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地方性教育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二、研究提出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思路以及教育發展的方向、重點、結構、速度,並協調指導實施。
三、會同區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全區教育發展重大布局,制定教育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計畫以及相關的政策措施。
四、指導學校辦學體制和學校內部管理的進一步改革,做好教育教學評估、督導、檢查工作;加強對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指導。
五、主管全區的教師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區教師隊伍、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培訓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的有關要求做好學校行政幹部、教師的培養、考核、任免、調配工作。
六、充分利用教育政策法規做好教育經費籌措、撥款、投資、審計等工作,充分利用好教育經費,具體安排上級財政有關教育資金的分配工作,努力改善辦學條件。 七、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對學校進行德育、體育、衛生、美育、國防教育、安全教育和勞動技術教育等的指導,保障素質教育的實施和教育目標的實現。
八、規劃、組織和指導學校開展教學研究、教學改革以及教育科研工作;規劃、指導學校推廣國語和文字規範工作;搞好教育管理信息收集和“普九”的統計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實施,完善教學設施設備。
九、負責機關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基層工會和有關社會團體組織開展工作。
十、承辦區人民政府及上級教育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協助局領導掌握全面情況,處理日常事務;負責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落實;負責教育改革的研究並就當前重大問題組織政策調研;會同有關股室草擬檔案、規章制度;負責文秘、外事、信訪維穩、保密、收發、督辦、通訊、信息、文書工作及機關檔案、辦公用品、車輛調配和維修、物資、房產、後勤保障等事務工作;負責組織安排機關幹部政治學習和機關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的法制、婦女、計畫生育和工會工作;檢查學校計畫的制訂、實施及總結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教學用書、教學輔助資料的把關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的答覆和綜合治理工作;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監察股。
負責局機關和全區學校人事、監察、黨建、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教師與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負責教育系統人事檔案的管理、保密、保衛工作,科學規範管理人事檔案,做好勞動、福利工作(含工資定級、升級審核、退休等相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聘任工作;負責教師資格的審核、認定工作;制定師資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做好學校行政幹部和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並配合有關部門對學校領導幹部的考核獎懲任免工作;負責局幹部及全區教職員的年度考核及評優評先工作;制訂教師調配(含支教、交流)方案,與有關部門做好教師招聘工作;負責落實知識分子政策和組織教師政治學習,抓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及案件的處理工作;組織中國小校長的培訓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體制的改革。
(三)教育股。
綜合管理中國小、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及安全教育工作;做好“普九”及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鞏固提高工作,加強學籍管理,完成有關表冊的統計工作;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基礎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學校的布局調整;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指導開展中國小治安保衛、安全教育及“三防教育”工作。
(四)德體衛藝股。
綜合管理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及勞動技術教育工作;指導學校的宣傳工作和校園文化建設和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的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研工作;組織開展學校的國防教育、科技教育、校外教育和體育教育、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及體育、文藝競賽;指導本系統共青團、少先隊工作;承擔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五)基建財務股。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收費及教育經費管理的政策和有關規定,並監督執行;管理好教育經費,嚴格執行《會計法》,做好教育經費的年初預算和年終決算、平時收支預算工作;負責區級財政有關教育資金的具體分配工作;指導本系統基建工作和財務管理,抓好學校規範化建設的硬體設施;抓好學校基建維修,做好新建學校規劃及擴大用地的征地工作;負責全區學校財務收支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培訓提高財務人員業務素質;做好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工作,做好年度教育統計報表及其他有關方面的統計上報工作。
(六)教育督導室(掛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制定教育督導工作計畫;檢查督促學校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指示、決定的情況;負責學校辦學水平、規範化建設工作的督導評估及幼稚園的等級評估工作;檢查指導“兩基”的鞏固工作;保障素質教育的實施和教育目標的實現,督促學校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率;督促學校的教育經費、設備設施、德育、教育教學、體育衛生等工作;牽頭並指導全區的教育創強工作;做好上級部門組織的有關督導評估的準備工作。
人員編制
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股長(主任)6名,後勤服務人員數1名(現有人員退休後不再補充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