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湞江區社會工作委員會

(二)統籌指導和綜合協調全區開展社會工作,督促檢查社會工作規劃、政策和重點任務落實情況,建立健全社會建設和管理績效評估體系。 (五)配合社會領域黨建工作,推動建立健全共同價值體系和社會規範,統籌加強社會公德和社會誠信建設。 (二)區社會工作委員會工作相對獨立,編制、經費、檔案單列戶頭,財務、人事、後勤等工作由區委政法委統一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牽頭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社會工作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相關部門社會工作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研究社會工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設。
(二)統籌指導和綜合協調全區開展社會工作,督促檢查社會工作規劃、政策和重點任務落實情況,建立健全社會建設和管理績效評估體系。
(三)參與擬訂教育、民政、司法、勞動就業、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文化、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體育等政策;統籌推進擴大公共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協調構建綜合性社會求助體系。
(四)負責推進和創新民眾工作,協調建立健全民眾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
(五)配合社會領域黨建工作,推動建立健全共同價值體系和社會規範,統籌加強社會公德和社會誠信建設。
(六)研究推動社會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創新,參與擬訂社區治理、社會組織培育和發展、社會工作隊伍建設等政策並協調實施;協調構建社會治安防控、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務、虛擬社會管理等體系。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社會工作委員會設2個內設機構:
(一)社會社區建設指導室(社會組織工作室)。
組織開展社會形勢分析,研究社會工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設;組織擬訂社會工作規劃、重大方案和巨觀政策並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和考核社會工作情況,指導相關部門開展社會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社會建設和管理績效評估體系;協調相關部門起草社會工作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相關新聞發布、輿論宣傳和信息公開工作;組織推動社會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創新,協調構建社會治安防控、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務等體系,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加強對網路虛擬社會的管理工作;牽頭研究提出社會組織建設、社區建設和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重大方案和重點目標;參與擬訂相關政策,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相關工作的貫徹落實;配合推進社區黨建和“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推動建立健全共同價值體系和社會規範,統籌加強社會公德和社會誠信建設;組織開展社會心理服務工作,協調建立相關工作機制。
(二)公共服務促進室(民眾工作室)
牽頭研究提出改善民生和社會公共服務發展的重大方案和重點目標,巨觀指導、統籌協調社會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參與擬訂教育、民政、司法、勞動就業、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文化、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體育等政策,協調構建綜合性社會求助體系;研究擬訂服務民眾、聯繫民眾的制度和辦法,協調建立健全民眾利益協調、訴求表達、權益保障機制。

人員編制

核定區社會工作委員會行政編制5名。主任1名(由區委領導兼任),副主任3名(其中:2名由區領導兼任,1名為專職副主任,正科級);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其他事項

(一)區社會工作委員會實行委員制,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區委政法委、區編辦、區信訪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文化新聞出版局、區衛生局、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區外事僑務辦公室、區法制局、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殘聯等單位作為委員會成員單位,派出委員。區社會工作委員會負責研究和統籌處理社會工作中重大問題,成員單位按照委員會的決策和部門職責分工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二)區社會工作委員會工作相對獨立,編制、經費、檔案單列戶頭,財務、人事、後勤等工作由區委政法委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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