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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馬拉》相關信息
(Gemara)“革馬拉”是阿拉米語音譯,意為“補全”、“完成”,表示它補全《密什那》的遺漏部分並加以完成。它不僅是《密什那》的詮釋和評註,還包含了大量與《密什那》原文沒有直接聯繫的材料。包括:律法詮釋、倫理格言、布道文稿、歷史記述和神話故事等。構成《塔木德》的後半部和釋義部分。主要用阿拉米文寫成,後人往往單稱之為《塔木德》。《密什那》編成之後,猶太人生活與學習的中心漸漸從加利利移向巴比倫。自公元前596年,不少猶太人一直生活在那裡。儘管這一地區的瑣羅亞斯德教徒曾偶爾迫害過猶太人,但是巴比倫猶太人的生活要比加利利猶太人的生活輕鬆、容易、更相適。在巴比倫的猶太人社團中關於上帝律法的討論一直在延續。公元3世紀時,《密什那》已流行於巴比倫的猶太人中。但巴比倫的一些猶太教學者認為《密什那》有其局限性,因為它的許多解釋只適於巴勒斯坦傳統,沒有結合巴比倫的實際情況,也不包括已有的其他律法材料和補充的口傳法規,還完全忽略了補充的宗教律法《哈拉霍特》。他們便著手整理這些補充材料,並進行詮釋,終於在公元5世紀末編成另一部阿拉米文的口傳律法釋義彙編《革馬拉》。《革馬拉》是《密什那》和《妥拉》的釋義、補編和附加評論,它是處理猶太人生活每一領域的文獻集。幾乎與此同時,巴勒斯坦的學者也對《密什那》編出不同評註的《革馬拉》。《巴勒斯坦革馬拉》大約在公元3-4世紀形成於巴勒斯坦提比哩亞“太巴比列”,記載了這一時期在加利利,特別是提比哩亞猶太經學院的討論。《巴比倫革馬拉》形成於巴比倫蘇拉猶太經學院,約自公元3-5世紀完成。於是相同的《密什那》加上不同的《革馬拉》,就形成兩套《塔木德》,即:《巴勒斯坦塔木德》與《巴比倫塔木德》。兩部《塔木德》都用阿拉米文夾雜些希伯萊文寫成。然而《密什那》經卷則全部採用希伯萊文。兩部《塔木德》有許多共同之處。它們都對同樣的問題提出攻擊,交換個人的見解。這兩部《塔木德》經常互相引用,但在結論和解釋上有一些不同之處。《巴勒斯坦塔木德》完成於公元425年。這部《塔木德》整體規模大約為《巴比倫塔木德》的三分之一。它在義大利、埃及等與巴勒斯坦密切相關的地方影響較大。《巴比倫塔木德》是兩部《塔木德》中較大、較有影響的,約有250萬個辭彙。它完成於公元500年。由於它比《巴勒斯坦塔木德》約晚一個世紀,因此它的內容豐富,更適用於情況變化的社會環境,權威性也更高。自從猶太教在穆斯林帝國繁榮興旺後,在那裡《巴比倫塔木德》一直處於優勢。現今猶太學校均採用它為標準本,其權威性超過《巴勒斯坦塔木德》,有爭議時以它為準。