體保護層厚度不小於20mm。
安裝錨索體前再次認真核對錨孔編號,確認無誤後再用高壓風吹孔,人工緩緩將錨索體放入孔內,用鋼尺量出孔外露出的鋼絞線長度,計算孔內錨索長度(誤差控制在50mm範圍內),確保錨固長度。
錨固注漿
注漿採用水泥砂漿,經試驗比選後確定施工配合比。實際注漿量一般要大於理論的注漿量,或以錨具排氣孔不再排氣且孔口漿液溢出濃漿作為注漿結束的標準。如一次注不滿或注漿後產生沉降,要補充注漿,直至注滿為止。注漿結束後,將注漿管、注漿槍和注漿套管清洗乾淨,同時做好注漿記錄。
地梁製作
地梁採用C25混凝土整體澆注。基礎先鋪墊2cm砂漿調平層,再進行鋼筋製作安裝,鋼筋接頭需錯開,同一截面鋼筋接頭數不得超過鋼筋總根數的1/2,且有焊接接頭的截面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m。如錨索與豎梁箍筋相干擾,可局部調整箍筋的間距。砼澆注,尤其在錨孔周圍,鋼筋較密集,一定要仔細振搗,保證質量。
錨索張拉及鎖定、封錨
通過現場張拉試驗,確定張拉鎖定工藝。錨索的張拉及鎖定分級進行,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執行。在設計張拉完成6~10d後再進行一次補償張拉,然後加以鎖定。
補償張拉後,從錨具量起,留出長5~10cm鋼絞線,其餘部分截去,須用機械切割,嚴禁電弧燒割。最後用水泥淨漿注滿錨墊板及錨頭各部分空隙,然後對錨頭採用不低於20MPa的混凝土進行封錨,防止鏽蝕和兼顧美觀。
施工要求
1 鑽孔時應記錄地層變化情況,核實地層分界面、滑動面高程及設計長度,置於穩定岩層中的錨固段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2 預應力鋼絞線錨索編制工藝應符合設計要求。
3 編索前應按設計要求對預應力鋼絞線進行除銹、調直等處理。
4 錨索施工前應按工作錨索的3%作錨固試驗,且不少於3根,以驗證錨固段的設計指標,確定施工工藝參數。
5 注漿錨固應採用普通矽酸鹽水泥,若設計有要求時按設計辦理。
6 錨索張拉施工工藝應符合設計要求。張拉用設備、儀表應按檢定周期送計量測試部門檢定,且應配套檢定、配套使用,當使用過程中張拉設備出現異常現象或設備檢修後,均應重新進行檢定。
7 錨索張拉應在其錨固段砂漿強度達到設計規定強度以後進行。錨索張拉時應逐級加力,並對加力值及錨索伸長值做好記錄。
8 錨索張拉前應按設計要求安裝測力計,並按設計要求進行觀測,同時應做好測力計的保護工作。
9 鎖定及注漿工藝應符合設計要求。
10 鎖定及注漿前應具有經監理工程師檢查簽證的預應力張拉記錄、檢查證。
11 預應力錨索所用的砂、石料、水泥、粉煤灰、礦物摻和料、外加劑等材料的品種、規格、質量應符規定。
12 預應力錨索、錨具、錨塞(夾片)、墊板的品種、規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GB5224)、《預應力筋專用錨具、夾具和連線器套用技術規程》(JGJ85)的有關規定。
13 錨索孔的布置形式及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
14 每束錨索的規格、組合形式應符合設計要求。每束錨索其錨固段應按設計要求用一系列緊箍環和擴張環製成波浪狀,其自由段應有防護外套。切斷鋼絞線及錨索時,應採用切割機或砂輪鋸,且應有可靠的對錨索降溫的措施。嚴禁用電弧燒割。
15 鋼絞線按設計要求編成錨索後,應按設計要求作好防鏽處理。
16 墊塊及封閉混凝土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17 注漿體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18 錨孔注漿應採用孔底注漿法,注漿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二次補漿,確保注漿密實。
19 錨具、錨塞(夾片)、墊板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20 錨索預應力張拉應分級加力,其最終拉力應滿足設計要求。錨索張拉應在錨固段砂漿強度達到設計規定的強度以後方能進行。
21 錨索張拉實際伸長值與計算伸長值之差不得超過±6﹪。
22 錨索張拉時,滑(斷)絲總數不得超過鋼絲總數的5‰,且1束內滑(斷)絲不超過1根。
23 錨索張拉完成7d後,應對其拉力和外觀進行複查,複查合格後方能切除多餘的錨索,進行最後的錨固作業。
24 錨索張拉端鎖定後,其回縮量及錨塞(夾片)外露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25 錨具最終鎖定時,錨索回縮量及錨塞(夾片)外露量應符合規定。
26 注漿用水泥砂漿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