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項目對沖即“半年線”,是衡量股市指數中期走勢的最重要的趨勢性信號之一。跌破或重上“牛熊分界線”, 對股市人氣的打擊或恢復意義重大。1.對沖基金的英文名稱為HedgeFund,意為"風險對衝過的基金",起源於50年代初的美國。其操作的宗旨,在於利用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以及對相關聯的不同股票進行實買空賣、風險對沖的操作技巧,在一定程度上可規避和化解投資風險。
在最基本的對沖操作中,基金管理者在購入一種股票後,同時購入這種股票的一定價位和時效的看跌期權(PutOption)。看跌期權的效用在於當股票價位跌破期許可權定的價格時,賣方期權的持有者可將手中持有的股票以期許可權定的價格賣出,從而使股票跌價的風險得到對沖。在另一類對沖操作中,基金管理人首先選定某類行情看漲的行業,買進該行業幾隻優質股,同時以一定比率賣出該行業中幾隻劣質股。如此組合的結果是,如該行業預期表現良好,優質股漲幅必超過其他同行業的股票,買入優質股的收益將大於賣空劣質股的損失;如果預期錯誤,此行業股票不漲反跌,那么較差公司的股票跌幅必大於優質股,則賣空盤口所獲利潤必高於買入優質股下跌造成的損失。正因為如此的操作手段,早期的對沖基金可以說是一種基於避險保值的保守投資策略的基金管理形式。
經過幾十年的演變,對沖基金已失去其初始的風險對沖的內涵,對沖基金已成為一種新的投資模式的代名詞。即基於最新的投資理論和複雜的金融市場操作技巧,充分利用各種金融衍生產品的槓桿效用,承擔高風險、追求高收益的投資模式。
2.對沖基金對我國可能帶來的衝擊
在國際對沖基金鮮有涉足的市場中,中國是最大的一個。目前我國已經成為世界經濟的“雙引擎”之一,但金融市場並不完善且處於重要體制轉型時期。人民幣匯率機制改革以來,累計升值幅度約達到6%,但遠不足以平息人民幣進一步升值的強烈預期。這些因素無疑是對對沖基金莫大的誘惑。雖然我國仍實行較為嚴格的資本項目管制,但對沖基金早已不滿足於通過周邊市場間接獲利。QFII、外國直接投資和貿易項目等資金往來渠道中,對沖基金的身影開始若隱若現;一些貿易契約、直接投資也成為其保護色。“灰色”的對沖基金已經開始嘗試進入中國,雖然暫時還不具備在中國興風作浪的條件,但仍然可以通過不同途徑對中國經濟和金融造成重要影響。
人民幣匯率
隨著匯率制度改革穩步推進,人民幣顯現出強勁的升值趨勢,這無疑為對沖基金提供了無盡的想像空間。不過,想要在中國炮製一次金融動盪仍存在障礙:資本項目管制、人民幣匯率有管理的浮動、人民幣衍生品缺乏,使對沖基金缺少必要的獲利渠道與工具。因此,對沖基金還難以進入內地直接炒作人民幣,目前只能通過人民幣“無本金交割遠期”(NonDeliverableForward,NDF)市場等間接獲利。從2003年起,中國香港、新加坡人民幣NDF市場規模快速發展、交易金額迅速上升,一定程度上暗示了對沖基金豪賭人民幣的願望。2006年8月,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也推出三對NDF衍生品,即人民幣對美元、歐元及日元的期貨和期權,使NDF與境內人民幣匯率的聯動性更強,甚至可能出現倒逼國內金融市場改革進程的局面。
無論如何,資本賬戶開放是未來無法迴避的課題。在這架隆隆向前的車輪上,一直以來受保護程度最高的金融部門必須接受國際化風雨的洗禮,對沖基金目前面臨的障礙也將一一解除。不過,有了東南亞金融危機的前車之鑑,我國對於匯率穩定及金融安全問題可謂慎之又慎,大舉攻擊我國匯率體系恐怕並非易事。
股票市場
