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爾尼克失語症

韋爾尼克失語症

韋爾尼克失語症(Wernicke aphasia)是一種流利性失語症,主要障礙在於語言的理解困難上。患者有不同程度的聽理解損傷。語言流利,有複雜的語法結構,說話時有雜亂語,覓詞困難和言語錯亂也常見。說話缺乏內容。向患者說的話越多,患者的障礙越明顯。複述,閱讀,書寫也出現障礙。嚴重時,患者對單個詞的理解也會發生困難,與大腦左半球或優勢半球的回後部損傷有關。

內容簡介

韋爾尼克失語症 韋爾尼克失語症

韋爾尼克失語症(Wernicke aphasia):

間歇性失語症

語義性失語症

運動性失語症

類似病症:失語症

失語症—aphasia

藉助詞語進行理解和表達語言符號意義的功能喪失(失語症)或言語困難。障礙的形式取決於腦損害部位,一般分運動和感知兩類,分別涉及言語生成和言語理解兩方面。言語發育障礙時也可以沒有明顯腦損害。

失語症是指由於神經中樞病損導致抽象信號思維障礙,而喪失口語、文字的表達和領悟能力的臨床症候群,失語症不包括由於意識障礙和普通的智力減退造成的語言症狀,也不包括聽覺、視覺、書寫、發音等感覺和運動器官損害引起的語言、閱讀和書寫障礙。因先天或幼年疾病引致學習困難,造成的語言機能缺陷也不屬失語症範疇。

病因病理

言語功能受一側大腦半球支配,稱為優勢半球。除少數人外,絕大多數人的優勢半球位於左側大腦皮質及其連線纖維。優勢半球受損常可發生失語症。優勢半球不同特定部位受損,可出現不同類型的失語症:第三額回後部是口語的中樞,受損時喪失口語表達能力,即運動性失語症;第一顳橫回後部是聽語中樞,損害時出現對別人的語言不能理解,即感覺性失語症;第三額回後部是書寫中樞,病變時無法用文字書寫來表達,是失寫症;角回為閱讀中樞,受損時讀不出文字的字音及不知其意義,是失讀症;第一顳回與角回之間區域是物體的命名中樞,病損時講不出所見的人物名稱,是命名性失語症。引起失語症的疾病以腦血管疾病最為多見,其次為腦部炎症、外傷、變性等。

臨床表現

1.運動性失語症也稱表達性失語症、口語性失語症、皮質運動性失語等。為Broca氏區,即第三額回後部的言語運動中樞受損時引起,症狀特點為患者能理解他人語言,構音器官的活動並無障礙,有的雖能發音但不能構成語言。

完全性失語時,患者完全不能用評議表達思維活動,甚至個別的字、詞、音節都不能發出。多數患者為不完全性運動性失語,患者能發出個別的語音,但不能由語音構成詞句,也不能將語言排列成必要的次序,以致這些評議雜亂無章,不能令人理解。有的患者可能保存下來最熟悉的一個單字、詞或句子的片斷,通常的感嘆詞,如“不”、“好”、“吃”、“坐”、“就是”、“再見”、等。但患者無論如何努力也只能說出保留下來的簡單詞句,由於語言共濟運動無障礙,患者說出詞句仍有相當抑揚,密切接觸者根據其語調可能理解患者表達的意思。更輕的患者往往仍有相當豐富的辭彙保持不變,但由於喪失對虛詞和冠詞的套用,說話只能用幾個主要辭彙來表達,構成電報式語言。語言重複症也很多見,一個詞或音節說出後,強制地、自動地重複,不自主地進入下次語言產生的過程。

較輕的運動性失語症患者,可保留寫字和默誦的能力。

2.感覺性失語症:又稱感受性失語Wenicke失語症等。病灶位於Wenicken氏區和聽覺聯絡區,它與言語中樞聯繫中斷後,阻礙了聽覺性詞“圖象”的激活而致。特點為患者聽覺正常,但不能聽懂他人評議的意義,雖有說話能力,但辭彙、語法錯誤紊亂,常答非所問,講話內容無法使人真正了解,但常能正確模仿他人語言。

“口語領悟困難”,是最突出的症狀,嚴重時甚至不能理解要求其伸舌、張嘴、閉眼等簡單語句,患者模仿能力亦減退。患者自己的言語功能也有重大障礙,用詞錯誤百出,紊亂無序,且語不成句,語法關係混亂,並對自己的言語錯誤無所覺察,自發性語言常增多。輕症患者能理解日常生活常用詞語短句,但不能理解較複雜的句子。

患者可保存模仿言語、誦讀、寫字和口述默寫能力。

3.失讀症:病變主要位於角回,特點為患者無視力障礙,看到原來認識的文字元號卻讀不出字音,亦不知其意義,多伴有失寫、失算、體象障礙、空間失認等。單純性失讀症其它語言功能正常,可自動發言、複述口語、理解口語,但不能理解文字,所以朗讀默讀能力喪失,亦不能抄寫。單純性失讀智力及計算能力正常。

4.失寫症:單純的失寫症很少發生,且是否可單獨出現至今尚有爭論。一般認為是位於額中回後部的Exner氏區受損所致,患者雖能聽懂別人語言,但自動書寫能力喪失,默寫和抄寫亦不可能,給予文字的模型碎塊,也不能拼湊成完整的文字。

5.命名性失語症:又稱記憶缺失性失語症,特點是患者言語、書寫能力存在,但辭彙遺忘很多,物體名稱遺忘尤為顯著。如讓患者說出指定物品名稱則更顯困難,如經人提示可立即將該物名稱說出,但不久又迅速遺忘。命名性失語症受損部位為枕葉和顳葉交界區,主要是Brod-mann37區及21區、22區的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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