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湞江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編制計畫生育藥具分配計畫的職責交給湞江區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
(三)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四)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四)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
育工作相關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的治理工作。
(五)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監測,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
(六)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的組織協調工作。
(七)擬訂全湞江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工作。
(八)負責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制定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服務規劃,促進生殖健
康,協調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的數量,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的使用與發放,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服務網路的管理和建設。
(十)承辦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湞江區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 一)辦公室(監察室)
負責文電、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財務管理、離退休人員服務、紀檢、監察和黨群等工作;指導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隊伍建設;監督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專項經費的使用。
( 二)法規股(徵收社會撫養費辦公室)
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關政策建議和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有關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信訪等工作;負責兼職委員單位的聯繫和目標考核工作。
(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股
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監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提出對人口規模、趨勢、索質、結構等重大問題的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 四)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
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制,協調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治理工作。
( 五)宣傳教育股
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規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管理;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
( 六)科學技術服務股
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指導計畫生育服務網路的管理和建設;擬訂實施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發展,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指導、檢查、督促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鑑定和治療;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的使用與發放;承擔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等工作。
( 七)責任制考核股
組織實施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的指導協調工作;研究和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
人員編制
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長(主任)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