國內A股市場對對沖基金的吸引力可能較香港股票更大,因為中國股票市場相對更不成熟,這對於擅長發掘市場缺口的對沖基金來說是求之不得的。目前條件下,除人民幣兌換問題外,對沖基金直接進入內地股市還存在其他一些障礙:取得QFII資格需經過嚴格審核且投資規模受限;不允許成立外商獨資基金管理公司,而合資公司的成立和運作必須嚴格遵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等;國內股市尚未建立做空機制,即不具備對沖的工具。不過,這些困難根本不足以絆住對沖基金追求利潤的步伐。很多機構投資者背後都有層層隸屬關係,被形象地稱為“拖拉機”賬戶,有些對沖基金乾脆以個人名義參與股市。在近期一路上揚的股票市場中,對沖基金甚至不必通過對沖,僅依靠高超的投資技巧和較高的槓桿係數就能取得可觀的回報。不僅如此,2006年9月8日,中國首個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正式掛牌,標誌著中國期貨市場從商品期貨向金融期貨的全新跨越,滬深300指數股指期貨的推出只是時間問題,這恰好為對沖操作提供了進一步的便利。
人民幣不可兌換和QFII限額是當前對沖基金進入內地股市的最大障礙。而一旦資本賬戶完全放開,對沖基金有了暢通的進入和退出渠道,以股市目前的成熟和規範程度,是較易遭到衝擊的。
房地產市場
在當前房價高漲和人民幣升值預期的雙重作用下,進入房地產市場對對沖基金的吸引力是巨大的。近年我國房地產市場持續高位運行,部分價格已經包含虛高成分,而支撐房地產市場繁榮的卻是“真金白銀”的銀行貸款。由於房地產市場與金融體系千絲萬縷的聯繫,一旦受到對沖基金惡意攻擊,房地產市場的崩潰勢必引起整個金融系統的地震。政府深知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性。自2003年起,多項巨觀調控措施便陸續出台。調控效果雖然還不盡如人意,但已反映出當局良好的意願和堅定的決心。與股票等金融資產相比,房地產的流動性欠佳,加之調控措施嚴厲,都將增加對沖基金的交易成本和政策風險。
探索對沖基金的監管措施
對沖基金的存在和發展,是資本逐利性的必然和集中體現,對金融市場發展具有積極意義。首先,對沖基金本質上是一種追求風險控制下的高回報的投資手段,其合理運用有利於增強投資者的抗風險能力;其次,對沖基金的套利活動是以尋找和認定“市場失靈”為基礎的,在它的活動下,利差將逐步消失,有助於市場發現要素的合理價格,使市場趨於均衡;再次,對沖基金可增強國內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的聯動,並促進金融體系的成熟與發展。因此,不應片面地將對沖基金理解成為洪水猛獸,而要積極研究和引導,揚長避短,達到為我所用的目的。同時,我國必須對對沖基金擾亂市場正常秩序的一面予以充分重視,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探索對沖基金的有效監管方式,維護我國經濟和金融市場的安全。
第一,應堅決貫徹循序漸進、把握節奏、有序開放資本市場的思想。通過有序開放,為我國經濟和金融體制健全、人才培養、經驗積累贏得寶貴時間。在逐步開放的過程中,要避免國際資本大量湧入和大量流出,導致匯率大幅波動,妨害金融安全。
第二,促進對沖基金設立公開化。資本市場全面開放後,一味地嚴防死守不可能將對沖基金拒之門外。與其使之通過各種“灰色”渠道進入,不如將其公開化。如可以將管理費計提方式區分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實行基金隸屬關係備案,提供某些操作便利等,以此來督促、鼓勵對沖基金註冊。
第三,設定專門法規對對沖基金行為加以指引,使對沖基金管理有法可依,規範對沖基金的運行。對低風險、穩健型對沖基金和高風險、投機型對沖基金區別對待,分類監管。建立大額資本流動監控體系。對大額資本的異動及早掌握,對股市、匯市等容易遭受衝擊的市場實施全面監控。要求對沖基金加強信息披露,增加透明度。
第四,限制對沖基金財務槓桿倍數。在直接控制對沖基金行為存在一定困難的情況下,嚴格控制金融機構向對沖基金的放款是一種有效的間接手段。銀行等金融機構應慎重考慮市場風險,嚴格貸款審查,對抵押資產的數量和質量從嚴要求。對沖基金自有資本畢竟有限,失去了槓桿的支持,就喪失了在金融市場興風作浪的能力,也可避免金融機構成為對沖基金風險的最終承擔者。
第五,加強國際合作,溝通信息,交流經驗,加強國際間對資本離岸操作的監管協調,共同維護世界資本市場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